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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上海男人_龙应台【完结】(22)

  在龙应台眼中,新加坡人似乎并没有“一点点的个人自由与尊严”。她认为,新加坡国内有很多和她一样想法的人,还说:“还好我不是新加坡人,如果是的话,写了这篇文章可不好玩了。”结果,她再次犯上一厢情愿的老毛病。

  这让我想起《庄子》中“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故事。龙应台一开始就认定很多新加坡人是“没有一点点的个人自由与尊严”的,也许这是她自己的猜测,也许这是她从一些西方报章或台湾报章上得到的印象,她却不知道多数新加坡人其实都不这么认为,他们都为治安良好所带来的人身自由,以及作为一位新加坡人的尊严而感到自豪。如果新加坡没有“那一点点自由”,新加坡人也不可能在报章上拜读龙应台的文章,并向她提出自己的看法。

  估计错误不免贻笑大方许多亚洲国家都了解,只有在经济成长持续,社会纪律得以维持,人民丰衣足食的情况下,人民才可能获得真正的尊严和自由。假设龙应台是新加坡人,而她又写出这样的文章,则如果真有“不好玩”之处,那恐怕就是她一厢情愿地分析事物,以致估计错误,最终不免贻笑大方。

  支持新加坡代表亚洲人说话——郭生前几天的《联合早报》(10 月14日)转载了龙应台女士的文章《还好我不是新加坡人》,龙文的主要论点有两点,一是新加坡没有资格做亚洲的代言人,理由是新加坡人不尊重个人尊严与自由;二是新加坡政府傲慢,教训西方人我们亚洲人怎样怎样。

  我认为,凡是亚洲人,无论他来自富裕的日本,还是来自贫穷的柬埔寨还是老挝,当他面对一个或一群欧洲或美洲人,都可以拍着自己的胸脯说,我们亚洲人是怎样怎样的,这个并不过分。关键要看场合,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导人,在一个国际场合,说我们亚洲人怎样怎样的,甚至“教训”欧洲人,我认为是理直气壮的行为,并不存在资格不资格的问题。

  如果他跑到台湾,说我们亚洲人应该怎样怎样,那是另外一回事。

  至于对亚洲文化有不同的理解,这应当是允许的。

  亚洲本来就是一个多元文化组成的大区域,不同的人从各自不同的历史、人文角度出发表达不同的亚洲文化观,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相对于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新加坡人表达亚洲文化价值现的机会比较多一些,也比较方便一点。显而易见的原因之一,是新加坡是个把英语作为第一语言的国家,新加坡的领导人大多受过良好的英语教育,用英语表达个人思想见解比较方便。原因之二是新加坡经济取得长足的进步,被称为新加坡奇迹,令很多世人瞩目。

  新加坡发表自己看法的机会多一些,原因之三是由于历史、人文的原因,作为亚洲人的新加坡人比较容易与西方人相处,西方人面对新加坡人的时候,不太会像面对其他亚洲人那样建立“心理壁垒”(因为新加坡人口中

  有欧洲人,也因为新加坡比较国际化)。如果一个中国大陆的官员一开口讲话,西方人第一个反应是,他是共产党,接下来的逻辑是共产党即专制,心理上早已严阵以待,很难心平气和地讨论文化差异这样的话题。他们至今仍把今天的中国与统一前的东德等同看待(如指责中国运动员服食禁药,他们不明白今天的中国已不需要靠运动员的优异表现来支撑国际威望)。中国与西方国家建立的关系,充其量只是利害关系,即贸易与防务。文化交流限于民间层次。意识形态方面的敌对还没有消除。

  关于这一点,新加坡甚至比日本更具优势,西方人面对日本人的时候,心里,总是嘀咕,日本人说的“yes”到底是肯定还是否定?至于台湾,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本来就不便在国际社会中“抛头露面”,像水底下的鱼,只要露出水面,就会有被强按下去的危险。

  如果由它作“代言人”,那么其他亚洲人又是否同意。

  台湾人喜用“肢体语言”和“街头打斗”来表达个性尊严与自由这种“民主”的表达方式,实在是丢尽了全世界华人的脸,给人强烈的印象是华人就不应该享有民主。

  龙女士发此论,大概是因为新加坡在国际社会中比较“抢镜头”(抢眼)。

  对西方社会大声地宣扬亚洲人的文化价值现,应该是每个亚洲人的义务和职责。只要有机会,有适当场合,就应该大声地讲。因为,时至今日,亚洲人与西方人的文化价值现差异还很大,西方人对亚洲人还是不理解。他们认为处死一个毒品走私犯是不人道的。而我们却认为,让一个孩子出生在一个没有父亲,得不到父爱的家庭才是不幸,至少对孩子的人格形成和发展是有害,以前只有大规模的战争才会造成这种结果。

  民主,个性尊严和自由是必须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宽容,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的,容忍别人与自已有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观点,这是最起码的。

  (作者是中国大陆人)如此生活,夫复何求?——雅瑶南来移居狮城不觉已足七年之久,虽然还不是“红登记”的持有人,但感觉上这里已是我的家。偶尔遇上亲朋戚友,总被问及一些大同小异的问题,例如新加坡好吗?

  是不是管得很严?会不会很闷?不冲厕所真的要罚款吗?曾读过一本外地杂志,似用嘲笑态度提到“新加坡也都罚”。近日也在报上读到某些针对本地内政的意见舆论,这倒给我一个启示,什么是以讹传讹,尽信书不如无书。

  我认为只有亲身经历,才是最佳见证。

  我不懂政治、经济,对文化、价值观等的东西也只是一知半解,我只是一个负责煮饭烧菜、带孩子、做家务的平凡家庭主妇,没资格去评论、分析以上有关的课题,然而我正生活在此,而且确是天天“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的生活在这个国度里,所以理所当然地可以谈谈我个人的生活体验及感受。

  新加坡拥有“花园城市”之美名,得来不易。政府一套有系统有计划并持之恒的政策;为这美好名声奠下稳固的基础,当然刻苦耐劳,尽忠职守的清洁工人,居功不浅,在此衷心谢谢他们。一张纸屑,微不足道,如果全国大多数人都轻视丢一张纸屑的后果,情况肯定糟透,惨不忍睹,为了防范未然,政府立法请那些不合作的人客串清洁工人,也满合理的。为了不致沦为被“羞辱”的对象,不随处乱抛垃圾,是最实际的行动。唯传媒没必要过分渲染就是了。

  在新加坡不能吃香口胶(注:即口香糖),对我而言没什么损失,我还有许多别的选择,那又何须介怀?为了维护国家的形象,保障多数人的利益,国人应体谅及支持“有选择的阅读”政策。

  近日报上能读到批评新加坡的文章,足见政府的过滤选择,仍是宽容的、理智的。

  公共厕所内并没有装上纪录仪器,没有干扰民众。所谓罚款,目的是给阁下一个警惕、一个告诫。如厕后冲水,理所当然,违法受罚,没啥奇怪,无须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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