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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格群岛_[俄]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完结】(149)

  原来集中营这个术语就是在这里发明的,并且立即得到了沿用和固定。这是一个后来在国际上大为流行的二十世纪的主要术语。它出现的时间原来就是一九一八年的八、九月。这个字眼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使用过。但是只和战俘以及不受欢迎的外国人有关。在这里它第一次用到了本国公民身上。词意的转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战俘集中营不是监狱,而是对这些人必要的预防性集中。现在所要做的不正是对本国人实行法律之外的预防性集中吗?列宁的灵活的头脑只需想象到围在一群未经判罪的人们四周的铁丝网,顺便就能找出一个需要的字眼——集中。

  不过革命军事法庭的头头也正是这样写的:“集中营的监禁具有隔离战俘的性质。”这就是坦白地说:拿他们当做抓来的俘虏,具有战争行为的全部特征——只不过是对本国人民的罢了。

  如果说,司法人民委员部的强迫劳动营属于一般监禁场所,那么,集中营就决非“一般场所”了。它是直属契卡管辖的关押特殊敌对分子和人质的地方一固然,后来关进集中营的,也有一些是经过了革命法庭审判的;但是源源不绝地送进来的不是被判了刑的人,而只是根根敌对性特征抓耒的。从集中营逃亡,刑期增加(同样是不经过法庭的)十倍!(要知道当时叫得很响的口号是:“十人为一人!”“百人为一人!”。)因而,如果什么人原来的刑期是五年,逃跑后被捉住,刑期便自动延长到一九六八年。从集中营再次逃亡,按规定应枪毙(这一条当然是一丝不苟地执行了的)。

  在乌克兰建立集中营的时间比较晚,是从一九二O年才开始的。

  但是营地的根子埋藏得比这还要深,还要深,只是我们现在已经找不到它们的地点和痕迹。大部分最早的集中营内的情况,已经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我们只能根据那些营中最后的幸存者的一些证词抢救出一点材料。

  那时,当局惯于把集中营设在修道院里面:那里有牢固严密的围墙,坚实的房舍,而且都是闲置不用的(修道上不算人,随时可以撵出去)。所以莫斯科的集中营设在安德隆尼克;诺沃斯帕斯克、伊万诺夫等修道院。一九一八年九月六日彼得格勒《红色日报》的一则消息报道说,第一座集中营“将设在下诺夫戈罗德市的一座闲置的修道院里……预计初期将遣送五千人去下诺夫戈罗德集中营”(着重点是我加的——作者注)。

  在梁赞市,集中营也是设置在以前的女修道院(喀山修道院)里。关于这个集中营我听到以下情况。关在那里面的有商人、神甫、“战俘”(旧军官而未在红军中服役的,抓起来以后称为“战俘”)。但还有一些不知该属哪一类的人(我们已经知道的那个托尔斯泰主义者伊·叶-夫也进去了)。营里有织布、缝纫、制靴等车间以及“一般劳动”(一九二一年已经这样称呼了)。犯人还进城去完成修缮和建筑等工作。他们上下工都有人押送,但是个别的工匠是不用押送的,按不同的工种单独放他们出去干活计。老百姓在家里用好吃的东西款待这些人。梁赞市民对待这些“剥夺分子”(他们的正式名称是“被剥夺自由分子”,而不是犯人)深抱同情,这些人的行列经过的时候,纷纷给他们施舍(面包干、煮熟的甜菜根、土豆)。押解队也不阻拦他们接受施舍。“剥夺分子”们把得来的东西在他们内部均分。(这些举动哪一样都不符合我们的习惯,我们的思想。)有的“剥夺分子”被安排在符合他的专业的单位里(叶-夫被安排在铁路系统),这是最走运的,他们能领到在城里来往的通行证(晚上回营睡觉)。

  营里的伙食是(一九二一年):一天半磅面包(完成了生产定额,再加半磅),早晚是白开水,中午是一大勺菜汤(那里头有几十粒麦片和一些土豆皮)。

  点缀营中生活的,一方面是官方派遣的好细的告密(以及根据告密而实行的逮捕),另一方面是剧团和合唱团。“剥夺分子”们在原来澳贵族俱乐部大厅里为梁赞居民举行音乐会,他们的管乐队在市里的花园里演奏。“剥夺分子”们和当地居民越来越熟悉,越接近,搞到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这时候,当局开始把“战俘”遣送到“北方特种营”去。

  集中营所以缺乏牢靠性和严峻性,其教训就在于它是处在平民生活的包围中的。因此才有了建立北方特种营的必要(集中营于一九二二年废除)。

  这是营地黎明时的曙光,它值得我们对它每一种色调的变幻进行更仔细的观察。

  托洛茨基建立的两支劳动兵团,在国内战争结束后由于被勉强留在其中的士兵的怨言,不得不解散。但是劳动营在俄罗斯联邦结构中的作用非但没有因为此举而逐渐减弱,反而更加增强了。一九二0年未,在俄罗斯联邦共有八十四个劳动营,分布在四十三个省份里。如果相信官方的统计(尽管这些数字也是保密的),在这些劳动营里一共拘禁着二万五千三百三十六人,此外还有二万四千四百名“国内战争的俘虏”。以上两个数字,特别是后者,看来都是缩小了的。然而如果考虑到,由于采用了所谓“减轻监狱负担”、凿沉驳船以及别的大规模消灭被拘禁人员的办法,使统计数字多次地从零开始,这些数字也可能是准确的。所有的缺额后来都得到补充。

  早期的劳动营对于我们今天的人说来,似乎成了不可捉摸的东西。在里面关过的人好像从来没有对外人讲过那里的情形:任何证据都没有。文艺作品、回忆录讲到军事共产主义的时候,只提处决和监狱,却根本没有描写劳动营的。你从字里行间、从言外之意里都看不出关于劳动营的一点暗示。因而米哈依洛夫自然是要搞错的。这些营地在哪里?叫什么名称?是什么样子?……

  一九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条令有一个决定性的(所有法学家都能指出的)缺陷。它丝毫没有谈到犯人的阶级区分。也就是说,没有提出对某一类犯人应当给予较好的待遇,而对另一类应当给予较差的待遇。但是它规定了劳动制度,这是我们想象营中情况的唯一依据。工作目规定为八小时。可是,由于事情新鲜,以致头脑发热地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对于犯人的任何劳动,除营内勤务外,都按照相应工会的计件工资表付给……(骇人听闻!难以下笔!)百分之百的报酬!(按照宪法强迫你干活,也按宪法付给你报酬,还有什么话说?)诚然,从工资里扣除了劳动营维持费和警卫队的工资。“表现好的”受优待,可以住在私人住宅里,只到营地来上工。对“劳动特别积极的”,答应可以提前释放。但是总的说来,对管理制度没有做出详细的指示,实际是由各劳动营各行其是。“在建设新政权的时期并鉴于各监禁场所异常拥挤的状况,不可能考虑劳动营管理制度的问题(!——着重点是我加的——作者注),因为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减轻监狱的负担方面。”读这些话,就像是读一段巴比伦的楔形文字。马上就会冒出好些问题:那些倒霉的监狱到底怎么啦?“我们的监狱秩序很糟糕……最短期的监禁都变成一种折磨。”这种拥挤不堪的现象的社会原因何在?“减轻负担”——是该理解为枪毙呢还是分散到各劳动营?“不可能考虑劳动营管理制度问题”是什么意思?这就是说司法人民委员部没有时间保护犯人不受地方劳动营长官的肆意侵害。是不是只能这样理解呢?没有管理制度的细则,那么,在凭“革命的法律意识”办事的年代,每一个劳动营的土皇帝都可以拿犯人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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