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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小传_周汝昌【完结】(22)

  乾隆刚一嗣位,就非常重视旗务,采取种种整顿措施;甚至想到下令修撰《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由郡王降为贝子的弘春,曾因办理旗务不善而"革去贝子,不许出门"(这虽然还不是"在家圈禁",可是不准行动,也是一种软禁的替管形式),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布延图因为"分别满、汉,歧视旗、民"而受到严饬。乾隆二、三年间,一方面准许包衣佐领、管领与八旗联姻,一方面定出八旗家奴开户(即准许脱离旗主而独自立户)的条例;三年七月,设置稽查内务府御史,十一月命八旗包衣归汉军考试(注:清《皇朝文献通考》卷四十八"选举考"二,"乾隆三年议准,包衣人员,有投充庄头子弟隶内务府管辖、编入上三旗者,又有旧汉人在内管领下,及五旗王公所属包衣旗鼓佐领内者:此等原系汉人,因由满洲都统咨送,每有在满额内中式者,悉行改正,并饬严行禁止!"又卷六十四"学校考"二,"(乾隆四年)清厘满洲、汉军籍贯:嗣后内府、王公府属人员考试之时,内务府及八旗满洲都统务严饬该管官逐一稽察,其投充庄头子弟及内管领下与下五旗王公府属旗鼓佐领内之旧汉人(按即指入关以前入旗者),均别册送部,归入汉军额内考试。有将应归汉军考试之人造入满洲册内咨送者,将该管都统、佐领照蒙溷造册例治罪!"可见乾隆初期开始的满、汉甄别政策是如何严厉,而内务府包衣人自此为始乃完全作为"汉军"一例看待。这是清代政治上极为重要的一点,而研究者每不能认识此事之真正意义,而只从包衣人是否应称"满洲"或"汉军"之表面现象立论。参看下条注。),到乾隆六年十月,又命令汉军御史归汉缺--就是划归汉族官员名额之内、制度之内。这已然显示出,乾隆是越来越把八旗内部的所有汉族血统的成员都要当作一般汉人来看待了。果然,事情发展到七年四月,便发出了一道全面而彻底地处置汉军人员的"上谕",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朕思汉军其初本系汉人,有从龙入关者,有定鼎后投诚入旗者,亦有缘罪入旗、与夫三藩户下归入者,内务府、王公包衣拨出者,以及招募之炮手,过继之异姓,并随母、因亲等类,先后归旗,情节不一。其中有从龙人员子孙,皆系旧有功勋,历世既久,无庸另议更张。其馀各项人等,……如有愿改归原籍者,准其与该处民人一例编入保甲……。

  在这里,特别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这次的措施,虽然表面上是为了"联意欲稍为变通,以广其谋生之路"的社会经济问题上的目的,但是联系上举其他迹象而看,内中实际还是包括着政治、民族等政策方面的用意。其二,"上谕"虽然说明"不愿出旗仍旧当差者听之""仍询问伊等有无情愿之处",并且特别表示"并非逐伊等使之出旗为民",可是结合八年四月"谕汉军同知、守备以上毋庸改归民籍"的命令而看,这一场文官同知、武职守备以下的逐旗为民,实在是规模非常巨大的一次旗员分化,那意义是,官方不但承认了这种日益分化的趋势,而且明令规定以实现之、促进之。其三,乾隆列举了那许多种汉人归旗的旗人,虽然特别把"从龙人员子孙,旧有功勋,历年久远"的这一类分出来另论(这就是包括内务府包衣人而言),以示与一般汉军不同,但是,他称呼内务府包衣为"汉军",这不仅是认识上、名词上的淆乱(注:以内务府旗汉姓人为"汉军",乾隆以前罕有此种讹误。从乾隆以后,逐渐混淆不清,连旗人自己也沿用这种误称了。但"内务府旗汉姓人"和"汉军"在制度上完全是不同的两回事,身份殊异,在研究旗人时最应注意分辨。参看杨钟羲《来室家乘》叙其先世本为内务府旗,因召见时不善满语,奉旨贬入汉军旗的事例。(在历史上,仅康熙时三藩期间曾有把个别汉军安插于内务府当差的事例,雍正时编整汉军时曾以内务府包衣人拨补其上三旗的不足数额。)关于这一点,有两种情况应该说明:一种是根本不清楚这种区分的,误认曹家为隶于"汉军旗";一种是以为内务府的汉姓既可称"汉军",又可称"满洲","实质上完全一样",而且说,这样使用名词,"丝毫不发生混淆"。但这后一主张是想拿较晚的误称事例来说明问题的,殊不知这正是混淆以后的情况。我们不应当以误证误。更重要的是,我们承认历史上有混称之事例是一回事,研究辨析它们的异同则是又一回事,而这后者才是我们的责任。),而且也说明了他在"思想感情"上已不把这些老早合入满洲、世代隶属满洲旗下、满化既深且久的奴仆们再当"自家人"看待,而要归到"汉军"范围以内去计算了。这一点,无疑也反映了包衣人的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分化因素。

  在这同时期的另一方面,如上所说,乾隆上来就整顿旗务,修辑满洲《通谱》,然后就开始定出满洲郎中保道员,满洲进士准许选任知县,奉天州县选用旗员,宗室准取进士等规例;屡次谆嘱宗室、八旗人等"亲亲睦族",提倡满洲旧俗遗风,并"御制"《盛京赋》以发满洲的"祖宗之心"……。一系列的事实,都证明乾隆自己确是在极力制造满、汉和旗、民之间的轸域。用满洲为府县亲民之官的新办法,使给事中杨二酉十分忧虑,上疏谏议;接着,便发生了杭世骏的事件--他因为考选御史,在时务对策中表示了"意见不可先设,轸域不可太分,满洲才贤虽多,较之汉人,仅什之三四,天下巡抚,尚满汉参半,总督则汉人无一焉:何内满而外汉也?……"的意见,乾隆乃斥杭世骏为"怀挟私心,敢于轻视(满洲)若此!"交部严议,结果竟然因此革职。这是清代历史上的一个非常著名的事件(注:参看龚自珍的《杭大宗逸事状》:"大宗下笔为五千言,其一条云:'我朝统一久矣,朝廷用人,宜泯满汉之见。'是日旨交刑部,部议拟死。……乙酉岁纯皇帝(乾隆)南巡,大宗迎驾,召见,问:'汝何以为活?'对曰:'臣世骏开旧货摊。'……上大笑,手书'买卖破铜烂铁'六大字赐之。癸巳岁,纯皇帝南巡,大宗迎驾湖上,上顾左右曰:'杭世骏尚未死么?'大宗返舍,是夕卒。"其文极冷隽深刻之致。杭世骏所以为乾隆所恶,也因为他曾反对屡次南巡。)。   但是事件并不像封建统治者所设想的、设计的那样单纯,他的种种处心积虑、设阈防闲,都不能阻止满、汉两大民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汇合的趋势,对满人的优待、偏袒的措施也并不能消除他们对当前政治腐败、社会黑暗的不满和憎厌,--这后者也就是满洲、汉族汇合的共同思想基础之一。到乾隆二十年三月,胡中藻、鄂昌一大案件,典型地说明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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