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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_张宏杰【完结】(48)

  以三十两寄兰姊家,内二十为兰姊五十寿辰贺仪,十两为七甥女出嫁奁仪。以三十两寄蕙妹家,补往年奠待聘妹夫之仪。望即日送去。嗣后亲族家如有应行致情者,望写信告我为嘱。

  十二月十三日,又“寄银百两与刘峙衡之嗣子。我去年丁艰时,峙衡穿青布衣冠来代我治事,至今感之,故以此将意”。

  这一变化,也可以看出曾国藩与外界交往态度之变是多么全面。

  不过变的是对他人、对外界的方式和方法,对自己,曾国藩依然故我,固守初心,不改前辙。咸丰八年八月二十二日,他在致澄弟、季弟信中说,兄弟们想分给他的几处产业,他都不能接受。除了为了使季弟安居可以出资资助季弟盖房之外,他将一守上次出山的旧规而不改:

  季弟远隔紫甸,余总不放心。汤家屋场之业及各处田业,余皆不愿受。若季弟能在近处居住,或在老屋之上新屋之下中间择买一屋,与季弟安居,我则愿寄钱文至家办成此事。否则,余守旧规不敢少改也。

  前文我们说过,曾国藩家居时期得知家中困窘情状后十分后悔,何以再次出山后,仍然“守旧规而不少改”呢?他自有他的逻辑。

  在九月二十八日致澄弟季弟书中他说:

  余去年在家,见家中日用甚繁。因忆先大夫往年支持之苦,自悔不明事理,深亏孝道。今先人弃养,余岂可遽改前辙?余昔官京师,每年寄银一百五十两至家,只有增年更无减年,此后拟常循此规。明知家用浩繁,所短尚巨,求老弟格外节省。现虽未分家,而吃药、买布及在县在省托买之货物,必须各房私自还钱,庶几可少息争尚奢华之风。

  他之所以痛悔,是因为让老父为难,有亏孝道。而今,老父已经去世,无由尽孝,何必反多寄钱回家?

  因此,咸丰八年再出之后,曾国藩家书中要求家里勤俭的语言,比以前更稠厚了:

  吾家后辈子女皆趋于逸欲奢华,享福太早,将来恐难到老。嗣后诸男在家勤洒扫,出门莫坐轿;诸女学洗衣,学煮菜烧茶。少劳而老逸犹可,少甘而老苦则难矣。

  咸丰八年底分家,曾国藩分得“黄金堂”宅院,因为他屡次严命弟弟不可为他添买田产,所以只分到田五十五亩。曾国藩表示满意。

  因此,连普通舟子,提到曾国藩之清廉,都“骤然改容”。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一节 两江总督的权力和收入

  一

  咸丰十年四月,曾国藩终于当上了总督。

  这年春天,太平军再破江南大营,江浙糜烂。湘军成了咸丰皇帝手里最后一张牌。无可奈何之下,咸丰只得把那顶一直舍不得的官帽,两江总督,授予了曾国藩。

  曾国藩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了。

  从品级上说,曾国藩的侍郎身份和各省总督都是正二品,所以早自道光二十九年,他就和总督平级了。但是,作为穷京官,侍郎们和总督的实权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侍郎只能管管部中几十名署员,而总督和巡抚则是辖内千百万人的土皇帝。他们对上只对皇帝一个人负责,对下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他们在地方上一跺脚,就会地动山摇。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代皇帝们有意识地使督抚(总督和巡抚)总揽地方上所有大权,成为各地的权力中心,以便强有力地控制各地。

  地方上所有政务,不论是大政还是小事,最后都通过督抚裁决。督抚们握着手下各级官员的命门,就是每年对他们进行考评,可以决定他们能不能升官。督抚还是地方最高军事长官。清代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巡抚例兼兵部右侍郎。集行政权、人事权、军权于一身,督抚们就可以在自己的地盘上,说一不二,独断专行。他们永远正确,永远受到逢迎,下属们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别无他法。正如曾国藩后来所说:“我在地方任职多年,深知各地督抚权力之大,由来已久。他一言可使鸡犬升天,一言亦可使人终身沉沦。所以各级官员都揣摩他的心思,他做错了事,也会替他遮掩。从手下的官员,到普通军民,谁也不敢违抗他。”(“臣在外多年,忝任封疆,窃见督抚权重,由来已久。黜陟司道,荣辱终身。风旨所在,能使人先事而逢迎,既事而隐饰。不特司道不肯违其情,即军民亦不敢忤其意。”)因此他们也很容易作威作福,专擅恣肆。

  早在六年前的咸丰四年九月初五日,咸丰皇帝就曾经命曾国藩署理湖北巡抚。然而仅过了七天,又收回成命,原因很简单:怕他成为土皇帝之后,尾大难掉,跋扈难制。一个湖北巡抚尚如此舍不得,更何况天下瞩目的两江总督: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并列为天下最重要的两大总督。而就太平天国时期的形势而言,两江总督的重要性可谓天下第一。

  两江总督是天下唯一一个同时管辖三省的总督。“两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将“江南省”分为江苏省和安徽省,所以,两江地区包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成了两江总督,又手握湘军军权,曾国藩毫无疑问,成了大清帝国最重要的人物。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比皇帝还要重要。

  二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基础工资,或者叫法定工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百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二千五百八十三元。而按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为二千五百一十元。古今薪酬制度之一脉相承居然如此巧合。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乾隆十二年,朝廷定两江总督养廉银为一万八千两,在全国总督中处于较高水平。

  只此一项,比起穷京官岁月,就已经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事实上,对于帝国内绝大多数督抚来说,“养廉银”在全部收入中仍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张仲礼先生说,中国官员更大宗的收入是“规费”,换成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灰色收入。按照西方标准,这种规费收入当然属于腐败,但是“中华帝国的朝廷和百姓都不认为收取规费有什么不妥或者是腐败,只要此种行为保持在习惯性的限度以内就行”。而这个习惯性的限度,据张仲礼的研究结果,督抚级的官员平均是十八万两。如果以一两白银折合二百元人民币计,可达三千六百万元人民币。如果真的如此,我们差不多可以说曾国藩是大清帝国的顶级富人之一了。

  第二节 总督曾国藩的生活水平

  一

  然而顶级富人曾国藩却活得像穷人一样。

  离开京城之后,曾国藩不再有出入宫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属,所以穿衣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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