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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世心语_季羡林【完结】(8)

  爱情(2)

  这些封建的爱情“俱往矣”,今天我们怎样对待爱情呢?我明人不说暗话,我是颇有点同意蒙田的意见的。中国古人说:“食、色,性也。”爱情,特别是结婚,总是同“色”相联系的。家喻户晓的《西厢记》歌颂张生和莺莺的爱情,高潮竟是一幕“酬简”,也就是“以身相许”。个中消息,很值得我们参悟。

  我们今天的青年怎样对待爱情呢?这我有点不大清楚,也没有什么青年人来同我这望九之年的老古董谈这类事情。据我所见所闻,那一套封建的东西早为今天的青年所扬弃。如果真有人想向我这爱情的盲人问道的话,我也可以把我的看法告诉他们的。如果一个人不想终生独身的话,他必须谈恋爱以至结婚,这是“人间正道”。但是千万别浪费过多的时间,终日卿卿我我,闹得神魂颠倒,处心积虑,不时闹点小别扭,学习不好,工作难成,最终还可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真是何苦来!我并不提倡二人“一见倾心”,立即办理结婚手续。我觉得,两个人必须有一个互相了解的过程。这过程不必过长,短则半年,多则一年。余出来的时间应当用到刀刃上,搞点事业,为了个人,为了家庭,为了国家,为了世界。

  三

  已经写了两篇关于爱情的短文,但觉得仍然是言犹未尽,现在再补写一篇。像爱情这样平凡而又神秘的东西,这样一种社会现象或心理活动,即使再将篇幅扩大十倍,二十倍,一百倍,也是写不完的。补写此篇,不过聊补前两篇的一点疏漏而已。

  在旧社会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办法,男女青年不必伤任何脑筋,就入了洞房。我们可以说,结婚是爱情的开始。但是,不要忘记,也有“绿叶成荫子满枝”而终于不知爱情为何物的例子,而且数目还不算太少。到了现代,实行自由恋爱了,有的时候竟成了结婚是爱情的结束。西方和当前的中国,离婚率颇为可观,就是一个具体的例证。据说,有的天主教国家教会禁止离婚。但是,不离婚并不等于爱情能继续,只不过是外表上合而不离,实际上则各寻所欢而已。

  爱情既然这样神秘,相爱和结婚的机遇——用一个哲学的术语就是偶然性——又极其奇怪,极其突然,绝非我们个人所能掌握的。在困惑之余,东西方的哲人俊士束手无策,还是老百姓有办法,他们乞灵于神话。

  一讲到神话,据我个人的思考,就有中外之分。西方人创造了一个爱神,叫做Jupiter或Cupid,是一个手持弓箭的童子,他的箭射中了谁,谁就坠入爱河。印度古代文化毕竟与欧洲古希腊、罗马有缘,他们也创造了一个叫做Kāmaolliva的爱神,也是手持弓箭,被射中者立即相爱,决不敢有违。这个神话当然是同一来源,此不见论。

  在中国,我们没有“爱神”的信仰,我们另有办法。我们创造了一个月老,他手中拿着一条红线,谁被红线拴住,不管是相距多么远,天涯海角,恍若比邻,二人必然走到一起,相爱结婚。从前西湖有一座月老祠,有一副对联是天下闻名的:“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多么质朴,多么有人情味!只有对某些人来说,“前生”和“姻缘”显得有点渺茫和神秘。可是,如果每一对夫妇都回想一下你们当初相爱和结婚的过程的话,你能否定月老祠的这一副对联吗?

  我自己对这副对联是无法否认的,但又找不到“科学根据”。我倒是想忠告今天的年轻人,不妨相信一下。我对现在西方和中国青年人的相爱和结婚的方式,无权说三道四,只是觉得不大能接受。我自知年已望九,早已属于博物馆中的人物,我力避发九斤老太之牢骚;但有时又如骨鲠在喉不得不一吐为快耳。

  1997年11月22日

  知足知不足

  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言简意赅,寻味无穷。特写短文两篇,稍加诠释。先讲知足知不足。

  中国有一句老话:“知足常乐。”为大家所遵奉。什么叫“知足”呢?还是先查一下字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则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不安分守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的。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但是,知足或者不知足也要分场合的。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能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除了场合以外,知足还有一个分(fèn)的问题。什么叫分?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等,指的就是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至于知不足,在汉文中虽然字面上相同,其涵义则有差别。

  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的地方”。这句话同“自知之明”有联系。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这能算得上聪明吗?——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用一管毛锥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能有什么出息呢?

  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的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

  2001年2月21日

  有为有不为

  “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什么叫“应该”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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