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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殇_周梅森【完结】(93)

  "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日本皇军……它是一部正在开动的野兽的机器."因为它来自法西斯阵营的内部,各国的法官们对它给予很高的作证评价,法庭需要详尽、具体和大量的人证和物证.这是雪国耻、报深仇的时机!中国检察官的首席秘书、33岁的裘绍恒向法庭提出了实地调查的请示.

  他说:"我当时不是国民党,也不是共产党,我只想到我是一个中国人,是一个律师,我要维护民族气节和法律的尊严,我要依法办事."他带了两个美国人来到南京,和地方法院配合,取得大量实证.最后,他还带走了大屠杀的幸存者伍长德和金陵大学的一个美籍教授. 1946年4 月29日,千瘦而矮小的松井石根,失去了当年骑着高头大马进入南京时的那种武威.他低着头,在身材高大的盟军宪兵的押送下,与其它甲级战犯一起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检察官的起诉. 起诉书包括3 类一共55项罪状.与松井石根有关的达38项.回到狱中,他反复读了几遍,在这一天的《狱中日志》上,他写了这样的话: "南京事件仍同余相关之主要问题,然亦指责其他众多人员---------------

  战犯的阴魂真的随风飘逝了吗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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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共同责任者,而对作个人不特别予以追究,实为奇事.将来欲作为所谓杀人问题另行审议乎?要知,起诉书所述之内容,纯系推断,至于将以何种证据追究责任,应视今后审判之进行予以判明.须为适时进行辩解而作准备." 松井石根充满了幻想,也充满了优虑.他是老资格的大将,他在谋划:该如何为南京大屠杀辩解? 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受害者和目击者一个又一个地传唤到证人席上.松井石根惊愕了.金陵大学卫生院外科主任、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述说了他目睹的被日军杀伤的中国军民的惨象.约翰.梅奇牧师作为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的主席,从人道的立场控诉了日军杀人、强奸和抢劫的事实: "日军占领南京后,就有组织地进行屠杀.南京市内到处是中国人的尸体.日本兵把抓到的中国人用机枪、步枪打死,用刺刀刺死.强奸到处都有发生,许多妇女和孩子遭到杀害.如果妇女拒绝或反抗,就被捅死.我拍了照片和电影,从这些资料上可以看到妇女被砍头和刺得体无完肤的情形.如果妇女的丈夫想救自己的妻子,她的丈夫也会被杀死……" 日军的暴行太多了!梅奇牧师滔滔不绝地讲了一百多件罪行.

  他回答了萨顿检察官的讯问,又和松井石根的辩护律师布鲁克斯唇枪舌剑地干了起来. 很明显,美国的布鲁克律师站在被告一边,他极力想宣告松井石根无罪,他提出一个又一个问题责难梅奇,然而梅奇说的都是他亲眼目睹的事实.

  梅奇牧师还述说了一段令堂堂"皇军"脸面扫地的丑事: "一天夜里,一个日本兵竟3 次闯进我的住宅,他的目的是想强奸藏在我家里的一个小女孩子,另外就是想偷一点东西.他进来一次,我就大声斥责他一次,但每次都是偷点东西走.

  为了满足他的欲望,最后一次,我故意让他在衣服口袋中掏去了仅有的60元纸币.

  他得到这笔钱后,便满足和感谢了我,然后一溜烟似的从我的后门窜出去了."审判席上的法官和旁听席上的群众哄堂大笑起来.他们耻笑这个日本兵丑态.

  被告席上的战犯也失声笑了起来.松井石根被弄得啼笑皆非,一副尴尬的神态.

  法庭里一片黑暗.一束强烈的光柱投射到白色的银幕上,日军在南京的令人发指罪行一一在人们的眼前出现了:一阵枪声.一片尸体.刀光一闪,滚落一颗带血的头颅!浑身鲜血的中国难民在颤栗.被刀刺死的婴儿…… 检察方面的证人证词和各种证据材料堆起来有一尺多高,仅听取证人证言和双方对质就持续了20多天."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致日本大使馆的暴行报告、书信及《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处敌人罪行调查报告》在法庭上一一宣读.虽然篇幅冗长,要把英文翻译成日文或者中文翻译成日文是非常麻烦的事情,但法官们很认真地倾听着,每天都有上千人参加旁听.广播电台每晚穿插着音乐,向日本人民搐送关于南京暴行的《这就是真相》的专题节目. 松井不服.为了否定这许多事实,他要从根本上推翻"侵略"这个罪名.他在狱中写了《对检察官季楠之意见书》. 在这份材料中松井石根为自己辩护说:"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东亚的战争同我日本进行的日清、日俄战争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种战争……东洋日本与中国之抗争,一方面应视为两国人民自然发展之冲突,同时亦可视为两国国民思想之角逐.盖中国国民之思想,最近半世纪间明显受欧美民主思想与苏联共产思想之感化,致东洋固有思想(儒教、佛教)发生显著变化,中国国内亦招致各种思想之混乱与纷争,乃至形成同日本民族纷争之原因."关于南京大屠杀,他用一句话全盘否定:"季楠检察官所云对俘虏、一般人、妇女施以有组织且残忍之屠杀奸淫等,则纯系诬蔑,而超过军事上需要破坏房屋财产等指责亦全为谎言." 松井石根的辩护词是多么冠冕堂皇.大日本帝国出动飞机、军舰和百万大军侵略中国,竟然是为了"帮助"中国"解决"国内各种思想的纷争. 法庭控诉和辩论在交替进行着.英国人皮待.罗伦斯和中国证人许传音、尚德义、梁廷芳、伍长德……一个接着一个站到庄严的证人席上. 除了这许多证人,中国检察官还向法庭提供了美国的费吴生、史密斯和中国的鲁苏、陈瑞芳、孙永成、吴经才等30人的宣誓证言66件! 审判席上的检察官提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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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犯的阴魂真的随风飘逝了吗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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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松井石根,你见过国际委员会送交的日军暴行报告没有?" "见到过."他说. "你采取过什么行动?" "我出过一件整顿军纪的布告,贴在一座寺庙门口." "你认为在浩大的南京城内,日军杀人如麻,每天有成千成万的男女被屠杀和强奸,你的这张布告会有什么效力吗?" 松井石根无话可说了.他想了想,说: "我还派了宪兵维持秩序." "多少宪兵?" "记不清了,大约几十名." "你认为在几万日军到处疯狂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情况下,这样少数的宪兵能起制止作用吗?" 他低下了头,说了一句只有他自己听得见的话:"我想能够." 当证人证实当时南京只有17名宪兵,而这些宪兵也参加了暴行的时候,松井石根哑口无言. 最后,法庭终于作出了庄严的判决: 被告松井根据第1 项、第27项、第29项、第31项、第35项、第36项、第64项和第65项罪状被起诉. 松井是日本陆军的高级军官,1933年晋级为大将.

  他在陆军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其中,包括在关东军及参谋本部的服务在内.

  显然他与设计和实行阴谋者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应认为他是知道阴谋者的目的和政策的,但是就向本法庭提出的证据来看,认定他是阴谋者是不合理的.

  1937年和1938年时他在中国的军事职务,就其本身论,不能认为与实行侵略战争有关.为了要使根据罪状第27项判决他为有罪是合理的,那么作为检察方面的义务,就必须提出证据证明松井知道其战争性质的推论是合理的.但是检察方面并未曾如此做. 松井在1935年退役,于1937年因指挥上海派遣军而复返役.接着,被任命为包括上海派遣军和第10军的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他率领这些军队,在1937年12月13日占领了南京市. 中国军队在南京陷落前就澈退了,因此所占领的是无抵抗的都市.接着发生的是日本陆军对无力的市民施行长期持续的最恐怖的暴行.日本军进行了大批屠杀、杀害个人、强奸、抢劫及放火.尽管日本籍的证人否认曾大规模进行残虐行为,但是各种国籍的、无可置疑的、可以凭信的中立证人的相反的证言是绝对有力的.这种暗无天日的犯罪是从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市开始的,迄至1938年2 月初还没有停止.在这六七个星期中,数以千计的妇女被强奸,10万以上的人被屠杀,无数的财产被抢劫与焚毁.当这些恐怖的突发事件达到高潮时,即12月17日,松井进南京城并曾停留了5 至7 天左右.根据他本身的观察和参谋的报告,他理应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自己承认曾从宪兵队和使、领馆人员处听说过他的军队有某种程度的非法行为.在南京的日本外交代表曾每天收到关于此类暴行的报告,他们并将这些事报告给东京.本法庭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松井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对于这些恐怖行为,他置若罔闻,或没有采取任何有效办法来缓和它.在占领南京市以前,他确曾对他的军队下令要他们严肃行动,后来又曾发出同样的命令.正像现在所知道的,这些命令并未生效,并且这在他也像是理所应知的.在为他的行动辩护时他说,这是由于他生病的缘故.他的疾病并没有阻碍他指挥在其指挥下的作战行动.而对于这种暴行具有来任的军队又是属他指挥的.他是知道这类暴行的.他既有义务也有权力统制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的不幸市民.由于他怠忽这些应该履行的职责,不能不认为他负有犯罪责任. 本法庭根据罪状第55项,判决被告松井为有罪,关于罪状第1 项、第27项、第29项、第31项、第32项、第35项、第36项和54项,判决为死刑. 听到被判处绞刑,这个双手沾满了无数中国人鲜血的元凶脸色苍白双腿发软,被两名身材高大的宪兵拖出了法庭. 1948年12月22日0 点,被判处绞刑的7 名日本战犯分两批走上了绞架.松井石根与东条英机、肥原贤二和武藤章4人第一批受刑.4 名战犯身穿美军绿色工作服,双手加手铐,连同铁链绑在大腿上,在佛堂中念经上香后,每人喝了一口葡萄酒,4 个人并排站在上绞架前.土肥原催促松井石根领头,4 个人高喊:"大日本帝国万岁!天皇陛下万岁!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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