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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岭雪探秘红楼梦_西岭雪【完结】(32)

  人命关天,国法难违,这就给宁府埋下了第二条罪状。

  第二条,则是贾珍聚赌之罪,也是宁府最大的隐患。

  且看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这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

  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绔。因此大家议定,每日轮流作晚饭之主——每日来射,不便独扰贾蓉一人之意。于是天天宰猪割羊,屠鹅戮鸭,好似临潼斗宝一般,都要卖弄自己家的好厨役好烹炮。

  不到半月工夫,贾赦贾政听见这般,不知就里,反说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贾珍之志不在此,再过一二日便渐次以歇臂养力为由,晚间或抹抹骨牌,赌个酒东而已,至后渐次至钱。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赌胜于射了,公然斗叶掷骰,放头开局,夜赌起来。家下人借此各有些进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势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这里贾珍并不是关起门来自家人赌,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非富则贵,个个来头不小。聚赌已经是恶行,还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该罪加一等了。

  虽然这些看上去与“情”无关,然而书中曾借“尤氏窥赌”的所闻所见来写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赌宴之际,狎昵孪童,争风吃醋,焉知此后不会引起大麻烦、大争执呢?

  这一段肯定不是赘笔,必然会酝酿一场是非祸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争抢香菱打过人命官司的,此时宁府里又添了邢大舅这么个酒糟透了一无是处的人,知道又会惹出什么事故来?

  难怪中秋之夜,宁府祖祠里会发出异兆悲音来。蒙府本在这一回有回前总批:“贾珍居长,不能承先启后丕震家风,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

  这可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的最佳呼应了。

  罪孽如此深重,贾家焉能不倒呢?

  2.秦可卿会是太子女吗

  多少年来,红学家们有个纠结之处,就是“造衅开端首在宁”的“衅”到底有哪些?“宿孽总因情”的“情”又究竟能惹多大事儿?因为解释不来,就有了刘心武的“秦学”,把秦可卿的身份说成了太子之女。一旦太子女下嫁宁府,还要被上下其手地玩弄,那贾家之亡就顺理成章了。

  刘心武先生“秦学”的基本观点是:秦可卿是清朝废太子胤礽之女,贾家为了保护龙脉,将她冒充养生堂抱来的一个弃婴拜在营缮郎秦业门下,然后又秘密接至府中养大,并让她嫁给了贾家第四代长子贾蓉。后来这个秘密被贾元春发现,并向皇上告了密,于是秦可卿被迫自缢而死,贾元春却论功行赏做了皇妃。但是过了两年,太子余党起义造反,逼死了贾元春,而皇上也因为迁怒,秋后算总账地收拾了贾家,于是宁荣二府就此败落。

  刘心武将这个观点不断阐发,用清朝初期的种种历史大事来做论证,写出了一部又一部《揭秘红楼》。然而他所引用的所有资料中,包括正史、野史、《清史稿》、《清史编年》、稗抄、老档,却没有半个字提及,太子胤礽曾经有过一个女儿。

  刘心武先生对此做出的解释是:他只是猜测太子有这么个女儿,既然是猜测,当然找不出实证。

  换言之,这是他的凭空想象。“太子之女”这个论题首先就是一个伪命题,是不存在的;然而,连论题都是虚无缥缈的,那么围绕着这个伪命题进行的诸多论证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就好比地基还没有打,却已经建筑了十二层高楼,可是它们立在哪里呢?

  至于刘先生提出的“太子对联”证据,即荣禧堂上那副“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的对联,与太子所作“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相类同,似乎也不能成立,因为那副对子根本不是太子所作,而是出自中唐诗人刘禹锡的《送蕲州李郎中赴任》,原诗作:

  楚关蕲水路非赊,东望云山日夕佳。

  薤叶照人呈夏簟,松花满怨试新茶。

  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

  北地交亲长引领,早将玄鬓到京华。

  可见,迄今为止,刘先生尚不能找出任何一段可以文字证实的历史依据来。不过即使能找得到,也还是脱离了《红楼》谈《红楼》,最关键的,还是让我们回到原着中来看看,“太子之女说”能不能成立吧。

  书中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偷看了《金陵十二钗》的簿子,正册以宝钗、黛玉为首,秦可卿殿后;副册是香菱,与钗、黛两个同样出身名门却委身做了薛门之妾的红楼第一薄命女;又副册是晴雯、袭人,比之香菱更弱,已经沦为鬟婢辈,出身低微。——不难看出,即使是太虚幻境,也依然有阶级之分。是凭着各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在书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来划定界线的。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倘若秦可卿的身份如此高贵,而她对整个贾家的影响又是如此的至关生死,整个《红楼梦》故事都在围绕她展开。那么如何解释八十回大着中,她只出现在寥寥两三回中就早早死了?难道其余的七十多回都是废话,目的只是为了掩饰这两三回的正文?

  况且,忝居十二钗之末的秦可卿已经成了太子之女,那么并列十二钗之首的宝钗、黛玉的身份得有多尊贵呢?难道是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曹雪芹总不可能孤立地写出一个太子之女及其对立面的贾元春,而将其余的十钗全都置身于这个主线络之外吧?那么宝、黛、钗、凤等人在这段历史中扮演的又该是什么角色呢?无辜而无谓的牺牲者?

  刘先生又说,贾母认定可卿“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但是宁荣两府里就这么一个重孙媳,怎么论得到“第一个”呢?

  可是照刘心武这样的分析,其实贾母根本没有重孙媳。因为贾母只有两个儿子贾赦和贾政,孙子有贾琏、贾琮、贾珠、贾宝玉、贾环,而重孙就只有贾兰,贾兰尚未娶媳,自然就没有重孙媳。

  派可卿做贾母的重孙媳,是一种大排行,即同族排辈。而按照族里排行,则贾蓉、贾蔷、贾菖、贾菱、贾芸、贾芹、贾蓁、贾萍、贾藻、贾蘅、贾芬、贾芳、贾兰、贾菌、贾芝等都可算做贾母的重孙子,刘先生又怎么知道这些人都未娶媳呢?既然他们的媳妇都应该算做贾母的重孙媳妇,那么贾母认为相对较近的可卿是其中第一得意之人是非常正常的,有什么可猜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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