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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魔戒之王/指环王_[英]J.R.R.托尔金【3部完结+前传】(355)

  一行人背对着道路,走下山丘,随着他们拨开四周的各种药草,甜美的香气扑鼻而来。咕鲁又咳又吐,但哈比人们却欢欣鼓舞地深呼吸,突然间,山姆笑了,他觉得此时此刻再不笑就辜负了这个美好的环境。他们沿着一条小溪往前进,不久之后,这条小溪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浅谷中的池塘旁;池塘其实是一个古老的石盆所构成的凹陷,石盆的边缘几乎完全被青苔和蔷薇所覆盖,旁边则是生长着许多菖蒲,在它深沉、水波不兴的表面上飘浮着荷叶。不过,小池中的水却十分清澈,偶尔还会从盆缘溢流到旁边的草地上。

  他们在这边梳洗一番,好好的把清水喝了个饱,然后,他们想找一个可以休息和躲藏的地方。因为虽然这块土地看来十分美丽,但依旧还是魔王的领土。他们并没有走离大路太远,即使在这里,他们都可以发现到古老战争的创痕,以及由半兽人和魔王其它的邪恶奴仆所造成的新破坏:一个装满了垃圾和排泄物的凹坑、随意砍伐的树木,树皮上面还刻着魔眼的标志。

  山姆走到池塘边缘,嗅闻着、触摸着那些不熟悉的植物和树木,一时间忘记了魔多的威胁,却被突如其来的记号唤醒了这记忆。他踏到了一圈被火烧灼的草地,在正中央找到了一堆烧焦、破碎的骨骼。这块荒野的旺盛生命力,已经让不少的野草蔓生,盖过了这屠杀的痕迹,但这并非是远古发生的惨剧,看得出来是不久以前的事情。他急忙回到伙伴身边,却一点也没有提及这件事情:他不愿意让咕鲁随手乱动,冒渎这些尸骨。

  “我们找个地方躺一下吧,”他说:“最好是高一点的地方。”

  在距离池塘不远处的地方,他们找到了去年枯萎的羊齿植物所形成褐色软地,在那之后则是长满了深绿色叶子的月桂树,旁边围绕着香柏木的斜坡。他们决定在此休息,度过一个看来将会相当明亮、温暖的白天。这个天气适合在伊西立安的草地和森林中漫游,可惜的是,虽然半兽人讨厌阳光,但这里还是有太多他们可以躲藏、监视的地方了,而且,还有许多其它索伦的耳目混杂在此地;当然,就算没有其它的考量,咕鲁也不会愿意在大黄脸底下行动的。很快的,太阳就会越过伊菲尔杜斯的阴暗山脊,而他就会在那光明和高温下昏倒,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山姆一路上想的都是食物,现在,在终于度过了那黑暗、绝望的大门之后,他并不准备像主人所说的一样,完全不思考完成任务之后的生活;反正,他还是觉得应该把精灵的干粮保留下来,留待日后状况更糟糕的时候再来救急。在他评估干粮仅够三周食用的那天算起,到现在又匆匆过了六天。“如果以这个速度来看,三周能够到达火山就算运气好了!”他想:“而且,我们还有可能会想要回来,真的有可能!”

  除了这些考量之外,在经过一整夜的跋涉和早上的盥洗及饮水之后,他觉得饥肠辘辘。他真正想要的是一顿早餐或是晚餐,在袋边路的老厨房中,坐在炉火边好好享受。他脑中灵光一现,于是转向咕鲁,咕鲁正准备悄悄溜走,此时正好四肢着地趴在地上。

  “喂!咕鲁!”山姆说:“你要去哪里?狩猎吗?来,听我说,老家伙,你不喜欢我们的食物,我也很想要换换口味。你的新口头禅叫作随时效劳,那么,你可以替一名饥饿的哈比人找到吃的东西吗?”

  “是的,或许吧,是的,”咕鲁说:“史麦戈愿意帮忙,只要他们开口要求,只要他们好声好气的请史麦戈去做。”

  “当然!”山姆说:“我就是请你去做,如果这样不够客气,就算我求你帮忙吧。”

  ※       ※       ※

  咕鲁消失了。他离开了好一段时间,佛罗多吃了几小口的精灵干粮之后,也趴在干蕨叶上睡着了。山姆看着他,晨光刚溜进树叶下的阴影中,但他依旧可以清楚地看见主人的脸孔和那双放在胸前的手。他突然间想起佛罗多受了重伤之后,躺在爱隆屋子床上的样子。在山姆持续注视着他的时候,注意到他体内似乎闪动着某种光芒,而这种光芒变得比以前更清楚、更强烈了。佛罗多的表情十分平和,恐惧和担忧的痕迹都已经离开了;但那张脸看起来依旧苍老、苍老而美丽。似乎之前的岁月痕迹在平日都隐而不见,现在才显露出来,但旁人依旧可以看出来这张脸是属于谁的面孔,至少,山姆是这样认为的。他摇摇头,似乎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能呢喃着说:“我敬爱他,他就像这样,有时那光芒会穿透出来。不过,不管有没有这光芒,我都敬爱他!”

  咕鲁悄悄地溜了回来,从山姆背后无声无息地看着。他看着佛罗多,最后闭上眼,一声不出地走开来。山姆一段时间之后走到他身边,发现他正嚼着什么东西,一边自言自语。地面上则是两只小兔子,咕鲁的双眼一直贪婪地看着它们。

  “史麦戈乐意效劳,”他说:“他带来了小兔子,好兔子。但主人睡觉了,或许山姆也想睡觉。还想要兔子吗?史麦戈很想帮忙,但没办法一次抓到那么多东西。”

  不过,山姆倒是一点也不反对吃兔子,他也清楚明白地告诉了史麦戈,至少煮熟的兔子没问题。所有的哈比人都会做菜,这门学问是在他们学会写字(有许多人很可能根本没时间学会这部分)之前,就开始研究的博大精深之道。不过,即使以哈比人的标准来看,山姆都可以算上一名好厨子,只要有机会,他就经常会在野外露一手他的厨艺。即使到了今天,他的背包中还是带着一部分的厨具:一个小的火绒盒、两个小平底锅,小锅正好可以装进大锅内,锅内则还有一柄木匙,一根短柄的双头叉以及几根备用的叉子。在背包的底部还藏着另一个小盒,里面是调味的无价宝藏:盐,但他还是需要火和一些其它的东西。他一边掏出刀子,磨利之后开始剥兔子皮,一边思索着这件事情。他不能够把熟睡的佛罗多就这么丢在这边,即使几分钟也不行。

  “听着,咕鲁,”他说:“我有另外一个任务给你,去把这些锅子装满水,带回来!”

  “史麦戈会去拿水,是的,”咕鲁说:“但是哈比人想要那么多水干嘛?他已经喝过了,也洗过脸了。”

  “别管那么多,”山姆说:“如果你猜不到,你很快就会亲眼看到了。你越快把水拿回来,就可以越快知道。千万别把我的锅子弄坏了,不然我就把你剁成肉酱。”

  在咕鲁离开之后,山姆又看了佛罗多一眼。他依旧静静地睡着,但山姆突然间注意到他脸和手似乎都只剩下皮包骨而已。“他太瘦了,”他嘀咕着:“不像个哈比人,如果我可以把这些兔子煮好,我就把他叫起来。”

  山姆收集了一堆最干燥的蕨叶,又去附近找了一堆树枝和枯木,附近那株香柏木给了他不少柴火。他在离佛罗多不远的河岸旁挖了一个小洞,将所有的柴火都丢了进去。经过他的巧手拨弄之后,很快的升起了一小堆火,它只冒出淡淡的青烟,却有种浓郁的香味。他弯腰吹着小火,准备插进更大的树枝来将火弄旺些。咕鲁正好小心地捧着平底锅回来,一边自言自语的咕哝着,他把锅子放了下来,这才发现到山姆在做些什么。他低声惊呼,似乎又害怕又生气。“啊!嘶嘶──不要!”他大喊着:“不可以!笨哈比人,蠢哈比人,没错,蠢!他们绝对不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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