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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小人_龙应台【完结】(16)

  她常常跟对面机车店的修理师傅到美美冰果店去看那种电影——你听 懂吗?对啦,“那种”电影啦!真恶心!阿她回来就讲给我听,一点都不漏, 我都不爱听;我们困在楼上小房间,三个榻榻米大。很多蚊子,没有蚊帐都 不能困,挂了蚊帐又热得流汗。你看,我的脚像红豆冰一样,都是蚊子咬的。 秀花就很奇怪,她的皮肤特别光滑,实在让我嫉妒——啊,刚刚说到哪里? 对啦!秀花很爱讲 “那种”事啦!阿我都不好意思听。很恶心!后来她就没 有回来困,一打烊就溜了。我起先还以为她跟机车师傅去看电影,原来—— 哈!阿肥肥的医生娘突然跑到我们店里来找秀花,找不到就破口大骂。有钱 人就是有钱人,哇,她满嘴都是金灿灿的假牙!也难怪,她头家是牙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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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小姐,你的牙齿好不好?秀花跑到派出所去告油头医生,说他骗她。说他 发誓要跟太太离婚,再娶秀花。现在东窗事发,医生娘要全家搬到罗东去, 躲开这个狐狸精。秀花气得要死,说不甘心,白白给他困。查玻郎实在太没 良心,专门欺骗女人的感情,还有身体。我读过一本小说,名字就叫 《负心 的人》——这样愈讲愈远;胡小姐,你读书比较多,你觉得怎么样?嗄?男 女相悦两相情愿,不应该要遮羞费?可是,可是秀花是查某呀,查玻郎不骗 她,她怎么会 “失身”?当然是骗的嘛!

  女人也可以享受性爱,不见得是被 “骗”——胡小姐,免讲了,不好 意思啦!那个字我都不敢说,你真开放。可是秀花是被骗的啦,因为她是女 的。

  秀花是个成熟的女人,要为自己所下的决定与行为负责——我听没懂。 秀花成熟不成熟,我嗯宰样。她失去少女的贞操该怎么办?啊,你这样讲不 对啦!你说男人也可以有贞操;跟女的一样?哦,所以男的也可以跟女的要 “遮羞费”?因为男女平等?男的喜欢“那个”,女的也喜欢 “那个”,所以 没有谁骗谁?你这种说法惊死人,我从来没听过。只有查某要遮羞费,哪里 有查玻要遮羞费的,颠倒笑死人。

  再讲一遍,讲慢一点,我听没懂——女人如果要遮羞费,就等于把自 己当作展示台上的 “贞操玩偶”,被男人扭坏了,就要他赔偿,而不是把自 己当作一个懂得享受性爱,有能力作决定,有勇气负担后果的个人——我听 不懂。不过,没要紧,现在报纸都说油头医生是 “大骗子”、“采花贼”,对 秀花很有利。大家都同情地。昨天派出所的巡佐还来看她,要她以后注意, 不要被男人骗了。

  阿我绝对不让查玻碰我一点点。一定要先公证结婚,有凭有证,才跟 他一手交证,一手交 “货”。像秀花多凄惨,大家都知道她 “失身”了,还 有谁要娶她?不过,三万块的遮羞费拿到,她可以另外找头路,也不错!我 要做多久才能赚三万?要不要喷胶水?

  ·回应与挑战·

  台语不是粗鄙的语言

  胡小姐玉鉴:您好!

  读您刊登于 《中国时报》副刊的大作《遮羞费》之后,有一点小小的 意见,想与您沟通。

  大作的主旨,鄙人没有什么意见。大作为求生动,用许多台语来描写。 不了解台语的人,往往以为台语是有语无文或是鄙陋的方言,事实是这样吗? 大作里的 “查某”应为“诸母”、“查玻”应为“诸父”、“嗯宰样”应为“不 知也”,对台语不了解,随便写个音近似的字来填充,势必对台语造成极大 的伤害。又 《遮羞费》的情节,可发生于任何一地方,您用台语来描述,不 无侮辱台人之嫌。顺颂玉安

  女教授的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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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驻奥地利大使是个妩媚而年轻的女性,在任何外交宴会场合,都是 引人注目欣赏的焦点,连南茜·里根在场都遮不住她的锋头。

  好吧!最近在维也纳发生了两件事,使得这位美丽大使不得不辞职。 首先,她离婚了。奥国人一笑置之,美国人却觉得脸上挂不住:堂堂上国大 使,怎么可以离婚?尤其转身又嫁了别人。第二个原因,则是她让南茜逮到 了机会。你看过南茜一向的打扮吧?衣领高高的,务必把脖子都遮起来。这 位年轻的驻奥大使偏偏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南茜说她有失身分,跟丈夫耳 语那么一句,美丽大使就丢官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对呀!堂堂大使怎么可以离婚再嫁?对呀!堂堂 大使怎么可以穿低胸的衣服?你如果是个不开窍的老男人,说不定你正在 想:看吧!不听老人言!这么重要的外交任务怎么可以交给女人去做——尤 其是年轻美丽的女人呢?我知道你会这么想,因为台湾这么想的人真是太多 了。最近胡美丽一位同事——一个脸上没疤没疮的年轻女教授——上了电 视,对记者谈电脑中文化的问题。好啦!观众的反应传了过来:当教授的怎 么可以戴那么花哨的耳环?当教授的怎么可以画眼圈还涂了胭脂?当教授的 怎么可以流露出 “女人”的样子来?再给你一个例子。几年前有几位先生女 士在讨论中小学课本应该收入什么样的文章。

  “之乎也者”的都收完了之后,有人建议也采用一位现代女作家的小品。 当场就有男士发出反对的声音:作者是个女的;哪一天她发生了什么桃色事 件,我们对纯洁的学子怎么交代?怎么,这些论调你都觉得合情合理吧?胡 美丽只有一句话:狗屎!

  从头说起。当大使的人为什么没有离婚的权利?大使也是有感情有伤 痛的 “人”,是人就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如果不幸有一个痛苦的婚姻,难 道就因为她凑巧有一个道貌岸然的工作,她就必须强颜欢笑痛苦下去?只要 她工作胜任,不受私人生活影响,她离婚不离婚与她的大使身分是两码子事。 美国人大惊小怪正表现出清教徒虚伪的道德观。

  至于南茜看不惯女大使穿低胸礼服,我看恐怕是瘦巴巴的南茜嫉妒所 致 (你看吧!

  我喜欢民主社会,因为对总统夫人说这样的话也不会被当作政治犯)。 女大使同时是个女人,她若觉得低胸的礼服最能表现出她的个性与魅力,凭 什么不准穿?年轻的女教授觉得一对耳环、一点脂粉,能衬托出她的容貌与 气质,谁可以剥夺她 “美丽的权利”?而居然有人说,女人不能担正经事, 因为她有闹桃色新闻的潜能!胡美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闹过桃色新闻,但就 我粗浅的了解,闹桃色新闻好像非有两个人才闹得起来,不是吗?而且在“正 常”情况下,有个女的,对方就必须是个 “男”的,不是吗?那么,在考虑 一个男的人选来任 “大事”的时候,岂不也该先问:他是不是有闹桃色新闻 的可能?其实,在我们的社会里,凶杀案也大多是男性干的,那么我们在聘 选大学校长的时候,譬如说,面对一个男候选人,就应该先考虑:第一,他 会不会跟女人 “乱来”?第二,他有没有闹凶杀案的可能?第三???这样 推理,还不如将 “大事”交给女人担负要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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