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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有棵树_[美]贝蒂·史密斯【完结】(3)

  小说中的布鲁克林位于纽约,这里分片居住着来自各国的移民:犹太人和爱尔兰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这个社区生活五彩斑斓:犹太老头当街卖老咸菜;德国人和爱尔兰人圣诞夜在各自对歌较劲;意大利乐手和歌女在街头卖唱……作品对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生活给出了百科全书似的介绍。有些介绍,我们今日看来仍会会心一笑。

  小说把二十世纪初的布鲁克林,写成了一部风土人情长卷,将一个原本普通的地域,再造为一个人文景观。贝蒂·史密斯笔下的布鲁克林,就如同帕慕克笔下的伊斯坦布尔,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波德莱尔笔下的巴黎。因此,文学批评家艾尔弗瑞德·卡增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布鲁克林有棵树》是布鲁克林的完美写照。在无数人心目当中,‘布鲁克林’这个词本身,和难忘的早期家庭体验联系在一起,渐渐成为一种化身,象征人生早年的贫困,象征着邻里生活,象征着青春本身。同样,它也象征着渴望、追求,象征着对外面精彩世界的梦想。”读罢此书,我很难想象我会对周遭事物熟视无睹地走过布鲁克林,或是我们居住的其它城市。确实,一本好书会触及一个人的灵魂,深刻地改变我们看待周围世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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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蒂·史密斯

  孩提时候,我喜欢倾听,常听大人说:“啊,过去我也有雄心大志!”“过去我也有梦想!”还有,几乎人人都说:“要是我从头再来一次……”我想这些人多多少少都错过了生活的充实。

  我不会。我不会和生活的充实失之交臂。十四岁那年,我就暗下决心。在一本有些旧的抄写本上,我把一生要做的事一条一条写了下来。我发誓要一条一条去实现。

  这些计划根本没有实现。我成人后,大部分时间得去拼命工作,养家糊口。生活的充实,有不少耗在商业世界的竞争里了。不过我还年轻,还乐观。我告诉自己:这些都是暂时的。总有一日,我会照着梦想去做。

  可是一年过去,一年又来,转眼人到中年。孩子们离开了,去了别的地方,追求自己充实的生活去了。我也开始想:“要是我从头再来一次啊……”

  一个雨夜,我下楼去杂货店,准备买一本平装书,以打发睡前的时间。我拿起一本埃米尔·左拉的书。我站在那里,拿着这书,费力回忆很久以前看过的什么话来。后来终于想了起来:左拉说,所谓充实的生活,便是“养个孩子,栽棵树,写本书”。

  我感觉四周寂静了下来。我意识到我有了一个孩子……我种过一棵树……事实上我甚至写过一本书,不过我想左拉说的“书”,一定是个象征,指的是任何建设性的诚实工作。

  就这样,按照一个伟人的信条,我有了自己充实的生活。孩子成长期间,总给我带来喜悦。育儿之乐虽波澜不惊,却无穷无尽。二十五年前,我将一棵被人抛弃的树苗栽下来,如今这棵小小树苗已经长成参天大树,高过我的屋子,给我带来阴凉。我的儿孙在树荫下玩耍。假如天增人寿,或许我可活到曾孙辈在树下玩耍的时候。我甚至有幸出了一本书,记载我的希望、我的恐惧、我的梦想。

  所有这些都没有写在当初的抄写本上,因为这些是我自然而然的一部分,是我习以为常的东西。例如,从意识到自己的女人之身时,我就知道自己会生养孩子。人们将租住屋院子里的树砍掉的时候,我流下了童稚的眼泪。那时候我就知道,不管生活在什么地方,我都会栽一棵树。到了八岁,我的作文得了“优”,我就知道有朝一日我会写一本书。

  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结论: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馈赠的一切悲欢,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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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克林有棵树》与《安琪拉的灰烬》属于同类小说——是“成长小说”,也可称为“家小说”。它写了弗兰西一家子的故事。一个感人的大故事里镶嵌着无数的小故事,而所有这些故事都围绕着一个词:感动。

  这个词是一颗巨大的钻石。

  若从文学史的第一章看起,你会轻而易举地得到一个结论:文学就是为做感动文章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但后来文学改弦易辙,不再做这个文章了,只一门心思地想着思想的深刻和如何深刻。爱思想胜于爱美、爱情感,已成潮流。尽管,没有任何人向我们证明过思想的价值就一定比美和情感的价值更重大,但文学差不多都朝着这个方向去了。本来有着许多纬度的文学,到了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纬度:思想——除了思想还是思想。作家们一个比着一个地追求深沉和深刻,唯恐自己不是一个身在巅峰的思想家或大哲。“恋思癖”,是新世纪的流行病。

  《布鲁克林有棵树》似乎回到了老路上,依然做着感动的文章。作者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不只有思想是重要的,还有许多和思想同等重要的东西,比如美,比如情感。这部小说中,有许多让人为之心动的叙述和描写:孩子们之间的感情,父母和孩子们的感情,还有那位个性独特的茜茜姨妈与孩子们以及与孩子们的父母们的感情,都不时无声但却很有力地撞击着人心的柔软之处。

  像其他许多小说一样,这种感动并不一味地显示在完美无缺的、心怀悲悯的人那里,也会出现在那些似乎有缺陷的、冷漠的、没有责任感的人那里,而这种峰回路转时的感动,却格外地使人心灵的暖流环绕不息。在这个坐落于布鲁克林的平常家庭里,父亲显然不及母亲伟大。父亲甚至还是一个醉鬼。但,到作品的后面,这个父亲却又是光彩照人的,他让活着的人深感歉意,并为他的行为而感动。弗兰西在父亲去世六个月之后的毕业典礼上,却收到了父亲生前托茜茜姨妈送来的鲜花和卡片。那卡片上写着:献给弗兰西,恭贺毕业。爱你的爸爸。读到此处,无论是弗兰西还是我们,心都会微微颤动。

  让情感得以升华,其实是文学的一贯价值,这份价值丝毫也不亚于什么深刻的思想。

  《布鲁克林有棵树》很像是一首歌。

  这是一部有旋律的小说。好的小说,其构思与一个曲子的构思大同小异。没有旋律的歌是最糟糕的歌。对于时下许多歌曲,我是很不以为然的。那些歌很糟糕,而糟糕就糟糕在没有旋律。一句是一句,说是一首曲子,其实是支离破碎的。我很难理解,这些曲子是怎样被那些“粉丝”们记住的。我知道,好的歌总有一个旋律,这个旋律是圆形的,是转动的,它似有似无,有时飘飘而逝,但却总在这个曲子的天空下回旋。我们在一种荡出,回归,再荡出,再回归这样一种循环往复中感到了一种美丽的眩晕。我们看到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完整构思。也正是这个飘荡的旋律,让我们记住了这个曲子。我不懂音乐,但这并不妨碍我去欣赏音乐和评价音乐,因为音乐是与人的心灵相通的,是与人的血液流淌的节奏相和谐的。我只知道,这些年的歌,凡我喜欢的,它都流传了下来,凡我不喜欢的歌,都没有流传下来。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旋律的有无和旋律优美的有无。《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一个句子,这个句子变成了段子,这些段子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整部小说。觉得它很像一首歌,有音乐的感觉,还因为这部小说总在歌唱。爸爸的歌唱、爸爸和孩子们的歌唱、孩子们的歌唱、孩子的独唱。这部小说唱了一首又一首歌。我是一个喜欢在小说中嵌入童谣和民歌的人,因此看《布鲁克林有棵树》有一种亲近感,觉得它很投我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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