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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风月女明星_唐汉【完结】(28)

  因此,当林雪怀接到胡蝶起诉副本时,马上就与律师商量,均认为一点胜诉的把握也没有。干是,林雪怀通过律师与胡蝶的律师相商和解。但胡蝶此时其意已决,且所提条件决不退让。无可奈何之下,林雪怀只得硬着头皮上了法庭。

  大约十一时许,法官周达仁及书记官步入法庭,于是正式开庭。周达仁循例讯问了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后,切入正题:

  “原告,你为什么要起诉林雪怀?”

  胡蝶答道:

  “因林雪怀无故要求解除婚约,本人要求追还各项借款、贷款,计有:代购汽车、代借现款及欠胡蝶公司贷款等项,总共3O00余元。另外,因被告要求解约,使我名誉受损,精神痛苦,应令被告赔偿损失费1O00元。”

  法官接着问道:

  “损失费1O00元这个数字有什么依据?”

  胡蝶从容应答:

  “我和林雪怀订婚至今3年,被告倘欲解约何不早提?如今岁月流失,他又忽然变心,这对于我的损失实在难以计算。现在我所要求的区区1O00元,只不过是象征性的,多了恐怕他也付不起。”

  场内的旁听者们听到这里,忍不住地哄笑起来,坐在被告席上的林雪怀尴尬至极,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讯问完胡蝶,法官转而讯问被告林雪怀:

  “被告,你是否与原告订有婚约?”

  心情紧张的林雪怀答非所问:

  “原告控告,实有其他用意。”

  林雪怀的回答引起了旁听席上一阵嘲笑。

  法官只得将问题又重复了一遍:

  “你是否与原告订有婚约?”

  林雪怀只得答道:

  “确有婚约,是三年前的3月22日订立的。”

  “是不是你主动要求解除婚约的?”

  法官终于问出了令林雪怀最为担心和头疼的问题,好在此问题已在意料之中,出庭前早已与律师商量好了答案,倒也能从容应答:

  “我对解约一事感到非常抱歉。胡女士的名誉虽然不是太好,但她身为一个电影演员,应酬交际的事也是在所难免的,所以我希望和胡女士恢复以前的感情,现在不愿意解约了。”

  此言一出,旁听席上传出惊讶之声,原以为林雪怀会大抖胡蝶的隐私,可谁也没有想到他一上来就表示改变初衷。

  法官接着问道:

  “当初你又为何坚持解约?”

  林雪怀答道:

  “因受胡女士压迫过甚,一时冲动而为,今已深自懊悔,况且当时处于恶劣环境,报纸上又有不名誉的记载。”

  胡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惊讶林雪怀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她正要反驳,法官问道:

  “原告,你说被告无故解约,有什么证据吗?”

  “有。”胡蝶当场出示了林雪怀的两封来信。

  律师呈上书信,法官看完之后,又向林雪怀问道:

  “被告无故解除婚约,已是事实。那么被告,原告所控你欠的各项款项是否属实?”

  “不,非但我不欠胡女士的钱,相反,我在胡蝶公司工作的薪水至今还未给我算清。”林雪怀矢口否认。接着说道:“如果原告能提出证据,证明我确实欠她的钱,那么我自然会承认。可是现在,我真是觉得莫名其妙。”

  胡蝶的律师詹纪凤应声而起,呈上一打支票簿的存根,逐一指出林雪怀所支各项。

  林雪怀的律师鄂森马上反驳:

  “既然上述款项,都是被告从原告手中获得的,那么请胡女士出示被告的借条。”

  “因为林雪怀是我的未婚夫,所以借钱从未让他打过借条,但是方才所说的各个款项绝对没有一笔虚假。”听完律师的发问,胡蝶微微一怔,只得如实说道。

  但鄂森在一旁说道:

  “法律上的事情恐怕只能以证据为准。”

  法官又讯及购车一事,胡蝶指出:“去年8月间,曾为林雪怀购小轿车一辆,购车款为白银380两,已由胡蝶公司出具支票分三期付清,有支票存根为证。”

  “被告,购车之事是否属实?”

  “购车是真,但那笔钱是我自己出的!”林雪怀坚决否认。

  借款一事颇为复杂,双方各持一词,法官只得暂时搁置,转而审理胡蝶关于赔偿的要求,法官询问林雪怀对此有何意见,林雪怀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我现在不愿解约,希望维持原来状态。现纵然解约,已是胡女士为主动一方了,况且解约以后,胡女士仍可为电影演员,他人仍可以向她求婚,她有什么损失呢?”

  这一番强词夺理的话一经说出,又引起了旁听席上的哄堂大笑。

  法官见林雪怀一再声明要收回解约的要求,于是建议胡蝶和解为善。但胡蝶对林雪怀已彻底失望,离异之心已决,便郑重说道:

  “婚姻大事,非同儿戏,彼此感情既已决裂,焉能偕老白头,我决不愿再与被告恢复关系。”

  于是,法官宣布:

  “本案将于3月2O日上午9时再讯。此前本案最好在外试行和解,如有可能性,即由双方律师从中斡旋,否则本院依法裁判,现在退庭。”

  这一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不管是对胡蝶还是对林雪怀来说,都是一种折磨,看到潮水般涌出法庭的人们,胡蝶心中很不是滋味。

  原来认定必赢的詹律师此时也隐隐感到不安,因为林雪怀的律师为林设计的辩护路子实是拙中藏巧。首先,主动认错,并迫切要求言归于好,这样,“无故解约”就不存在了;其次,对于林雪怀的所借款项,由于没有字据,不好作赔;第三,由于林雪怀已不愿解约,那胡蝶所谓身心痛苦赔偿费无处赔偿。詹律师估计,这个案子不会速战速决,很可能要拖延一段时日。

  胡蝶听詹律师这么一说,心中叫苦不迭,早知如此艰难,真不该来打这场很可能会旷日持久备受煎熬的官司。此时的胡蝶,只求迅速解约,至于其它已不多求,但詹律师不同意,胡蝶无奈,只得听从律师的安排。

  却说第一次庭审使以为必败无疑的林雪怀看到了一线生机。他知道和解的可能性极少,但要做出一点姿态来,以博得舆论的同情。3月10日,林雪怀致函胡蝶,再次表达诚恳忏悔前非,信中语气极为谦和恭顺。

  胡蝶接信后十分气愤,她早已看穿了林雪怀的伎俩,他决不是什么真心忏悔,目的完全在于逃避还款和赔偿。3月14日,胡蝶给林雪怀回了一封信,信中列林雪怀人格、品格和行为诸方面的种种劣迹。

  3月2O日,第二次庭讯的日子。这天早晨,大雾迷漫,十几步开外竟不见人影,即使如此交通不便之天气,也丝毫没能阻挡众多的旁听者涌来法院。

  这天,胡蝶穿一件米色法兰绒大氅,戴着白色手套,卷曲的头发在微风中飘动,左手携一钱袋,仍是和父亲及律师同车而至。汽车驶进法院,胡蝶刚要下汽车,忽见“呼啦”一声围上一大堆人,汽车周围顿时水泄不通,这些旁听者都想一睹红影星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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