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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风月女明星_唐汉【完结】(68)

  唐季珊每次到阮家常常带些小衣裙、洋囡囡,小孩子思想单纯,每当见到他,小玉就拉着他亲如家人。唐季珊对阮母,更是恭敬得五体投地,极尽阿谀奉迎之事,“阿婆”“阿婆”地叫个不停,将上海好的衣料、点心买了送她不算,还常陪她打牌,设法将钱输给她,以博得她对自己的好感。

  经过大半辈子动荡贫困的阮母,见着很有经济实力的唐季珊主动来巴结她,也时常被他哄得笑逐颜开。况且,阮玲玉离开张达民后,也需要终身依靠。

  确实,他的力气并没有白花,阮玲玉对这一切看在眼里,在心中已对唐季珊有所心动。但是,如果不是一件事情的发生,阮玲玉和唐季珊的这种微妙的关系也许还会持续一段时间,然而,这件促使阮玲玉下决心和唐季珊走到一起的事情出乎意料地发生了。

  这就是被称作“新闻舆论”的某些小报干的好事。

  由于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阮玲玉和唐季珊经常双双出现在一些社交和娱乐场所,引起了那些专门探究名人隐私的小报记者们的兴趣。他们跟踪了几次,遂发现了唐季珊还经常出入于阮玲玉家的秘密。探知了这一隐密的记者犹如发现了一颗可以投向公众的重磅炸弹,兴奋不已。

  试想,平日无事时,他们尚能煞有介事地造出一些名人隐私来招徐读者,现在有了这重要线索,如何肯轻易放过,于是大大地添油加醋了一番,在小报上渲染开来,大谈电影明星阮玲玉与茶界巨商唐季珊的所谓恋情,暗示他俩早已同居。

  而小报记者不负责任的报道,却正中唐季珊的心怀,欲知唐季珊将采取什么措施,且听下回分解

  第13章 倾国影星 旧同层新同居失足同居 一代才女 写爱情演爱情非命爱情

  倾国影星旧同层新同居失足同居

  一代才女写爱情演爱情非命爱情

  上回说到小报记者肆意渲染阮玲玉和唐季珊的恋情,并暗示两人早已同居。阮玲玉看到这样有损她名誉的报道,心中十分气愤。而唐季珊却正中下怀,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有朝一日能与阮玲玉同居,只是碍于面子,难以启齿,亦怕遭到拒绝弄巧成拙。

  现在小报记者帮了他的大忙,将这个他不知该如何向阮玲玉提出的建议摆到桌面上来。于是,他来到阮玲玉面前,先是大骂小报记者无耻,安慰阮玲玉一番。接着,话锋一转,说与其顶着这份虚有的“罪名”,还不如果真如此,看那帮无耻记者还有什么好说的。

  唐季珊一边说着,一边注意看阮玲玉的表情,他见阮玲玉并无明确的拒绝之意,进而大说自己对阮玲玉的一片真情,唯有对天可表。无论阮玲玉作什么样的决定,唐季珊都表示无条件地服从。

  在唐季珊的爱情攻势和小报舆论的夹击之下,阮玲玉既是出于对爱情的追求,也是出于一时的冲动,草率地作出与唐季珊同居的决定,而此时阮玲玉正式结识唐季珊仅3个多月。

  1993年,阮玲玉带着母亲和女儿小玉搬出了原米后住的海格路大胜胡同127弄22号,在147弄21号另租下一套房子,开始了与唐季珊的同居生活。

  阮玲玉与唐季珊的结合,在当时的观念与现在的男婚女嫁是有所不同的。旧社会对男女婚姻,都以父母之命、媒的之言为主要联姻方式,常常酿成不幸的人生悲剧。

  三、四十年代,有些具有新思想的青年,为反叛封建意识的羁绊,“只要双方性格相投,志趣一致就可结合在一起。阮、唐的结合,在阮玲玉的内心深处,也是有这一层意思的。

  阮玲玉知道,唐季珊在最初热恋张织云时,两人曾订有契约,各执一张,该契约载明:唐如弃张,唐应赔偿张之损失费20万元。阮玲玉想:虽然唐季珊为新居办置了上好的红木家具,特制沙发床、椅,选购了我心爱的项链首饰等物,但这与张织云结合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

  一是我们有真正的感情;二是我们有独立的人格,不是他人的依附物,总之,我绝不停止去摄影场拍片。

  阮玲玉希望唐季珊对他们的同居不必过多地张扬,因为以她当时在影坛的地位,定会遭到一些不好的舆论。

  阮玲玉与唐季珊结合时,在事业上,完全奠定了她在影坛上的地位,月入丰盛,不会贪爱唐季珊的钱财;再者,唐季珊已达不惑之年,并非风流少年,这说明两人之间,尚有一定的感情。

  两人的同居,给阮玲玉带有一丝宽慰,但这只是暂时的,只为远在福建的张达民并不知晓上海所发生的事。再说,阮玲玉是一时冲动之下与唐同居的,当时也容不得她对如何处理与张达民的关系有过多的考虑。

  张达民人在福建,信却不断地飞向上海,三天两头找阮玲玉要钱,阮玲玉也不时地寄钱接济。但为免却将来纠纷,阮玲玉找到律师伍澄宇,于1933年2月在报上登了一个声明:

  伍澄宇律师受任

  阮玲玉女士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并代表郑重声明启事

  现本律师受当事人阮玲玉聘为常年法律顾问,以后凡关于阮玲玉女士名誉财产及其他一切权益如有加以侵害者,本律师尽依律师法保护之责。同时并据阮女士面称渠向抱独身主义,并未与何人为正式配偶,现亦未有何人为婚姻契约。诚恐朋辈错认男女之际,致生误会,委为登报郑重声明等语。前来相应代表声明如上。

  此致。

  声明登报一段时间内,并未听见什么动静。

  就在阮玲玉与唐季珊同居后不久的1933年4月9日,张达民突然出现在上海,他是因赴南京出差而路过上海,自然要回家看看。当他回到原来的家时,却发现已是人去楼空,不由得大吃一惊。

  径向邻居打听,方知阮玲玉已搬了家。根据邻居提供的地址,他很快找到了阮玲玉新的居所,此时,当他看到端坐干客厅内俨然一副主人模样的唐季珊,他知道,阮玲玉再也不是以前的阮玲玉了。

  张达民此时此刻知道,阮玲玉既然走出今天这一步,那她一定是豁出去了,如再用小报记者来吓她,她虽然还是惧怕,但未见得就会回头,那样的话,他张达民除了能出心头一股恶气,其他恐怕一无所获,他要再想从阮玲玉身上榨取钱财只能是痴心妄想了。

  一想到要人财两空,张达民不由得心里发虚,看来还是设法利用这个机会从阮玲玉那里再弄一大笔钱来更为划算。于是,他暂且在中国饭店住下,开始谋划如何从阮玲玉那里榨钱的方法来了。

  张达民的出现也使阮玲玉不得不考虑如何了结与他的关系问题了。她对张达民的秉性可谓了如指掌,张达民岂是个善罢甘休之人。一想到张达民的胡搅蛮缠,阮玲玉不禁有些不寒而栗。

  阮玲玉约了伍澄宇律师来办理与张达民解除同居关系之事,4月14日开始的谈判进行得颇为艰难,张达民先是坚决拒绝解除关系,阮玲玉知道这并不是他的真实意图,因而提出如张达民同意解除关系,可以适当地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双方就补贴的数额和期限经过了一番讨价还价后,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于是,两人在由伍澄字拟定的约据上签字。约据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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