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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与性情(短篇集)_周国平【完结】(64)

  时隔九年,现在来回顾,我想说,对于一个既懂得世事无常又珍惜生命经历的人来说,任何美好的事物只要存在过,便永远存在了。我还想说,后来的情形表明,对于我和雨儿来说,婚姻的变化也许又是好事。心平气和地分析,雨儿和她现在的丈夫在性格上是更一致的,都喜欢结交和活动,比我活得潇洒。和我在一起,雨儿不免寂寞。我和雨儿的性格反差虽然曾是朋友们欣赏的一道风景,但是,真正一起过日子大约还是以性格吻合为好。

  同样,我和红在性格上也更加一致,我们都喜欢安静。开始时,听我说到雨儿的生动,她担心我长期和她在一起会感到乏味。可是,我知道不会,因为她也有极好的感受性和悟性,聪慧而灵动。这是我在女人身上最看重的东西,在这一点上我决不会弄错。事实上她很能理解我,曾作如此评论:“优秀的男人都有女性气,同时又是真正的男子汉,你就这样。”一次从史铁生家出来,她说:“你们都活得这么单纯,你也许更难,因为你健康,有许多欲望,要抵御那么多的诱惑。”对于这类挠到痒处的赞美,我听了颇觉受用。她毕竟比我小二十二岁,和我这样一个有漫长感情历史的人结婚,曾有委屈之感,为不能得到我的全部而遗憾。但她总能反省自己,对我说:“如果一个作家有这样丰富的经历,我会为他的富有而庆幸。现在假如我恨你的这些经历,就一定是我出了问题。”我也大言不惭地宣布:“我的历史表明了我的素质,这素质没丢,现在我是带着这素质爱你的,我的历史以这种方式也属于你了。”我相信,时间已经证明,我的大言不惭不是诳语。有时我自己也感到奇怪,仿佛我从来不曾有过别的经历,从天荒地老开始就只爱着一个人。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真正好,就真会觉得好像一辈子都是在一起似的了。

  雨儿和红都对我说过这样意思的话:“三个女人都用一生中最好的时间陪伴你,你是够幸运的。”的确如此,为此我永远感谢她们。我也感谢命运终于把最适合于我的女人带给了我,陪伴我过着今生今世最适合于我的生活,一种平静而又充实的生活。

  九 性爱反思

  有一回,有人问我:“哪一本书对你影响最大?”我脱口答道:“女人。”这当然是开玩笑,但玩笑中有真实。我坦然承认,我是喜欢女人的。男人喜欢女人,这实在是天地间最正常的一件事,没有什么可羞惭的。我和某些男人的区别也许在于,我喜欢得比较认真,因而我和女人的关系对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影响。如果一个男人不动情地玩女人,同时保住一个稳定的家庭,人们不会说他什么。可是,倘若你认真地爱了起来,导致婚姻破裂,舆论就会大哗。因为我的两次婚变,我的人品的确遭到了一些人的攻击。对于这种浅薄的舆论,我

  当然无须理会。然而,我自己不能不反省一下,为何一个高质量的婚姻终于也解体了,怎样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婚姻必须是高质量的,真正以爱情为基础,这是我的绝对要求,我决不能忍受两人不爱而仍在一起生活。两个人只有爱到了想永不分离的地步,才应该结婚。但是,事实证明,即使怀着这样的心情结了婚,仍不能保证白头偕老。爱情有太多的变数,不完全是人力所能控制,可是,因相爱而结婚的人至少应争取把变数减到最小量。

  在两性交往方面,我不是一个特别放得开的人,但是,我能正视自己的欲望和感觉,在理论上对此早已持十分开明的看法。我知道,除了热恋阶段外,一个人完全可能对别的异性产生性吸引意义上的好感。我相信,性本身是一种健康的东西,其惟一的原则是快乐,与道德无关。美国舞蹈家邓肯说过一句最通情达理的话:“如果你有一个身体,它天生要遭受许多痛苦,包括疾病等等,既然如此,只要有机会,为什么就不可以从你这个身体上汲取最大的快乐呢?”单就性本身而言,婚姻肯定不是一个合理的制度,因为性快乐不是纯粹的生理过程,同时也是心理过程,需要新鲜感的刺激,而单一不变的性伴侣关系则可能麻痹性兴趣,减弱当事人享受和提供性快乐的能力。其实,这些道理对于有诚实感官的艺术家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我曾与两位画家讨论这个话题,其中奉行独身的一位说:“我太知道性爱的本质,不可能长久。所以,我不愿意对女孩说爱什么的,即使我很喜欢她。说了以后还要修改,工作量太大。我希望每一次都是新的创造。可是,她的期望落空,心中不快,又使这新的创造不能实现。这是我最大的苦恼。”业已结婚的另一位说:“我的苦恼是必须躲躲闪闪。我看见好的女孩,一个嘴角,一只手,就是激动。恋爱一场又一场,我就是高兴,像过节一样。可是,我必须背着妻子,因为我爱她,不愿让她痛苦。”前一位完全不相信性爱有持久的可能,所以选择不结婚,甚至不说爱这个词,彻底地诚实,姑且不论。后一位提出了一个问题,便是一个感到有结婚需要的人应该如何处置自己的多元性爱冲动。

  我相信,人是有对专一的爱的需要的,不管是否接受婚姻的形式。我自己就始终深切地感觉到这种需要。在我的生活中不能没有这样一个伴侣,我和她互相视为命根子,真正感到谁也缺不了谁。我自问是一个很有自我的人,能够欣赏孤独、寂寞、独处的妙趣,但我就是不能没有这样一个伴侣,如果没有,孤独、寂寞、独处就会失去妙趣,我会感到自己孤零零地生活在无边的荒漠中。这样一种需要显然是根源于人的根本性孤独,而在性的生理和心理中并无根据。正因为如此,它就不能够也不应该消除人的多元性爱冲动。我自以为从这里找到了二者并存相容的理由。按照我的设想,理想的婚姻应该是两人在生死与共的意义上只爱对方,同时各人保持与其他异性之间交往的自由,包括性交往的自由。当时西方有一种开放婚姻的理论,便是这样主张的。作为一种修正,我提倡宽松的婚姻,对婚外性自由加以限制,仅限于偶尔出轨。这是对人固有的性嫉妒本能的让步,虽说克服性嫉妒是人生的大超越,但我知道这种本能的强烈,不宜太触犯它。爱情的专一可以有两种含义,一是热恋时的排他性,二是长期共同生活中彼此相爱的主旋律,宽松的婚姻便属于后一种情形。我相信,如果双方的爱情足够牢固,心胸又足够宽广,那么,就有可能把各人的其他感情体验和性体验变为双方的共同财富。我考虑到了在这种自由状态中爱情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但我认为,即使防微杜渐是可能的,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利。如果为了“杜渐”而“防微”,禁绝一切婚外恋情的苗头,那就只好遵循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了。当然,对“微”宽容而不防,就有开“渐”之危险,但这种危险乃是人类情感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试图杜绝这种危险就意味着窒息情感生活。总之,在我看来,不管我们把婚外男女之情可允许的界限划在哪里,那么,在此界限之内的,便是不该管的,超过此界限的,又是想管也管不了的。所以,反正不要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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