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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_周国平【完结】(40)

  是的,怀着这深深的悔恨,我给眼科主任写了一封信,请她最后一次认真考虑手术的可能性。她很快就回了信,信中说,她与眼科病理专家商量,结论是:"现在即使右眼做眶内容剜出的大手术,亦难避免转移而丧生,并不能延长生命,因此不主张手术。"几乎与此同时,我曾托朋友请教天津一位眼眶内肿瘤权威,答复也来了:"百分之百不能救活,无必要动手术。"

  一失足成千古恨,你注定要遗恨终生。

  接踵而来的一个消息在悔恨的天平上加了最后一个沉重的法码。拖延了整整一年的遗传学检查结果终于揭晓了,在妞妞和我们身上均未发现基因异常。当初不敢下决心手术,不正是怕妞妞的病是遗传所致,因而后患无穷。不说了,不说了,一步步由不得我,一步步全是我自己走出。妞妞的生存权利被一系列偶然因素剥夺了,而使这些因素起作用的正是我自己。

  妞妞死后,我在报纸上读到,上海那个十九岁的女孩已经顺利地赴美国留学。

  公共汽车上,一个双目失明的青年男子站在车门口,微仰着脸,仿佛正在凝望远方。尽管他的眼窝深陷,但是鼻梁轮廓端正,嘴唇线条细腻,神态十分高雅。雨儿示意我看他,悄声赞道:"真美!"

  下车后,我说:"妞妞要是能长他这么大,一定也很美。"

  雨儿忽然坚决他说:"不能让她长大!"她提起做放疗的那个穿粉红色长裙的姑娘,接着说:"妞妞长大了会比这姑娘更惨,她是个瞎子,完全不能自理。现在她小,有我们的爱护,长大了不定怎么受欺负呢。"

  在妞妞由生到死的整个过程中,雨儿所经历的苦难决不比我少,但她的思路是一以贯之的,并不像我陷于反复的犹豫和悔恨之中。

  那么,悔恨是否一种源于性格弱点的情感,而这种弱点在男人身上更为常见?

  我确实发现,在面临人生灾难和重大抉择的时刻,女人往往比男人理智。她们同样悲痛难当,但她们能够不让感情蒙蔽理智。这也许是因为,男人的理智是逻辑,与感情异质,容易在感情的冲击下溃散;女人的理智是直觉,与感情同质,所以能够在感情的汹涌中保持完好无损。

  也许可以说,男人站得高些,视野宽些,所以容易瞻前顾后,追悔往事,忧虑未来。但是,女人的状态是更健康的,她们更贴近生命的自然之道。当男人为亲人的去世痛心疾首时,女人嘹亮地抚尸恸哭,然后利索地替尸体洗浴更衣,送亲人踏上通往天国的路。

  四

  在孩子生下来之前,要是有人对我说:"你将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儿。"我一定会喊道:"不要,一万个不要!"

  孩子生下来了,她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这双眼睛注定要瞎。我多么爱她,但我心中仍有一个冷静的声音在劝导我:"这孩子不能留。"

  现在,孩子已经双目失明。可是,如果再有人对我说:"这个盲女将跟随你一辈子,你要终身照看她,伺候她,为她牺牲你的一切享乐和事业。"我该如何喜出望外,毫不迟疑地回答:"愿意,一万个愿意!"

  孩子出生前,我想要一个十全十美的宁馨儿,我的所求是抽象的,只是一串形容词。孩子刚出生时,我的态度还多少是客观的,实际上把她看作我可能有的孩子中的一个,一个普通名词。只是到了现在,她对于我才真正成了不可代替的专有名词,不管她怎样残疾,我要的就是这一个。爱她爱得刻骨铭心了,就无论如何要救活她,绝对不能坐视她走向死亡。爱把我们的生命融为了一体,我不是为她考虑,她就是我,她的求生本能在我的躯体里发出了不容置疑的呼喊。

  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停住。然而,场景已经改变,岔路渐渐重合,选择越来越没有意义了。

  让她瞎,还是让她死?

  事实上,无论摘不摘除眼睛,她都必定失明。无论动不动手术,她都难保性命。

  死是可以想象的,因为我们人人都难逃一死。可是,我不能想象我的女儿被剜去双眼,仍不免受尽病魔摧残,最后悲惨地死去。与其让这种特殊的厄运渐渐展示,还不如一下子接受人所共有的命运。

  不,我已经适应她的残疾,却不能适应她的死,那万劫不复的永别。

  可是,她必瞎,她必死。

  既然上帝蓄意要夺去她的眼睛,就让上帝自己动手吧,无需医生代劳。既然医生不能挽救她的生命,就让医生休息吧,且待上帝动作。

  再坚持一下,一切终将过去,连同我自己。

  五

  死亡如同一个卑鄙的阴谋,一步步向妞妞收紧罗网。人人知道这一点,惟独妞妞自己不知道。看她如此毫无戒心,我时常会产生一种罪恶感。也许,从发现疾病那一天起,我一直无所作为,坐视疾病一点点夺去她的生命,实际上是充当了这场阴谋的同谋犯?

  是的,你是同谋犯。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无权替别人决定生死,哪怕那是自己的孩子。你面临的情况有些特殊,姐妞大小,她自己不能选择,这个决定只好由她的父母来作。可是,你真有这个代她选择的权利吗?

  我知道我没有这个权利,但她自己又不能选择,决定究竟由谁来作呢?

  尽一切可能挽救她,让她活下去,活到她自己能作选择的年龄。这是你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她长大了,有一天不堪目盲或疾病之苦,决定自杀,那是她的事情。这个决定应当留待她在经历了一番人生之后由她自己来作,你无权提前推断。

  不,那岂不更加残忍?让她在豆寇年华遭遇死亡,其痛苦远甚于幼年夭折!

  但是,死在浑然不知之时,死就不是不幸了吗?或者说,与清醒的死相比,糊涂的死就是较小的不幸吗?我们人人都注定要在某一天死去,并且多半不是无疾而终,而是病死,在病后死前将经历一番肉体和精神的磨难。然而,有谁因此宁愿趁早在睡梦中被不知不觉地杀死呢?

  再说,疾病的最后发作,婴儿和成人一样要遭受肉体上的痛苦。而且,我们没有理由不设想,精神上的痛苦,那濒死的恐惧,生命解体时突然坠入深渊的恐怖,婴儿同样会感受到,只是说不出来而已,——成人也说不出来。

  最后,即使晚死要经受更多的痛苦,也不能得出晚死更加不幸的结论。用大限的眼光看,活长活短当然是一回事。但是这眼光在衡量一个具体生命时未免大而无当。站在一个具体生命的立场上看,早死总是更大的不幸。就算妞妞动了手术也活不长,譬如说只能活二十年,你有什么权利不让她活满这二十年,而是只让她活一年半呢?难道活到青春岁月不比幼年夭折更是一种人生?

  那个健壮的东北汉于躺在手术台上,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上手术台。医生打开他的腹腔、把他的脾脏切下五分之四,移植到了他的儿子腹中。他的九岁的儿子从生下来就受着血友病的折磨,身体各个部位经常流血不止,九年来一直靠输进这位父亲的血活着。他不肯听从医生的劝告,放弃对患有不治之症的儿子的治疗。现在,儿子生命垂危,唯一的希望寄于这个活体亲属脾移植手术。这是一个双重的冒险,很可能他的儿子并不能因此获救,而他自己却死于手术引起的大出血。但是,他毅然躺到了手术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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