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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天下:张宏杰解读中国帝王_张宏杰【完结】(73)

  朱元璋的皇族政策,只有一个漏洞,那就是他幻想着可以通过藩王掌握军队来捍卫朱氏天下的安全。结果自永乐年间起,亲王引兵作乱不断。这种状况导致历代皇帝不断致力弥补这个漏洞。皇帝们一方面保证皇族们生活的穷奢极欲,另一方面则极力强化对皇族特别是藩王的控制。到了明代中后期,这种控制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为了怕王爷们联合地方势力作乱,皇帝规定,亲王们终生只能生活在王府里,想出城遛遛弯儿,得专门派人千里迢迢向皇帝本人递出申请。如果没有皇帝的亲自许可,亲王连出城扫墓都不行。为了防止亲王们有串通的机会,皇帝又规定,亲王们终生不得相互见面,这就是著名的“二王不相见”。《明史·诸王传》赞语评论说:“有明诸藩……防闲过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藩禁严密,一至于此。”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王爷们被剥夺了几乎所有的自由,成了高级囚徒。他们“徒有虚名,坐靡厚禄,贤才不克自见,知勇无所设施”。由于不能从事任何社会职业,他们增加收入的方式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因为多生一个孩子,国家就按等级多发放一份俸禄。所谓“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如生一镇国将军,即得禄千石。生十将军,即得禄万石矣……利禄之厚如此,于是莫不广收妾媵,以图则百斯男”。

  “利之所在,人争趋之,如水之就下,不可止也。”在“制度”决定之下,明代中后期开始,皇族们展开了激烈的生育竞赛,各地王爷在床上拼命播撒种子,为了多生孩子,他们拼命招纳妻妾,强抢民女。他们把妻妾的生理期编列成表,按期临幸,以求提高效率,一炮而中。在紧锣密鼓的床笫战争中,生育纪录一次次被刷新。

  三

  多子多福,本来是中国人的不二信条。挥霍和生育,又是朱元璋给自己子孙规定的光荣任务。所以,朱氏皇族生得理直气壮,生得光荣坦荡,生得痛快淋漓。然而,对大明王朝的其他成员来说,皇室生育纪录的一次次刷新,可不只意味着为茶余饭后的八卦闲聊增添材料,它更意味着每个老百姓身上负担的一次次加重。

  王爷的增加,必然导致王府的增加和圈地的扩大。天下最好的土地越来越集中到皇族手中。明代中叶之后,全国人均土地不断下降,而皇族占有土地迅速扩大。许多王府拥有的土地动辄万顷:景王、潞王的庄田多达四万顷;福王庄田两万顷;桂王、惠王、瑞王的庄田各三万顷;吉王在长沙有地七八十万亩;河南全省土地,居然有一半归各王府所有。

  皇族们的俸禄都直接来自各地的财政收入,皇族人口数的几何式增长,意味着财政支出几十倍、上百倍地增加。山西的晋王府,明初只需年俸一万石,到了嘉靖年间增长到八十七万石。河南的周王府,由一万石增长到六十九万石。湖广的楚王府,由一万石增长到二十五万石……皇族人口的迅速增长,实际上意味着国家财富分配中,权贵的比重迅速扩大,而底层百姓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

  这片江山上的亿万人民存活的真正意义,历来就是给一家一姓提供膏血。这本是中国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大明王朝的臣民对此也充分理解。然而,朱氏一家的生育率之离谱造成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局面:从明代中期开始,各省的长官惊慌地发现,他们全省的财政收入已经不够供养居住在本省的皇族。河南年财政收入为八十四万石,而需要供应给王爷的是一百九十二万石。“借令全输,已不足供禄米之半。”嘉靖年间的大臣们纷纷焦虑地指出,不久之后,以中国之地大物博,竟然可能出现举全国之力,也无法养活朱氏一家一姓的荒唐场景:“王府将军、中尉动以万计,假令复数十年,虽损内府之积贮,竭天下之全税,而奚足以赡乎?”“将来圣子神孙相传万世,以有限之土地,增无算之禄粮,作何处以善其后?”

  这仅仅是皇族招致民怨的一个原因。事实上,中国老百姓都特别通情达理。江山是人家老祖宗提着头打下来的,是用千万个人头换来的。所以,人家的后代享受一下特殊待遇,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如果不是这样,倒不符合中国大地的天理人心了。问题是,国家规定已经如此优厚,皇子龙孙犹有不足。他们运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把触角伸向一切有油水的领域,无利不取,无所不为。

  皇族往往与巨商相互勾结,进行行业垄断。这些亲贵利用自己的关系,向朝廷要到特殊政策,转手批给商人,再从商人那里分得巨额利益。地方上所有最赚钱的行业都被他们垄断。许多地方的藩王利用特权,控制了当地的食盐销售。他们不顾百姓的承受能力,任意抬高盐价,以致最底层的老百姓长年买不起盐吃。

  所有稀缺的自然资源,比如土地、山林和矿山,只要证明有利可图,皇族就会通过向皇帝乞请或者巧取豪夺的方式,抢占到自己手里。各地王府所圈之地,“皆取之州县中极膏腴田地”。比如皇帝赐给福王的土地中,有两万顷本来规定在河南,但因为河南好地圈尽了仍然不够,不得不跑到湖广、山东去圈占最好的良田。所以史书说,有明一代,“占夺民业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

  各地王爷经常向皇帝哭穷,向皇帝索要各种特权。许多地方的收税权都陆陆续续划归了各地王府:周王拥有开封的税课权,潞王占有河泊所二十六处,潞城县的商税被赐给了清源王,屯留县的则归辽山王所有。平遥王说自己家口太多,生活不宽裕,皇帝命令,把黎城县一年的商税划给他。

  通过种种巧取豪夺,皇族山积了天下最多的财富。富甲天下的福王,“珠玉货赂山积”,金钱百万。陕西的秦王,富甲天下,“拥资数百万”。大同的代王,居然拥有房屋一千零六十所。

  权贵集团暴利滚滚的直接后果自然是民生的日益困顿。从明代中期开始,历代皇帝不断通过“加派”等手段,将宗藩费用进一步转嫁到人民身上。原本负担很重的百姓更加雪上加霜,有的农民甚至“废箸、鬻舍、捐妻,以供王国之禄”。

  四

  以上种种,毕竟还属“合法”或者符合潜规则。然而这仍然不能满足皇族的欲望和冲动。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特权总会走到极端。明代皇族超出法律之外的为非作歹、穷凶极恶为他们积累了更大的民怨。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皇族不得干涉地方政务,但许多皇族都涉足地方事务,一旦有求不遂,他们就依仗自己的龙子龙孙身份对地方官员横加欺凌。代王府的辅国将军因为不满县官处罚他的仆人,公然当众殴打知县。晋王府的河东王等人辱骂殴打地方官更是常事,所谓“挟奏有司,擅入府县,凌辱殴置,习以为常”。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宁化王府的宗仪,也就是小小管家,竟然动手殴伤了堂堂布政使这样的朝廷大员,“求索禄粮不遂,围布政司门,殴伤左布政使刘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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