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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_张宏杰【完结】(40)

  在曾国藩的带领下,湘军建立起了廉洁俭朴的军风。湘军高级将领,大多数都是廉者。胡林翼就说,湘军主要将领都不像其他军队那样贪污军饷:“涤师清节冠时,凡湘人如罗山、迪庵、厚庵、璞山、荫渠均不以军饷自肥。”他又说,不光高级军官如此,即使中层和底层小军官,也都保持着正派作风,这正是湘军战斗力的源泉:“楚军之地皖北者,如公(李续宜),如厚庵,雪芹,固不待言,天下之人均信之,且深信之矣。即近日小统,如成,如梁,如萧,如吴,如余,均非贪士,勇额不虚,临事亦不怯。如此正派风气,天下之贼何患不平,饷又何患不集哉。”

  确实,除了胡林翼这封信外,关于湘军将领的清廉作风,还有许多资料可为证明。

  李续宾兄弟“皆以清洁自矢,廉俸薪资,悉供军用,家无长物,环堵萧然”。

  费行简在《近代名人小传》中记载,杨岳斌“仁厚敦笃,寡言语,治水师十余年……既归,家仅中产,怡然奉亲。初起末弁,晚渐通文学,能诗。江宁捷后还乡口号曰:‘借问归来何所有,半帆明月半帆风。’时诸将多拥厚资归,盖以此自明也”。

  彭玉麟更以“三不要”广为人知:不要官、不要财、不要命。他一生辞官六次,自奉甚俭,平日布衣蔬食,把本来应该纳入私囊的银大笔捐出,用于公用及慈善事业。现在衡阳城内的船山书院就是他一手捐建的。

  湘军上下的这种清廉之风,当然源自曾国藩这个“始作俑者”。

  第四节 宁可肥公,不可肥家

  一

  那么,曾国藩自己的合法工资,都用到哪儿了呢?

  首先,作为因“墨从戎”而拒绝官职并发誓“不要钱”的湘军最高统帅,财务全权负责的“一支笔”,曾国藩是否按统率一万人的标准给自己发放固定津贴,目前还没有资料可证。也许他“以身许国”,“以军为家”,并没有给自己设定固定收入,而是以公务的需要因地制宜地设定自己的经费标准。

  其次,对于经费的剩余,从为数不多的几条记载中,我们可以大致判断有以下几个去向。第一是用于军队开支。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夜,他给曾国荃信中说:“余有浙盐赢余万五千两在江省,昨盐局专丁前来禀询,余嘱其解交藩库充饷。”从后文彭玉麟的例子来看,这一万五千两银是可以由其任意支配的,纳入私囊当无不可。

  第二个方向是用于地方公益事务。家信中有多次记载,他宁肯把收入捐给战区灾民,也不送回家。

  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他居乡期间,曾指示弟弟曾国荃,在应酬及救济绅士百姓上,要放手花钱:

  闻我水师粮台,银两尚有赢余,弟营此时不缺银用,不必往解,若绅民中实在流离困苦者,亦可随便周济。兄往日在营,艰苦异常,当初不能放手作一事,至今追恨,若弟有宜周济之处,水师粮台,尚可解银二千两前往,应酬亦须放手办,在绅士百姓身上,尤宜放手也。

  咸丰八年二月初二日他致曾国荃的一封信也可以为他的工资收入之主要流向做一证明:“余在外立志以爱民为主,在江西捐银不少。”

  宁可把大量钱财用于施舍他人,也不寄回家里,除了不靠做官发财之誓言外,曾国藩还有更深入的考虑。

  二

  曾国藩在军前期,对家中买地起屋等增产之事,通常抱反对态度。他担心自己发誓不要钱,而家中地产日增,房舍新建,必然引起人们窃窃议论。

  咸丰五年,他几次听送信的长夫说,弟弟曾国潢资助欧阳夫人在衡阳五马冲(曾氏岳父家附近)买了一百亩田地,作为曾国藩的私产。

  咸丰五年十二月初一日,曾国藩写信回家,拒绝这项地产,信中说:

  闻屡次长夫言及我家去年在衡阳五马冲买田一所,系国藩私分等语,并云系澄侯弟玉成其事。国藩出仕二十年,官至二品,封妻荫子,且督师于外,薄有时名。今父亲与叔父尚未分析,两世兄弟洽洽一堂,国藩无自置私田之理。况田与蒋家垄相近,尤为鄙陋,此风一开,将来澄弟必置私产于暮下,温弟必置私产于大步桥,植弟、季弟必各置私产于中沙、紫甸等处,将来子孙必有轻弃祖居而移徙外家者。昔祖父在时,每讥人家好积私财者为将败之征,又常讥驼五爹开口便言水口,达六爹开口便言桂花树,想诸弟亦熟闻之矣。

  除了这些理由,这封信中还有一段十分关键的话:

  内子女流不明大义,纪泽儿年幼无知,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入于鄙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子孙之贫富,各有命定。命果应富,虽无私产亦必自有饭吃;命果应贫,虽有私产多于五马冲倍蓰什佰,亦仍归于无假可吃。兄阅历数十年,于人世之穷通得失思之烂熟,兹特备陈大略,求澄侯弟将五马冲田产为我设法出脱。

  这段话说明了曾国藩不往家里寄钱的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独特的金钱观: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子孙的发展。

  咸丰九年日记中记载,他与左宗棠聊天,左氏言:“收积银钱货物,固无益于子孙,即收积书籍字画,亦未必不为子孙之累。”这正是曾国藩一贯的思想,所以他评价此语为“见道之语”。他从自身经验总结出,大富之家并非是一个人良好的成长环境。他曾在家信中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他说他决不“蓄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依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所以,他不多寄银钱回家,也是担心家风因此而坏。他在家信中说得很明白:“吾不欲多寄银物至家,总恐老辈失之奢,后辈失之骄,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也。”

  这一思想是曾国藩教育观念的一贯基础。所以他在给曾国潢、曾纪泽的家信中,对后代的生活作风反复絮言。比如咸丰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他在给纪泽的信中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臣(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京师子弟子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第五节 偷运回家一万两

  不过,第一次出山期间,发生过一件与曾国藩所标榜的清廉作风相违的大事:曾国藩名下一笔一万两的巨款,从武汉被运回了湘乡曾家。这件事在湘乡曾氏历史上,可谓是空前绝后的。

  那是咸丰六年上半年的事。《曾氏三代家书》中有一封曾国华写给曾国潢的信,日期是咸丰六年三月初一日。信中这样说:“纪泽姻事,家中无钱可用,大兄有钱一万两在李迪翁处,弟嘱其送寄我家。”并且说:“弟不自行着人送归,此中有避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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