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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与性情:周国平心灵自传_周国平【完结】(10)

  我想我生性还是比较老实的,在跟父亲作客的经历中,有一个很小的事例。那是在他工作的税务局里,他的一个同事也带来了自己的孩子,一个伯伯给我们每人一小包白糖,我们俩就躲在职工宿舍的一间空屋里玩起了过家家。其结果是,我的那一份白糖基本上都转移到了他的手中,吞进了他的肚里。

  我的性情似乎更接近女孩子。小时候看连环画,上海人称作小人书,我喜欢的多是红楼、西厢、聊斋一类才子佳人内容的,不喜欢三国、水浒一类英雄好汉内容的,并且因此被熏陶得柔肠百结。不过,我绝无性别错位的心理,我始终是站在才子的位置上倾心于佳人。父母偶尔带我们去戏院看戏,台上演着才子佳人戏,我就自作多情得不行。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回,在上海大世界的一个剧场,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那位佳人,心中充满不可思议的冲动,想挤到台前去,让她看见我,注意我。有时候,我自以为佳人的眼神与我相遇了,在对我眉目传情,她的唱词都是向我而发,便感到无比甜蜜。散场后,我怅然若失,好几天缓不过来。

  在家里,我比姐姐受宠得多,同时也比她心眼多得多,坏得多。她从小非常忠厚,而我却比较自私。有一回,她向我提一个问题:“如果愿望可以随意满足,你最想要什么?”我立刻回答说钱。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有了钱,我想要什么都可以买到了。她的回答是睡觉,因为睡着了就可以忘记一切苦恼。这个回答使我十分不解,我心想:你想睡觉现在就可以睡,用得着作为特别的愿望提出来吗?也许她是从某一本书中读来的,我不得而知,但至少我的回答证明了我当时的境界之平庸。

  还有一件事是我终身难忘的。有一回,我和姐姐都养金鱼,每人两条,各养在一只小碗里。不几天,我的金鱼都死了,再去买两条,又都死了,而她的两条始终活泼。强烈的嫉妒使我失去自制,干下了可耻的勾当。趁没有人时,我走近她的小碗,心脏砰砰乱跳,捞起那两条鱼,紧紧握在手心里,估计它们死了,才放回碗中。没想到它们翻了几个筋斗,又游了起来。一不做,二不休,我把它们放进开水,再放回碗中。姐姐当然做梦也不会想到事情的真相,她发现她的金鱼也死了,只是叹息了一声,又出去玩了。现在她肯定早忘记小时候养金鱼这回事了,但我永远记得她的那两条金鱼,一条是红的,一条是黑的。这件事使我领教了嫉妒的可怕力量,它甚至会驱使一个孩子做出疯狂的事。

  上小学时,我还偷过同学的东西,共有两次。一个男生把一件玩具带到教室里,是一只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看着他玩,我羡慕极了,我从来不曾有过这样可爱的玩具。我想象如果我有这一只青蛙,我该多么幸福。这个想象使我激动万分,终于在一天课后,我从那个男生的课桌里偷走了这一只青蛙。回家后,我只能藏着偷偷玩,不久就把它玩坏了。另一次是偷书。班上的同学把自己的图书凑起来,放在一只箱子里,办起了一个小小图书馆。我从中借了一本题为《铁木的故事》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男孩,诸如把苍蝇包在包子里给人吃之类。我一边看,一边笑个不停。我实在太想拥有这本有趣的书了,还掉后就又把它偷了出来。

  现在我交代自己童年时的这些“罪行”,并不是要忏悔。我不认为这些“罪行”具有道德含义。我是在分析童年的我的内在状态。作为一个内向的孩子,我的发展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可能性。如果一个孩子足够天真,他做坏事的心情是很单纯的,兴奋点无可救药地聚焦在那件事上,心情当然紧张,但没有罪恶感。我庆幸我的偶尔不轨未被发现,否则几乎必然会遭到某种打击和屈辱,给我的生长造成阴影。这就好像一个偶尔犯梦游症的人,本来他的病完全可以自愈,可是如果叫醒他就会发生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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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广场一角的大院 周国平

  许多年前,在上海人民广场的西南角,有一个围着黑色竹篱笆的大院,门牌号为黄陂北路184号。院子里有几栋二层小楼,解放前是赛马场老板的房产,而人民广场这一带原是赛马场的地盘。解放后,这位瞿姓老板的财产被剥夺,他一家人租居在其中一栋小楼的第二层,其余房子分配给了别的住户。除小楼外,院里还盖了许多简易的茅草房,居住的人家都是上海人所说的江北佬,过去从江苏北部逃荒到上海来的。搬离侯家路后,我家便住进了这个大院,并且成了瞿家的邻居。

  这些小楼都已陈旧,瞿家住的一栋算是其中最好的。底层有一个门厅,只通二楼,一楼的居民不从这里出入。二楼有三间房,我家住靠外的那一间。这间房原来也是瞿家用的,大约因为总面积超标,被迫让了出来。当时住房由公家分配,如果我家不住进来,也会住进别的人家。尽管如此,瞿太太仍不免心怀不满。她没有工作,两家做饭都在走廊上,因而天天都会和我的母亲见面,母亲常为她的指桑骂槐感到伤心。然而,每年过年,她又必定会端一盘糕团送到我家,糕团上印着鲜艳的红点,如同一种仪式。瞿先生在房产公司做事,见了我的父母只是点一点头,从不说话。我能感觉到两家之间的鸿沟,而使我的这个感觉格外鲜明的是他们的独生子。他们的居室在顶头那一扇门里,我从未瞥见过门里的情形,这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就深居在里面苦读。当时他刚从育才中学毕业,后来考上了清华大学。偶尔在走廊上遇见,他对我们看也不看一眼,好像我们根本不存在。我倒并不因此感到自卑,只是仿佛第一次看见了一种高贵青年的类型,这是一个与我无关的类型,所以我不会用它来衡量自己。那时候我做梦也没想到,不久之后,我会进上海中学、北京大学这样的名牌学校。

  在这个家庭里有一个奇怪的人物,我们叫他老公公。他大约六七十岁,满脸皱纹,须发花白,永远弓着腰,不能直立,戴一顶破毡帽,穿一件脏兮兮的蓝布短褂。据说他是瞿先生的父亲,但他的地位实在连奴仆也不如。他是无权踏进瞿家的门槛的,属于他的只有楼梯下一个黑暗的角落,那里搭了一块木板,铺一床破烂的褥被,他就在那里起居。他的亲密同伴是一只猫,总是蜷缩在他的床上。他专干扫走廊、倒垃圾之类的粗活,自己单独用餐,做一点简单的饭菜,或者就吃残羹剩饭。瞿太太动辄叱骂他,而他总是低声下气,逆来顺受。我的父亲多次替他打抱不平,向瞿家夫妇提出抗议,在街道整风时还写了大字报,但无济于事。老公公不是一个孤僻的人,他显然欢迎新房客,我们住进来后,他不那么寂寞了。他很喜欢同我们这几个孩子逗玩,给每人起了绰号,结果我们一吵架就用他起的绰号互骂。

  住惯了邑庙区的鸽子笼,乍一搬到人民广场,不用说是感到新鲜而又愉快的。那时候,人民广场一带还很有野趣,到处杂草丛生。在我家对面,横穿广场,是人民公园。我们这些孩子完全不必买门票,因为我们知道公园围墙的什么位置有一个洞,可以让我们的身体自由地穿越。院子里有大片的泥土地,我在我家楼前的篱笆旁埋下牵牛、凤仙、鸡冠等花籽和黄豆、绿豆之类,头一回领略了种植的快乐。家里的住房比以前宽敞多了,光线也好,打开窗子,看见的是宽阔的广场。每年五一和十一,广场中心搭起主席台,我家的窗户就在主席台的斜对面,坐在家里可以观看游行和焰火。一到节前,母亲便忙碌起来,做许多馒头和点心,准备招待来我家看游行的亲友们,节日的气氛格外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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