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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经济变革得失_吴晓波【完结】(6)

  “放活微观,管制宏观”

  管仲将四民并列,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意识与觉悟,更是他的治国理念的体现。这位具有多年从商经验的政治家,早已发现工商业的赢利能力大于农业,而振兴商品经济更是增强国力的最佳途径。他在齐国推行了涉及产业、税收、价格等多个领域的整体配套改革。他搞的那一套,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放活微观,管制宏观”。

  所谓“放活微观”,就是对内刺激商品经济的发育,对外降低关税,形成“如水归壑”的市场聚集效应。

  齐国地处海滨,渔业和煮盐业一向发达,管仲规定,鱼盐可以自由出口,关隘只登记而不予征税,以便利诸侯各国。其他的出口商品也实行单一税制,在关隘征过了的,在市场上就不再征了,反之亦然。14

  对于前来齐国做生意的商人,他更是大开国门,无尽欢迎,提出“空车来的不要去索取税费,徒步背东西来的不要去征税,这样来的人就会越来越多”。15他还建议齐桓公专门设立招待外国商人的客舍,每三十里有一处,来一乘车者供给本人饭食,来三乘车者供给马的饲料,来五乘车者配备可供自由调遣的人员。16从此,“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

  为了活跃市井,管仲甚至首开国营色情业。他在都城临淄开了七间官办的妓院(“女市”),每一间有妓女(“女闾”)100人,共700人。管仲以此吸引外来商旅,并大收其税。在后世,管仲因此被拜为娼妓业的“祖师爷”,如同鲁班在木匠业的地位。

  在这种自由贸易政策的鼓励下,可以想见齐国商业的繁荣以及商人的活跃,《战国策・齐策》如此记载齐国首都临淄盛极一时的繁华景象:“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据计算,临淄的居民人数达30万之多,是当时世界上最大规模、最繁华富足的城市,而与其同时的雅典城人口不到5万。

  所谓“管制宏观”,就是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其手段则是从财政、税收和价格三方面综合入手。

  在农耕时代,对于国家的内政来说,最重要的商品当然就是粮食——中国自古存在商品粮交易,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商品粮占粮食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管仲对粮食政策十分重视,在重要的农业税上,他并不像一般的治国者那样,要么横征暴敛,要么一味降低,譬如孟子就认定,国君是否实行仁政,“什税一”——只征收百分之十的农业税是一条铁线般的标准。17管仲的政策是两年征税一次,大丰收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五,中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下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五,如遇饥荒,则免税。这一机动税率,明显比孟子的“什税一”要灵活和现实得多。此外,管仲还建立了国储粮制度,国家采购囤积了大量粮食,其数量足以控制市场粮价的波动,以达到丰饥平衡的功效。管仲对粮食十分重视,他不容许任何人操纵粮价,严禁在饥荒之年利用粮食买卖欺压农民,粮价波动必须由国家掌控,在农耕年代,这一见解无疑非常重要。

  管仲还是一个运用价格杠杆来调节经济和增加国家收入的高手。他曾举例说,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即不必再征布税,而要征于原材料麻,麻价因课税涨十倍,布价就可能因此而上涨至五十倍;同理,如果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织帛,就可征课原材料丝的税,这样又可使织帛的价格上涨十倍。在对外贸易上,他主张根据不同的情况来控制商品价格,即“因天下以制天下”:如果外国商品的质量高过本国,就提高该商品在本国的销售价格,以控制外国商品的输入,如果要鼓励出口,就要压低出售价格,“天下高而我下”。

  “盐铁专营”的始作俑者

  在宏观管制的战略思想下,管仲最重要的制度创新是盐铁专营。它的影响绵延两千余年,迄今犹存,几乎成为中国式中央集权制度的经济保障。

  齐桓公与管仲多次切磋富国之策,齐桓公建议对人口、房屋楼台、树木、六畜征税,管仲一一否定,在他看来,税收是有形的,直接向人民收取财物,自然会招致人民的不满。最好、最理想的办法是“取之于无形,使人不怒”。18据此,管仲提出了“寓税于价”的办法——把税收隐藏在商品里,实行间接征收,使纳税者看不见、摸不着,在不知不觉中就纳了税,而且不至于造成心理上的抵抗。

  在具体办法上,管仲给出了简单的七个字:“唯官山海为可耳。”——只要把山、海的资源垄断起来就可以了,山上出铁矿,海里产海盐,是为盐铁专卖制度。

  在农耕时期,盐和铁是最为重要的两大支柱性产业,无一民众可以须臾离开。管仲对盐和铁的专卖收入做过举例说明。他说,万乘之国的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缴纳者约为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三十钱,为三千万钱。如果进行盐的专卖,每升盐酌量提价出售,每月可能得到六千万钱,就可望得到一倍于征人头税的收入。而在表面上,政府确乎不曾征税,不致引起人民的“嚣号”反对。不仅在国内如此,还可运盐出口而获取重利,这等于煮沸取之不尽的海水就可以迫使天下人向齐国纳税,即“煮沸水以籍天下”。19

  铁的专卖也是一样。管仲说,大凡一个农户,无论是从事耕作还是做女工,都需要针、刀、耒、耜、铫、锯、锥、凿等铁制工具,只要在一根针上加价一钱,三十根针就可收三十钱,即等于一人应缴的人头税了,由此类推,则全国收入总数亦不下于人头税的征收总额。表面上,国家并没征税,实际是“无不服籍者”。20

  管仲提倡盐铁专营,但不是主张政府亲自下场,创办国营盐场或国营铁厂——后世之人学管仲,认为专营就是国营,多入歧途。

  比如盐业,管仲实行的是专卖政策,开放盐池让民间自由生产,然后由国家统一收购。由于控制了盐业的销售和产量,进而控制了价格,齐国的盐销售到别国去,售价可以抬高到成本价的四十倍,国家和商贾都得利颇丰。

  在冶铁业上,管仲实行的是国有民营。他首先严厉地强调了国家对所有矿山资源的垄断,所谓“泽立三虞,山立三衡”,他出台法令宣布,只要一发现矿苗,就马上要由国家保护和封存起来,有敢于擅自开采者,左脚伸进去的,砍左脚,右脚伸进去的,砍右脚。21之后,政府又控制了铁器的定价权,并对所生产出来的铁器进行统购统销。在这些前提之下,管仲开放冶铁作坊业,允许由民间商人自主经营,其增值部分,民商得七成,政府得三成,相当于征收30%的所得税。22

  由政府控制资源所有权,然后把经营权下放给民间商人,以一定比例分配利润,这就是后世非常流行的“资产国有、承包经营”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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