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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_张宏杰【完结】(56)

  曾国藩与沈葆桢商量之后,决定自同治元年起,将田赋附加税率定为百分之五十(每地丁正耗银一两一钱,实收库平银一两五钱),漕米每石改收二两白银。据布政使李桓估计,改革之后,每年可为老百姓减负一百多万两:“此次新章核扣,每年复可为民间节省银一百万余两,为军饷共筹银三十余万两。”

  降低附加税必然就要裁减“陋规”。江西和其他省一样,“至于馈赠陋规,到任者则有上司各衙门之供应、门包,年例则有本管知府之节寿、月礼。收漕则有粮道、本府同寅文武、地方绅士之陋规与大漕馆、干修等名目。此外尚有一切随时零星馈赠之款”,“皆百余年之积弊,习为固然者也”。曾国藩与沈葆桢“仿照湖北定章,先将州县一切捐摊款项全行停止,馈赠陋规悉数裁革,以清其源,再将各属征收丁漕数目大加删减,以节其流”。

  由于是首次尝试,曾国藩后来发现,江西的减税改革搞得过于激进了。如此大规模地降低附加税后,各州县收入顿减,许多地方行政开支没有着落。“1863年6月,曾国藩在描述江西局势时说:‘州县之入款顿绌,而出款则不少减。牧令深以为不便,而绅民于大减之后仍尔催征不前。’1863年期间湘军军费增加,此事使曾国藩越加后悔不该把江西省田赋税率定得偏低。”改革的不良后果使曾国藩充分认识到了“陋规”存在的部分合理性。

  同治二年五月,江苏大部已经收复,曾国藩与江苏巡抚李鸿章开始研究江苏的减税问题。鉴于江西经验,江苏的陋规裁革力度没有江西的大,对于原有的陋规,有的裁革,更多的则予以保留。“只期只敷办公,不准逾额浮收。”改革之后,江苏的漕粮负担只减去了百分之二十七。这个幅度远较江西为小。

  太平天国战争耗尽了曾国藩的心力。越到晚年,他对官场上的陋俗越持“浑和宽容”的态度。这种心态使得他不能下定决心,从根本上重新厘定陋规,建立一套清楚合理的新财政体系。他采取了承认现实的态度,认为陋规形成多年,合理因素与不合理因素纠结难分,无法彻底清理,只能因势利导。他说:“大抵风俗既成,如江河之不可使之逆流。虽尧舜生今,不能举斯世而还之唐虞。贤者办事贵在因俗而立制。所谓‘除去泰甚’者耳。”

  从整体上看,江南地区的减赋政策对太平天国战争后经济的恢复功不可没。战争停止几年之后,原本被蹂躏得毫无生气的江南地区已经重现繁荣,许多地方已经见不到战争的痕迹。同时,官员们的贪婪榨取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对澄清两江地区吏治也起了重要作用。

  五

  吏治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当然是对官员的任用和管理。有治人无治法,是传统政治的不变信条。

  到达祁门之后,曾国藩立刻派出幕僚,秘密考察两江地区所有高级官员(府道以上)的优劣。同时,他又要求副省级和道员级官员们汇报自己属下官员的情况。同时命各级基层官员以公文形式,谈一谈自己对本地形势和任务的看法,以此考察官员的素质:“密札司道,举劾属员,札各营统领,举劾营官哨弁,均得以密函上达。札饬道府州县官,访求地方利病、山川险要,留心所属绅民之才俊、田野之树畜。现前急应办理事件,均用书函答复。”

  他还仿效唐代武则天之法,在衙门口置一木匦,名为举劾箱。号召所有军民人等,举报贪污不法官员,总督衙门对举报人严加保护。

  通过一番考察,曾国藩认为两江地区急需从外地调来几位高素质的官员,来作为本地官场的楷模,为此他写信给胡林翼等好友,请他们推荐好官:“唯须得极清廉极贤之州县一二人,来此树之风声。”他甚至想把安徽省北部的地方官全都换掉,为此写信向胡林翼求助:“皖北州县,一一皆请公以夹袋中人才换之,俟当附片奏之。”

  虽然对官场进行了一番洗汰,但曾国藩对两江地区的官员整体素质一直不满意。同治元年,他在给安徽巡抚李续宜的信中说:“他选用的州县官员‘皆不惬物望’,而李巡抚留用的那些人‘也非称意之选’。”这反映了大清帝国晚期吏治极度败坏之下官员素质的整体陷落。因此,曾国藩只能降格以求,以能找到“中材”为满足。到同治二年夏初,他在给郭嵩焘的信中还认为自任总督以来,“吏治毫无起色,可愧之至”。

  六

  直到调任直隶总督后,曾国藩才发现,和这个天子脚下的省份比起来,两江地区的地方官素质还是很高的。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奉命调任直隶总督,成为天下各省督抚之首。在赴保定就任途中,曾国藩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此间吏治极坏”。

  他发现,有的直隶地方官到任一年多,竟然没有升堂问过一次案。另一个问题是各地随便摊派抓差,以致穷人纷纷逃亡。在给皇帝的奏折中,他这样汇报:

  臣入境以后略询民间疾苦,大约积狱太多,羁累无辜。闻有州县到任年余,未曾升堂一次,讯诘一案者。又因连年用兵,差徭甚重,大户则勒派车马,供支柴草;小户则摊派钱文,掳充长夫。劣绅勾通书役,因缘讹索车辆,有出而无归。贫户十室而九逃。

  曾国藩决心痛加整顿,“大加参劾”,“严立法禁,违者重惩”。他对朋友们说,自己“素非苛刻者流”,这样做实在是迫不得已,“非刚猛不能除此官邪”。

  在对属下官员们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之后,曾国藩于同治八年四月将第一批应参应举之员汇奏朝廷。这次参劾的十一名劣员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其主要劣迹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貌似有才,心实贪酷”,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或是“词讼置之不理,积压尤多”,或是“疏慵不理公事……浮收勒派,贪名久著”。与此同时,又据实情将李朝仪等十名贤员的事迹加以表彰。

  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举劾官员的名单,包括参劾劣员八名,保举贤员九名。

  经过整顿,直隶官风大为改观,然而,曾国藩并不满意。他说:“年内两次举劾,虽舆论尚谓不谬,而官场习气全未转移。”就在曾国藩准备将整顿吏治进行到底之际,发生了“天津教案”。之后他又调回两江总督原任,使得直隶吏治整顿半途而废。

  第五节 向小吏低头:曾国藩与潜规则

  一

  除了清的一面,曾国藩也有“浊”的一面。

  总督时期,曾国藩在人情来往上开支不少。

  在官场应酬上,曾国藩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尽量从俗。刚刚就任总督时,他曾经要求部下免于迎送,时间长了,他发现这种要求实在难以贯彻,徒然惊世骇俗,并无实益,所以越到后来,就越随波逐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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