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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小人_龙应台【完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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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 “先生”或“女士”尊称之了。

  以上的分析,未知胡博士小姐以为然否?我不知 《头》文的作者有没 有头衔,更无从知道他是否为男士,只好用猜,称他为 “先生”,总不是不 敬吧?!

  美丽的权利

  台北街头的标语很多,什么 “要保命必须拼命”啦,“保密防谍、人人 有责”啦,或是什么 “在此倒垃圾者是畜牲××”等等,这些我都能够理解。 有一个到处可见,甚至上了电视的标语,却使我非常困惑:

  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冬天里,我喜欢穿棉袄,里面再加件厚毛衣,走在街上就像团米包得 太胀的踪子。

  夏天里,我偏爱穿露背又裸肩的洋装,原因很简单:第一,天气太热; 第二,我自认双肩圆润丰满,是我全身最好看的部分。再说,我的背上既没 痘子也没疮疤,光滑清爽,我不以它为耻。

  炎炎夏日,撑着一把阳伞,披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露着光洁的臂膀, 让绣花的裙裾在风里摇荡;在人群中姗姗走过,我很快乐,因为觉得自己很 美丽。

  但是你瞪着我裸露的肩膀,“呸”一声,说我“下贱”!

  有人来欺负我,你说我 “自取其辱”!

  为什么?我喜欢男人,也希望男人喜欢我。早晨出门前,我对着镜子 描上口红,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的嘴唇健康柔润;我梳理头发,为的是使男 人觉得我秀发如云。可惜我天生一对萝卜腿,要不然我会穿开叉的窄裙,露 出优美的腿部线条。所幸我有着丰润亭匀的肩膀,所以我穿露肩低背的上衣, 希望男人女人都觉得我抚媚动人。

  你在早晨出门前,对着镜子,即使只有三根衰毛,你还是爱怜地理上 半天,或许还擦把油,使它们定位,不致被风刮乱。你把胡子剃干净,还洒 上几滴香水。穿上衬衫之后,你拉长脖子,死命地把一根长长的布条缠到颈 子上,打个莫名其妙的结,然后让布条很奇怪地垂在胸前。你每天下这样的 苦功又是为了什么?我不懂的是,既然我不说你有 “毛病”,你为什么说我 “下贱”?且让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 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创造这个标语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错的是女人 ——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冲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 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 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 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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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 天吗?这是什么狗屁逻辑?我的伯父有片果园。他日日夜夜施肥加料,杀虫 遮雨。到秋风吹起时,累累的苹果,每一只都以最鲜艳、最饱满的红润出现。 路过果园的人没有一个不驻足观赏而垂涎三尺的。如果有人经不起诱惑,闯 进园来偷这些果子,你难道还指责这果园不该把果子栽培得这么鲜艳欲滴? 说他 “自取其辱”?难道为了怕人偷窃,果农就该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来? 难道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该剪个马桶头,穿上列宁装,打扮得像个女干? 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龌龊,还是种果的人活该倒楣?究竟是强暴者犯了天 理,还是我 “自取其辱”?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 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

  我把自己装扮得抚媚动人,想取悦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 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我。你若觉得我难看,你可以摇摇头, 撇撇嘴,说我 “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但是,你没有资格说我 “下 贱”。而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 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你若还认为我 “自取其辱”,你就该让天 下所有的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让你醒醒。

  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我是女人, 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 “自制”的义务。今年 夏天,你若看见我穿着凉快的露背洋装自你面前花枝招展地走过,我希望你 多看我两眼,为我觉得脸红心跳。但是你记着,我不说你有 “毛病”,你就 别说我 “下贱”——我有美丽的权利。

  ·回应与挑战·

  也谈 “招蜂引蝶”

  读胡美丽先生 《美丽的权利》一文不禁颇有所感,提笔简单说一说我 个人的意见。

  胡先生对一个出现于电视台的标语提出了相当猛烈的批判,我把其中 最关键的一段抄录于后,以便讨论:且让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标语:“穿着暴 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 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创造这个标语的人认为 在这种情况之下,错的是女人——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冲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 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 “攻击 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 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 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 能怪天吗?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制作上面那个标语的人 (姑且假定是男人, 也姑且假定标语中所指的 “暴露”正是胡美丽先生所说的只暴露了肩背或者 腿部)是不是具有上述的三个心态呢?是可能的,但也不一定有这样的心态。 我们无法找原作者来对质,所以只有就标语的文字来推敲,才能断定胡先生 所下的结论是否正确。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标语是否有 “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不敢正视 女人裸露的肌肤”这么一个命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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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着暴露”所陈述的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引出了 “招蜂引蝶”的后 果。我们都知道,绝大多数的植物都生有美丽而且暴露的生殖器官,也就是 我们称之为 “花”的东西。美丽之,暴露之,其目的在招蜂引蝶,以达到其 受精、结实、繁衍种族的目的。见到植物性器官略微蔽而不彰的,我们便要 大惊小怪,讥之为无花果了。这个标语的前两个短句;是将植物喻动物,把 花比作女人,把男人比作被花吸引而来的蜜蜂和蝴蝶罢了。

  蝴蝶和蜜蜂所爱的是美丽而新鲜的花朵,对质量差一点的,比如说曾 经风雨蹂躏的残花败絮,一般是不会去顾盼的,遑论肮脏的花呢!鲜花盛开, 有蜂与蝶翩然来仪,又怎么能把这两个短句解释成 “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 肤”呢?如果真要这样暗示,那么第二个短句就应该改为 “腥膻四溢”、“令 人掩鼻”、“难以入目”或者“招蝇引蛆”才合适(因为我们一般总是把蝇蛆 和肮脏的东西联想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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