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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_[英]阿加莎·克里斯蒂【完结】(24)

  不过我还是喜欢有些艺术家的作品。我们东跑西窜地寻找着圣·凯瑟琳的那幅画,我心里直担心,生伯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茶点铺最后一次享用那绝美的巧克力奶油蛋糕。我不住地说:“看不到没有关系,梅,真的,没关系。别再费心了,我已经观赏过不少圣·凯瑟琳的作品了。”

  “可是这一幅,亲爱的阿加莎,这一幅可是精品,你一会儿看到它就会意识到要错过这个机会该是多么的遗憾。”

  我知道自己是不会感到惋惜的,但却耻于对梅这样讲。

  不过,还算我运气好,有人告诉我们这幅杰作还要再等几个星期才能挂出展览。我们刚好还有时间在赶火车之前去饱餐一顿巧克力奶油蛋糕——梅滔滔不绝地称道着这里的珍贵名画,我一边频频点头,一边大口大口地吞咽着蛋糕和冰镇咖啡。此时,我一定完全换了一副模样,看上去像一只眯眼鼓腮的猪,一反平日里温文尔雅,眉清目秀的仪容。不过,我也为听不进梅的艺术评价而羞愧。

  4

  人一生中的朋友可分为两类:一类出现在生活环境中,与你共事。他们就像旧时的丝带舞那样在你的周围形成一个旋转的圈子,你也就是他们圈子中的一分子,进进出出。

  有些人你记住了,有些人被忘却了。

  另一类是经过精心挑选的朋友——为数不多——共同的志趣把双方维系在一起,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这种友谊会终生不衰。这样的挚友我结交了七八个。绝大部分都是男子,我的女友们通常都仅仅属于前一类。

  与我关系最密切的一位女友是艾琳·莫里斯,她与我们家是世交,我几乎在很小的时候就与她相识了,但直到十九岁时才真正地了解她,真正能跟她“情投意合”,因为她比我年长几岁。她跟五位老处女一起住在海滨的一幢大房子里。她的思想象男人一样明晰,而不像女人。艾琳相貌平平,但才思过人,博闻强记。她是我遇见的第一位能与之交流思想的密友,也是我所认识的几位看问题最少主观色彩的人之一。她的言谈中极少掺杂着个人的情感成汾。我认识她许多年了,但却对她个人的生活了解甚少。我们从不谈个人间的私事。但每次见面总要探讨某些问题,开怀畅谈很长时间。她擅长写诗,也精通音乐。记得有一首歌我非常喜欢,尤其是它的曲子,遗憾的是歌词相当荒唐可笑。当我向艾琳谈及此歌时,她表示愿意试着为这首歌重新填词。我觉得,她填的词为这首歌大添光彩。

  我也写诗——大概在我那个时代,人们都时兴写诗。我早期的诗歌作品水平低劣得令人难以置信,缺乏文学的才气。到了十七八岁时,我的诗技有所长进。我以哈里奎恩传奇为题材写了一组诗歌,其中有《哈里奎恩之歌》和《科伦巴安之歌》。我把这两首诗寄到《诗评》杂志,当我荣获了一枚金币的奖金时真是欣喜万分。后来我又几度获奖,并在《诗评》上发表一部分诗作。我为自己的成功洋洋自得。我断断续续地写了许多诗。每每产生创作冲动,就即刻把萦绕在脑际的感受写下来。我当时并没有雄心壮志,能偶尔在《诗评》上获奖就是我最大奢求。

  我有时也试着为自己的诗谱曲,所作的曲子质量都不高,其中有一支简单的叙事曲,写得还算不错;一支曲调平平,标题奇特的华尔兹舞曲:《相伴一时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以此为名。我自己为创作出这样的一支曲子而自豪,因为一个乐队一一乔埃斯乐队在大多数舞会上都演奏了这支舞曲,而且也曾被列为他们专场演奏中的一个节目。如今听来,我觉得这支华尔兹舞曲写得极为粗拙。我本不喜欢华尔兹舞,我想不出自己为什么竞写出这样的曲子。

  有人发明了一种新的花样。我记不得是在《风流寡妇》还是在《卢森堡宫廷舞》中,一对舞伴双双旋上了楼梯又旋转下来。我曾跟邻居的一位小伙子麦克斯·麦勒练习这种舞。麦克斯·麦勒当时是伊顿公学的学生,比我小三岁。他的父亲患严重的肺结核,吃住都在院中一个露天小棚子里。

  麦克斯是他家独生子。他像爱一位成年女子那样深深地爱上了我,常在我面前煊耀自己。他母亲告诉我,他常身着猎装,足蹬猎人的靴子,用汽枪打麻雀。他开始爱清洁了(这对他来说是破天荒的事。他的母亲这些年来一直为他那脏手黑脖子操心)。买了几条淡紫色的领带,处处表现得像个大人。我们一起练习跳舞。他家楼梯的台阶又宽又矮,比我们家的更合适,我们常在他家里练习。是否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不知道,只记得重重地摔了不少跤。但仍然刻苦练习。

  5

  一个令人不快的冬日。我患流行性感冒刚好仍卧床休息。几天来我烦躁不安,已经读了许多书,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玩一种牌戏,消磨时光。母亲进来看望我。

  “你干嘛不写小说?”她建议道。

  “写小说?”我有点惊异。

  “是的,”母亲说,“像麦琪那样写小说。”

  “我恐怕不行。”

  “为什么不行?”她问。

  我似乎说不出不行的原因。除了……

  “你并不知道自己行不行。你还没有试过。”母亲说道。

  说着,母亲像以往一样忽然走了出去,五分钟后手里拿着一个练习簿进来了。“本子开头几页上记着要洗衣服的清单,后面还没有使用过,你现在可以用它写你的小说了。”

  要是母亲建议做什么事情,别人几乎总得照办。我坐在床上,开始小说的构思。

  我记不清用了多长时间--好像时间不长,大概是在第二天傍晚就写完了;最初是在主题遴选上踌躇再三,一一否定,后来终于兴致勃勃地动起笔来,写的速度极仪。写作极耗费人的精力,虽然对我的康复毫无助益,但却振奋了精神。

  “我去把麦琪那台旧打字机找出来,你就可以把它打出来。”母亲说。就在昨天,我重读了这篇名叫《丽人之屋》的小说,我认为总的来说还算不错。这是我第一篇透露出一丝灵气的作品。写作技巧自然还很不成熟,能看出我在前一星期里所读作品的痕迹。这是人们初学写作时在所难免的。我当时显然在读劳论斯的作品。他的《羽蛇》、《儿子与情人》、《白孔雀》等几部作品都是我那时最爱读的。我还读了某位叫埃弗拉德·科茨夫人的作品,对她的写作风格倍加推祟。

  我的第—个小说能写成这样还是难能可贵的,只是让人读后难以确切了解作者所云。尽管写作风格是笨拙的模仿,但至少小说本身显示出丰富的想象力。

  随后,我又写了另外几个短篇小说--《羽翼的召唤》、《孤独的上帝》(两篇都受《漂亮的废话之城》这部充满悔恨之情的小说的影响)。还写了《聋子太太与局促不安的男人的对白》和一个关于神降会①的恐怖小说——

  ①神降会又称复话节。--译注。

  (许多年后,我重写了这个小说)。我用麦琪的帝国牌打字机把它们全部打了出来,抱着一线希望分别寄给了几家杂志社。我绞尽脑汁臆造了几个笔名。麦琪用过莫斯廷·米勒的笔名,我就用麦克·米勒,后又改为纳撒尼尔·米勒(这是祖父的名字)。我当时并不抱有成功的奢望,事实上也没能取得成功。所有投出的稿件都退了回来,里面照例夹着一张字条:”很抱歉……”我把稿子重新包好。又寄往另外一家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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