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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青春献给你_冯小刚【完结】(38)



  她老人家快人快语,热情乐观,性格挺像我母亲,我们自然相谈甚欢。谈的范围极广,南朝北国,东海西洋,逮啥谈啥。对台湾一些比较露脸的成就(篇幅有限且有目共睹,恕不罗列),我竖大拇指说好,多好啊。老太太却不满意:不行不行,糟心的事也挺多,那口吻像是一位胸怀全局的高级长官。我并不认为可笑,因为我恭维老太太面相年轻时,她也会一迭声地说不行。当然,争执还是有的,尽管不很激烈。比如有一次,提到简化字的问题,老太太就很不屑:你们大陆啊,尽胡来。好好的汉字,用了几千年,说改就改,丢胳膊拉腿的,还得从左往右看,别扭不别扭?

  我听了有点儿不乐意:你们的繁体当然好了,不但消磨时光,还锻炼体力,而且从右往左看,宇里行间遇到洋丈或者阿拉伯数码——这些都是从左往右看,你们的脑袋就往这边一甩,然后再往那边一甩,知道的说你在读书,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跳探戈呢。

  老吴太太朗声大笑,并不以为忤,反而称赞我口才好,说大陆出来的口才都好,难怪台湾连推带挡,磨磨蹭蹭,不愿意跟北京谈判。

  她的嗓门非常豁亮,这一点也像我母亲。不论是夸我们,还是训(东北土话叫“狠叨”)我们,母亲一律高门大嗓,余音绕梁。甚至“丈革”中说当局的怪话,余音也敢绕梁,害得天天换批斗的父亲胆战心惊,一再哀求:小点儿声,小点儿声。

  两位东北妇女的区别在于,母亲嫁的是共产党,老吴太太嫁的是国民党。这一嫁,注定了她大半辈子呆在远处,想念家乡又够不着家乡。

  我说,为啥你们的嗓门都那么大?

  老吴太太:小子,松辽大平原你知道吧?宽宽绰绰的,亮瓦晴天的,又没墙又没盖儿,人就爱敞开嗓于可劲儿喊,这样才痛快。

  我们虽同操乡音,互听不厌,但有时也会遇到语障,谈话就卡了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以为嘴或耳朵出了毛病。细一问,却原来布希是布什,卡斯楚是卡斯特罗,飞弹是导弹,便当是盒饭,徐蚌会战是淮海战役,大陆沦陷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于是她笑我,我笑她,笑过之后每每发问:刚才吾们谈到哪儿了?

  店主允诺的那盘东北片,姗姗的,终于进货了,竟是我在文化一元时代看过无数遍的黑白老片——  《铁道卫士》,里边的台词熟得都能背下来。我对老太大说,这盘真还就挺不错,是在吾们沈阳拍的,有中街百货大楼,还有中山公园,你老先睹为快吧。老太太说演的啥内容,我说防奸反特,反你们国民党。

  谁们国民党?老太太说,你看我像国民党吗?我要是说了算,国民党也不会有今天。

  我和老太太都不是政治人儿,好不容易碰到一起,理应多聊点儿别的。美国一般民众,该吃饭吃饭,该娱乐娱乐,没事谁扯政治干嘛?我曾问一个修车老头儿谁是国务卿,老头儿一翻白眼:我有必要知道他是谁吗?然而我跟老吴太太却很蹊跷,两人不管唠什么,三弄两弄总弄到政治上,仿佛我们兴冲冲赶到音像店,是来参加例行的干部学习活动。这老太太发言极踊跃,心得体会也多,有一些我听来相当新鲜,甚至匪夷所思。比如她指出,  “八一五”光复后,应该把张学良放出来,派他回东北主事,这样共产党就不好意思打了。谁知老蒋错了一步棋,把陈诚派了出来。陈诚这个人哪,大“正”,喜欢清水养鱼,伪满军队送上门都不要,嫌人家不干净,结果可倒好,全让林彪接过去了。林彪还嫌兵不够,就把炕烧得滚烫,让农村小伙儿都坐上去开会,讨论抽丁的事。庄稼院的人顾家,不愿跟解放军走:可是炕太热,屁股烙得直冒烟儿,一挪窝儿,得,人家说你表态了,主动要求上前线。

  我觉得她这么说,有点儿抹杀人民的积极性,就反驳道,老百姓其实最不愿当的是中央军。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

  老吴太太眉毛一挑:中央军并不都像你们说的那么糟,也有一些纪律严明的,她还顺手举了几个例子,滔滔不绝说谁谁如何英勇,如何善战,说得我挺来气,真想噎她一句狠话——你们那么能打,为啥还“转进”到台湾去了。又一想,算了,人家不过一个老太太,属群众一级,犯不上那么严肃。再说仗也不是我打的,是我打的老提当年勇也没意思,有能耐把大陆弄得好好的,让台湾老的少的,穷的富的,本地的外省的,都争着抢着搬过去,咋撵也不走。

  见我不吱声,老太太好像觉察到了什么,语调随即蔫下来:你看我这嘴,尽说些没用的,你别往心里去。我没旁的意思,就是爱跟家乡人唠,唠啥都高兴。你心肠子热,不嫌我老婆子絮叨,换个旁人,老外不用提了,一般中国人也不行,谁稀罕听这些陈芝麻烂谷子?这些年,还是头一回,我当当当当,一下说了这么多话:我说没事,我挺爱听的,在国内时,一回家,我妈也总念叨过去的事;我说妈,我帮你干点儿活吧。我妈说不用你干活,跟我唠嗑就顶干活了。

  老吴太太叹口气,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人哪,谁都不愿说自己白活了一辈子。

  有一天傍晚,还完录像带,老太太执意要请我吃饭。我怕她着急,就不过分椎托。纽约的中餐馆大多是南方口味,偶尔有一两道北方菜,做的也随心所欲,四方不着调。于是,我们在餐桌上怀念起东北的吃喝来。我说现在要是有一碗猪肉炖粉条,让我到中东当敢死队都不惧。以前北京人说相声,嘲笑东北土老帽儿,就知道吃这个。如今他们品出味道,也想当老帽儿了,街头巷尾,恨不得每个小馆都炖一大锅。

  大锅炖怎么行?老吴太太提出疑义:又不是连队伙房,剁几斤肥肉片子,撒两把糟粉条子,咕嘟咕嘟就得。正经的猪肉炖粉条相当有讲究,不是随便哪一个老张老李就敢整的,那肉得五花三层,那粉条得上好的土豆宽粉,别小看宽粉,学问大了……老人两眼放光,说得十分仔细。那一瞬间,她还真有几分食不厌精的官太太派头。

  老人家告诉我,她最爱吃的还是酸菜。一九四八年秋冬(多么遥远的日子),国共辽沈大激战,她丈夫所在的部队开始还挺硬实,渐渐就抗不住了,残兵败将,妻儿老小,凄凄惶惶往关内跑。老吴太太离开沈阳时,看着家里那缸白白净净的酸菜,心里怪舍不得的。丈夫说都什么时候了,还惦着吃。快走吧,晚一步小命就保不住了。老吴太太说她当时不知怎么搞的,刚走两步又折回来,从缸里捞出一棵酸菜,把帮子啪啪掰掉,剩一个小菜心儿,攥在手里,边走边吃。上了丈夫那辆中吉普,还吃,惹得一车的人全看她,像看一个傻子。

  一晃快五十年了,老人垂下干涩的眼皮,低沉地说,再没吃过那么好的酸菜。

  晚餐临近结束,我假装上洗手间,趁机到柜台把饭钱和小费都交了。老人知道后,并不刻意争执,只是轻声责备了几句。

  由饭店出来,大西洋的夜风已经很凉。我搀着老人横过马路,去公共汽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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