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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正传_张悦然【完结】(14)

  老卜所讲的大豆我是亲眼见过的,确实大得骇人,也曾吃过一盘,味道无与伦比。

  小桥的南侧西边,有一个很小的祠堂,年久失修,但走到里面一看倒也有香火的痕迹,且积得很厚。因为那祠堂不大,所以我便开玩笑说:这地方用来避雨倒是刚刚合适。老卜当时就严肃地说:不要在这里乱说话,我们这里人很忌讳这个,小心触犯神灵,这个祠堂虽然小,但是只要进来就必须要拜神。说完他自己就跪在祠堂中间那个蒲垫子上叩了几个头,虽是象征性的,但却是一丝不苛。我并不信神灵,但出于对神话传说的热爱,我还是也跪下去叩拜了几下,抬起头时看那神像的时候,只觉得面前的假人破破烂烂,实在不像个神的样子。那只是一尊破旧的神。

  我问老卜:小桥南面有两个石鼓,北面怎么没有?老卜说:听老人以前好象也是有的,后来因为发过两次洪水,一次推进河里一个--都很灵地把洪水镇住了。小桥下面的河水只有绿得发黑的水草,没有鱼,我没有问老卜这是为什么,因为我能够想象,有龙的地方当然就不能有鱼。

  那天晚上我在老卜家吃的晚饭,回到学校上晚自习的时候才想起来,我们把篮球忘在那祠堂里。老卜懊悔不已:怎么就忘了呢?我也跟着懊悔,说明天什么时候再过去拿吧。老卜说算了算了,明天去的时候可能早已被人家拿走了,那篮球也早已旧得不成样子,反正咱们还有好几个球,那篮球就不要了。

  我十七岁的时候,心中所想主要只有两件事:篮球、大学。既然考大学没有希望,不如好好玩篮球增强体质,有了健康的身体便有一切的希望。在学校球场打球很容易被数学老师堵住,那个中年男人自己也是爱打篮球的,但他也爱我们,不想我们玩物丧志,所以见不得我们在篮球场上撒野。既然没有太多的机会在球场玩球,而我又不想总坐在教室里面跟着我的同学们随波逐流,所以我就不得不总往街里面走去玩台球。

  司诺克这种台球是非常有趣的,不仅仅案面要比普通的那种美式台球案面要大得多,而且质地也好,不会走线。更重要的,我喜欢玩司诺克是因为这种游戏需要动脑筋思考,我喜欢这种游戏带给我的能够卖弄智慧的感觉。

  丁瘸子起初并不屑于与我这种学生模样的孩子混成一伍,毕竟他已经是三十岁左右的人了,他总应该跟年龄相仿的朋友玩得更高深些才对。丁瘸子每次在外面玩的时候总是带着孩子的,他有一个挺漂亮的小男孩,成天跟他后面混吃骗喝。那小男孩还没有到上学的年纪,但看上去却有一些早熟,说起话来总是一口大人的腔调。丁瘸子也算是比较现代的跟得上时代节奏的人,跟他那不太懂事的孩子通常以兄弟相称,还给他买了一幅小墨镜,偶尔心情好的时候还管儿子叫大哥。我十七岁的时候,不仅思维敏捷,而且对于除学习之外的任何娱乐活动都显得天资聪颖,丁瘸子很快就发现我的台球的技术比他想象的要好得多,出于高手总想找人切磋武艺的那种心态,他主动地就要求我跟他比试比试。丁瘸子的球技在当时的小街上已经是数一数二的,经常跟人赌球,一块钱一分,通常一杆球都得有几十块的输赢。我是学生,没有钱跟他赌,但因为球技出乎他的意料,甚至是要比他高出一些的,所以他也就乐得跟我毫无输赢地打球。时间长了,我们也就渐渐地熟悉了起来。但尽管如此,我们相互之间的交流并不多,仅仅是沉默地打球而已,并不打听相互生活方面的事情。我是学生,他是社会青年,这两者之间也确实没有什么值得交流的。

  我听人说丁瘸子的老婆是长得比较好看的,但我始终没有见过。我也一直怀疑着,丁瘸子这样的残疾人怎么能够娶个如花似玉的漂亮老婆呢?有些不可思议。

  安丰镇上有个汇丰商厦,一楼二楼是商场,三楼是录相厅。我十七岁的时候,VCD刚刚出世,汇丰那时抢先一步地就将录相淘汰换成了VCD,并做了很漂亮的海报美其名曰:镭射电影。镭射电影的画面质量和音响效果都是要比从前的录相好许多的,所以很快便深得我们这些年轻人的喜欢。我们喜欢镭射电影还因为:每天晚上汇丰录相厅在正常上演两部普通电影之后,老板就会给我们加映黄色电影。加一部黄片每人再收三块,两部就再收五块。因为汇丰录相厅,我十七岁的时候终于摆脱了黄色小说而开始接受黄色电影的熏陶。在汇丰录相厅每天晚上加映黄色电影这一事件之中,有一幕情景是最让人记忆深刻的:丁瘸子看黄色电影的时候总是毫无遮掩地坐在第一排,跷着他那残疾的腿,而他的儿子就坐在他的身边--那个小男孩与他的父亲几乎形影不离,看黄色电影的时候也跟他父亲一样瞪着眼睛看着屏幕,似乎专心致志。

  这世上竟然连丁瘸子这样的人都有,哪有像他这样的父亲?带着儿子一块儿看黄色录相?我对此很伤脑筋。老卜说,这又怎么了……但他又始终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合理解释出来。

  高中的生活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学习成绩不好得不到老师的肯定;篮球因为到高中才开始练习所以球技不算太高不可能进入球队参加比赛;打台球看黄色电影我知道不对属于年纪轻轻不学好但我又戒不了。我就在那样的状态中等待着毕业,到那时我一定可以想办法搞到车票钱偷偷沿204国道坐汽车直达北京,从此不再往学校再回头半步,哪怕流浪街头。我不想整天跟我的老师们整天玩毫无意义的猫和老鼠的游戏,但我却无能为力。有时我想,人要是活到丁瘸子那种地步是不是也算得上是一种境界呢?整天无所事事甚至带着儿子看黄色电影,虽然被众多正常劳作的人们所不齿,但倒也逍遥自在。我十七岁的时候对我的未来很是迷茫,因为我的学习成绩,也因为我还认识一个丁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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