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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美_韩寒【完结】(11)

  她没喊。

  西风吹乱了她的刘海。她蹲下身来,抱着白菜的脑袋一起歪着头看着我。

  那一年开始流行举起两根手指比在脸庞上。她伸手在脸旁,笑着冲我比了一个YES,要多二有多二……

  那年的大年初一,杂草敏给我发来一条短信:

  哥,好好的。

  我坐在藏北高原的星光下,捏着手机,看了半天。

  而后的每一年大年初一,我都会收到一条同样的短信。在成堆的新年快乐恭喜发财中,有杂草敏短短的四个字:哥,好好的。

  四个字的短信,我存进手机卡里,每年一条,存了很多年。

  后来杂草敏离开济南,蒲公英一样漂去了北京又漂回了南方,再后来她漂到澳洲布里斯班,在当地的华语电台当过主持人,订婚,又解除婚约,开始自己创业,做文化交流也做话剧,天南海北兜兜转转辛苦打拼。听说一直是一个人,一直没有遇到一只能照顾她这株杂草的花盆。

  不论身处何方,每年一条的短信,她从未间断。

  很多个大年初一,我收到那条四个字后,都想回复一条长长的短信……可最终都只回复四个字了事:

  乖,摸摸头。

  敏敏,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你喊我哥,喊了十一年。可一直以来我都明白,那些年不是我在罩住你,而是你在心疼我。

  有些话,年轻的时候羞于启齿,等到想说的时候,已是人近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

  我有过许多女朋友,每一个都比你胸大比你腿长,可没有一个能煮出你那样的面来,又烫又香的西红柿鸡蛋面,烫得人眼泪噼里啪啦往碗里掉。

  真想再吃一次哦。

  今宵除夕,再过几个小时就能收到你的新年短信了,此时我在云南丽江,有酒有琴有满屋子的江湖老友。你呢?杂草一样的你,现在摇曳在何方?

  好好的哦。

  乖,摸摸头。

  九月十三

  文 / 七堇年 作家 @七堇年

  今天是9月13号吗?

  ……是啊,怎么了?

  八年了吧,得有。

  什么八年?

  我俩认识八年了——2005年9月13号到今天,刚好八年了。

  嗯。

  我们走错了路,在北京的三环上瞎绕着。夜色很深,老孙困了,一呵欠就是一汪眼泪花儿。当我说完这是相识第八年之后,我们更沉默了。车内狭小的空间里,空气凝固起来,我们像两只弱小的昆虫,突然被困成了一块琥珀。

  八年,抗战都结束了。

  我很希望打破这寂静,说点儿什么,就没头没脑扯了这么一句,却像根钝得不成样子的针,没能刺破这一层沉默。

  怎么办?我想上厕所了,老孙说。

  刚才怎么不上?现在这哪儿有啊,只能你把我送到酒店了再去大堂上吧。

  还有多远?

  估计快了吧,你到前面掉头,然后别上桥,就走辅道,再往前一段,拐弯就到了。

  气氛舒缓了下来,往事们却纷纷站起了身,一眼望过去,如同人头攒动的操场,凌乱,拥挤。

  2005年那会儿,我的日子还像清澈的溪水,叮叮咚咚地流着。到如今,已经成了浑浊的河,许多事已被囫囵席卷而去。

  我望着他的侧脸,问,你后来还回过天津么?

  好像回过一次,也就那一次。

  去了尖山吗?

  他一笑,说,早没了吧……那地方。

  尖山是过去天津一个卖便宜货的地方。那一带全是小商贩们租住的破烂旧楼,吃的用的什么都有,摊位像满口龅牙,参差不齐地挤着,人们摩肩接踵,三教九流。“屌丝”这个词在当时还没有,网购也还没成气候,所以我还特拿去尖山引以为豪。

  他比我高两届,天津已混熟了。也许是为了逃避对大学生活的失望,我疯狂逃课,经常和他在城市里东游西荡,吃喝玩乐,自诩上得了友谊商场,下得了尖山市场。

  当然,如青春年华中所有转瞬即逝的好日子一样,我们并没能走多久。

  后来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个晚上和朋友一起去油麻地夜市。正坐在地摊上吃扇贝什么的,脚下爬来了一只小强,探头探脑,吓得我心跳骤停,扔下一桌菜就要逃。朋友特淡定,她提着筷子夹着菜依然往嘴里送,说了一句,做人就要能屈能伸,上得了海港城,下得了油麻地。那一刻我哭笑不得,却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天津,有关那座城市的一切应声跃入脑海,在那个夜晚,像绳子似的把我捆了个严实。

  经常能听到别人说,在一起五六年——分了;在一起八九年,十几二十年——离了。我就在想,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又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之后,还是分开了?

  我不知道答案,因为我从来没能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一点,最多只能算是个半年抛、年抛型吧。

  老孙家境比较好,可我知道他的钱也不是自己挣的,花父母的算什么英雄,所以我不想让他破费。老孙性格好,总是由着我,陪我逛逛尖山之类的破地方,每个周末就是吃一肚子垃圾食品,扛一袋子地摊货,吭哧吭哧挤两小时公交回宿舍。

  钱是没花几个,但若要说岁月如金,那我这辈子再没有比那时候更挥金如土的日子了。

  其实我还是想过,两人在一起要上进,要互补的,不然没有未来。我们说好了毕业后要一起去美国读研,说好了现在起就要好好学英语,他基础差,刚好先毕业,可以补补英语,等我毕业。想法都是好的,可实际上,在一起的时间全都浪费在看碟片、玩儿、吃东西上了——忘了说,“吃货”这个词儿,在当时也还没有。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老孙考英语四级,考了两次都没及格。因为买的答案不够贵,都是假的。到了大四毕业前最后一次机会,考试不过毕不了业,他铁了心下了血本,花四千买了枪手,外加一套设备,非过不可。

  考试那天,我一早混进他宿舍去,帮他穿设备。那是一套利用人体为导体,为无线耳机供电,连上手机,用电话听答案的系统。我按照说明书,帮他把浑身上下的各种导线粘好,捆得像自杀式炸弹袭击者似的,然后外面再穿上衣服,插好手机,连上耳机,测试了半天,确认无误之后,他就悲壮地赴考场了。出门时,他还把我反锁在了寝室里,外面打不开。说怕有宿管来查,看到一女生在里面鬼鬼祟祟,就说不清了。要知道他还分别给了每个室友封口费,不告发这事儿。

  那个上午我就被困在他的寝室里,这边厢接收枪手发来的答案,那边厢再用寝室座机打电话一道一道念给他听。他咳嗽就是没听清,不吭声就是继续往下念。

  那时候的黑白诺基亚声音挺大的,电话那头隐约传来整个考场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当然时不时也有他的,我就重新念一遍,确认他都听到了,再继续往下。大概是两个多小时之后,估计终于交卷了,我才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窗外的天。那是北方冬天的日头,混混沌沌的大白亮。我就盯着那一口天,想,这扶不起的刘阿斗啊,家里再好,顶个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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