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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白领_刘晓玲【完结】(41)

  “每当我想起这一生,因为自己的犯罪而断送了全家的幸福,那种复杂的心情,是无法言表的。”她哭着说。

  “但是人都要面对现实,否则就无法生活。”她像是在鼓励自己。

  “所以,当我接到判决书的时候,虽然当时真的觉得天塌了似的,但是我顶住了。在那种极度绝望的情况下,我自己没有倒下。接判决的时候我在公安局的看守所。因为管教知道法院的判决有点重,所有人都怕我想不开。管教跟我谈了三个钟头,她对我说,既然法院已经判了,事情更改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与其再做无益的努力,不如面对现实。她鼓励我安心‘下监’,别再有其他的想法。到监狱以后如果好好的表现,还可以减刑,同样能够争取早日出狱。”林一凡半闭着眼,我看到她的眼神非常遥远。

  “我从心里感谢公安局看守所里的管教。她当时真的很同情我,如果不是她那么细微的照顾我、开导我,也可能我活不到现在,尽管我是一个能够面对一切的人。可是我已经快退休了呀!一个为党、为国家奉献了大半辈子人,临了、快退休了却被送进监狱,这对任何人来讲都是无法接受的。”说到这儿,林一凡顿了顿,好像是在控制自己的情绪。

  4.七天抄完一万字监狱法规

  入狱后第一件事,是背诵58条监规。年近七旬的她,用了整整7天的时间,把7部监狱的法律法规共计一万多字全部抄写一遍。

  1998年12月10日,林一凡被送到北京市某监狱,开始了她作为一名罪犯真正的改造生活。

  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间,无论他(或她)受到怎样的待遇,从本质上来说,他们都不属于罪犯,最多是犯罪嫌疑人。而法院判决后,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改变,意味着他们成了真正的罪犯。管理部门对待罪犯和犯罪嫌疑人在态度应该说还是有所区别的。

  初到监狱的时候,林一凡有许多事情不适应,甚至她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适应。但是,这种不适应没过多久就过去了。因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真正意识到了自己是一名罪犯,罪犯在监狱就是被强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对于监狱里的所有规定,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和服从。

  过去在公司里,她是老总,她可以发号施令,对手下的任何一个人。在家里,老伴对她非常好,家人都尊敬她,因为她是一家之长,她也可以“发号施令”。但是在监狱里,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不能说她必须夹着尾巴做人,至少她要严格按着监狱的管理规定做任何一件事。尽管,因为年龄的关系,管教队长很照顾她,但这种照顾是有限度的,必须在不违反监规的前提下,更不能让其他的罪犯误以为管教队长是她在狱中的“托儿”。“托儿”在狱中是不少罪犯对管教们的一种误解,甚至有时候即使管教办事客观公正,有些罪犯也会疑心:队长为什么对她那么好?林一凡自己很清楚这些情况,所以她尽力适应,从不向管教提过分的要求,她不想给管教队长们找麻烦。

  监狱的生活是刻板的。每名罪犯入狱后的第一件事,是要背诵58条监规等一万多字的条例,这对年逾半百,记忆力早已开始消退的林一凡来说,难度实在太大了。

  但是,林一凡并没有因此而退怯。她用了整整7天的时间,把7部监狱里面有关罪犯管教的法律法规全部抄写了一遍。这些法规按要求都是应该背诵下来的,但是依她当时的身体条件,她不可能像年轻的罪犯那样背诵下来的。所以她用了一种最原始,但是对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来说最有效的记忆方式:逐字逐句地抄写。她把这些规定反复阅读,把前后联系起来。心想:“我这么大年纪的人,在监狱跟年轻的罪犯同一轨道,在同一个车上赛跑,困难是很多的。因为年纪太大,我有很多的弱势,反应迟钝,体力不支,在劳动等各方面,自身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她都比不过年轻人。”

  对监狱里完全军事化的集体生活和封闭式的管理,她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行为各方面的可塑性不如年轻人适应的快。但是,她是一个能够给自己找到出路的人。她想,虽然年龄大了,但她在许多事情上还是有一些优势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监区筒道里的黑板报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题目是《变刑期为学期》,她很纳闷,怎么变刑期为学期?她站在那儿,一口气把文章读完,原来,监狱方面为了更好的教育改造罪犯,给罪犯们提供了各种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每一名罪犯都可以自学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林一凡心想,依她自己的个性和爱好,加上她的年龄,与周围的人都有很大距离。没有多少共同的语言,她们讲话她不愿意听,想听也听不进去。但是她不能每天就那样呆坐着,她必须给自己找点事干。

  经过几天的思考,她决定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林一凡是搞工程设计的,当过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过去在外面的时候,她是一个公司的老总,有车接车送,被称为女强人。

  到了监狱,各方面的情况:处境、心情、经济、社会各方面的位置全都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她很不适应。监狱在各方面的管理很严格,全部军事化管理,她们的被子每天都要叠的有棱有角,不能有丝毫马虎,否则就要被扣掉生活卫生的加分。

  按规定,监狱对罪犯采取集体行动制,任何一名罪犯未经特别准许都不得单独私自行动。一个班十几名罪犯三至五人分成一组,被称为“互监小组”。洗脸、刷碗、走路、上厕所、劳动、学习,甚至在监舍里也不能相互脱离。一天24小时一切都要统一行动,她觉得这些做法没有必要,甚至觉得有些好笑。她认为,这样你等我,我等你,很浪费时间。

  于是她去找监狱的领导去提意见。

  她说:“罪犯日常生存必需做的事情,能否不让大家等来等去?如此浪费时间,实在是不值得。”林一凡对我说,当时她真的没有意识到上述所有的一切是监狱的性质决定的。

  监狱领导告诉她:监狱是教育和改造罪犯的地方,所有监规每一罪犯必须无条件服从。

  监狱规定,罪犯进入管教队长办公室必须喊报告。她第一次去找队长,站在队长办公室的门口,那声“报告”却怎么也喊不出口。当时队长的门开着,队长分明看到了她,但就是不理她。就那样,林一凡站在门口,过了好几分钟,管教队长还是不说话。她想:“队长已经看见我了,为什么不让我进去?”见她尴尬站在那里,一名罪犯走到旁边,小声提醒她:“喊报告呀。”她憋了半天,轻轻的喊了一声“报告”。可队长还是不理她。又有人提醒,说:“大点声。”她又是一番酝酿,声音稍微大了一点。可还是不够洪亮,队长依然不理她……就这样,她一连喊了5次,最后几乎是用尽了力气,她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声嘶力竭了,这个时候队长才允许她进来。

  林一凡说,她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在一名20多岁的年轻管教面前,要立正喊报告,在一般的人看来,简直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可是在监狱里,她是一名罪犯,她必须按照监狱的要求做,她必须做到很多在正常生活状态下做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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