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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感动:阿里雪山神秘之旅_熊育群【完结】(14)

  上车后, 就差一点晕过去,也许他们太过兴奋了。光C的嗓子都嘶哑得说不出话,按他们指点的方向,扎西又像骑野马一样飞车过去。

  跑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见到车影,扎西连连说:“偏了,偏了。”他又走起了之字,遍地里搜寻起来。

  又是一个小时,终于找到了索多的车。大家兴奋得互相拥抱、击掌,询问分开后的情况。扎西和索多商量了一会后,由扎西带队寻找失去的路。丰田车横着开,半个小时后,发现了车辙,扎西判断了几分钟,凭他的感觉,认定其中一条,我们又继续往前走。

  由于获救后的亢奋,大家都忘记了饥饿。

  孤身穿越藏北的荷兰人

  下午四点多,我们终于抵达改则县城。这个县城有一点怪异。我用望远镜看,逆光里,城外有一排灵塔和帐篷,走近县城时却无影无踪了。北面,忽然升起几缕轻烟,它们旋转、舞蹈,像寂寞灵魂在空旷大地舒展广袖,旋即又消失得如同梦幻。

  到了县城,路口见一个衣冠不整,像重病在身的人歪倒在一边,他的身边有一辆倒在地上的自行车。丰田车冲过去的瞬间,我看到那人的目光在追踪我们的车。我心里掠过一个念头:这又是不是我的幻觉?

  改则县与措勤县几乎一样,一条宽而短的路,两排泥垒的平房,荒漠的风格倒是十分地合拍,它使得这个半荒漠地带愈加显得荒凉、冷酷和险恶。这里,草原植被全是干枯的柴草和针茅草。

  我们吃过饭后,躺在县城口的那个人走进来了。他的胡子足有十几公分长,戴着高原上的圆礼帽,一件布满口袋的橄榄色衣服,凡凸起的部位都磨得油黑。我这才看清他的蓝眼睛、白皮肤,原来他是一个外国人。

  他要了一个蛋炒饭,又要了一些蔬菜,是洗干净的生菜,他把它用袋子盛好,准备留在路上吃。

  吃过饭,喝过水后,他的神态好转了。他朝我们笑了笑,我们向他挥手表示问候。有一个小伙子陪在他身边,他没有吃东西。如果是同路者或者是翻译,他为什么不吃东西呢?“鬼佬”的疲惫显而易见,这是长途跋涉的人才有的一种疲倦。好不容易到了一个海市蜃楼般的县城,他只要了一个蛋炒饭,无论从长时间的忍饥挨饿还是从恢复体力来考虑,他都应该像我们一样点上几个菜的。如此节俭,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身上的钱快花光了。也许,他的经济状况不佳,也许,路上丢了钱或遇到了强人。

  因为语言障碍,我无法得知他更多情况。他大约在三年前离开荷兰老家,骑着自行车开始周游世界。一年前从香港进入中国境内。他孤身一人骑着自行车到了阿里。抵达改则,他身体已经非常虚弱。我不敢相信他是一个人闯进这片土地的,更无法想象他怎样一步一步走到了这里。他为什么这样折磨自己呢?他对待生活和生命的态度一定不同于常人。

  我想,不同的人对于人生的理解和选择是不一样的,有的看似不珍惜生命,实则是他们太懂得人生了。无论是谁,也不论你拥有多少世上稀有的财富,你都得考虑活在世上的几十年如何度过才最有意义。因为个体生命无论怎样辉煌或显赫,它都只是一个过程,数十年后,它必定走向寂灭。用不了几十年,我们周围的人就一个也不会活在世上了,大地上又是另一代人展开的另一种生活。生命的舞台就是这样来来去去、陈新代谢的。大多数人活在人世,他们工作、顾家和周而复始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是他们构成了一幅幅世俗生活的图画。而出门流浪者,他们选择的是人类天性中最富诗意的生存力式。

  山那边 一片神秘的地光

  在改则吃过饭,又休息了一会,两台车都作了修检,六点十五分,我们又上路了。我们决定走一段夜路,赶到盐湖去,把损失的时间抢回来。

  从地图上看,这段路有一百八十四公里。

  这一路风光独特,山不再是原来的模样,它们如千层糕一样隆起,泥色的页岩,外部被风化成了碎石;有的状似火山岩,有的面呈黑色,如同火烧过的焦炭,黑色巨石倔强地从泥土里裸露出来,就像山的铁骨。路上惊起一群群小鸟。野黄羊在路边吃草,见人也不跑。只是车一停,它们就逃得无影无踪。一匹野驴站在两百米远的地方与我们对视。它的样子极像野马,只是耳朵略长,背上有一条黑纹。比起马尾巴的蓬松多毛,野驴的尾巴上半段细而缺毛,下半段较长。它全身灰褐,腹部和四条腿洁白如雪。

  我们停车,它只是斜着走了几步,就又停下来与我们相对着,眼神像个悲悯万物的哲学家,正在思考着什么遥远而缥缈的问题,在我们对它好奇的同时,也许它也对我们感到了新奇。我们不忍心追它。

  据说,这样的庞然大物,居然斗不过狼,当狼扑向它喉管的时候,它就在劫难逃了。

  七点,太阳仍挂在天空,阳光从车前挡风玻璃射进车内,照在我的身上,晒得人仍如同火烤。真不敢相信,同是一轮太阳,这时,它在广州是一轮黯淡的落日,而在阿里高原,它却阳光普照。天地之大,我以为自己到了天之尽头。我所有走过的路,却又全部在太阳的照耀之下。大地又是多么小,人类依靠科技,越来越藐视自然,在这样浩渺无边的宇宙面前,显得多么幼稚渺小!我们的视线是多么短浅。

  高原,让我直接面对了自然和宇宙,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局限和它的真正意义。也许,一切冒险的代价就在这里:我与自然有了一次真正的接触,获得了一个正确的姿态,因此而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沟通,彼此进入了对方。在此之前,我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在人类内部发生的行为,都只是关于人与人的关系,包括虚荣,地位、名望和利益,我为之奋半生,都只在与人纠葛着。自然不需要这些,生命只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

  摆脱人的社会属胜,直面纯粹的自然世界,就只有这最后一块未被人类征服的高原了。

  我想,人类的知识之所以充满着谬误,是因为大多数时候,人的认识行为是为着人类自己的一己私利,是它蒙蔽了来自生命的智性之光芒。大自然本与人类的知识无关,如何认识世界只是人类自己的事情,自然就是自然,人类社会虽然发展了,那只是作为社会的人,而作为自然的人却在退化——人类适应自然的生理机能都在退化着,而这才是生命的根本。

  车迎着夕阳在群山间转着,这里是一个迷魂阵,若不是夕阳的指引,谁也分不清东南西北。为了防止司机迷路,每隔一段就有一对水泥柱子,有的柱子被车撞倒,可能是车速太快躲闪不及吧。高原,在这里变得异常美丽了,它像一条绿色地毯,铺了这谷那沟,还嫌不够,一寸寸往那些荒山石头上铺,有的滑下来了,就从缝里往上钻,像女人的似水柔情要感化这片历尽沧桑巨变的原始岩层,让它们在汪洋绿色中也显出几分温情,不再狰狞,不再苍凉。

  于是,在这片群山之中,牧人出现了;羚羊、黄羊成群;狼也来了,它们各为自己的生存展开了周旋。牧人的羊群不得不关进密封的羊栏。羚羊在群山间奔跑,如同一道闪电,速度始终是生命的有效保障,这一切,如同一幅宽银幕的电影,在我们眼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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