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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囊_蔡崇达【完结】(24)

  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的这个样子,他会卑微到,让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

  老家的阿小突然新闻多起来了:他瞒着父母翘了整整三个星期的课,但每天假装准时上下学。他跑到小镇新开的工业区,不由分说地逼迫那些外地的打工仔,要求他们学狗叫,不叫就一阵拳打脚踢;最后他父母还发现他竟然偷偷溜进父母房间了,偷了几百块不知道去干吗。

  乌惜心里憋闷得难受,又不敢在丈夫面前哭,每次出事就偷偷来我家和母亲说。

  母亲只能安慰:“孩子总是调皮的。”

  我在一旁不说话,我知道这个阿小生病了,他从香港阿小那传染了“香港病”。我几次在路上碰到他,他说话的腔调、梳着的发型都很香港阿小。连笑的时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么入微。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让他别和香港阿小玩。”

  乌惜愣了,她一向还挺骄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亲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能乱说话。”

  但总之这话还是传出去了。后来路上碰到两个阿小,一个对我冷漠地转过身假装没看见,一个示意着要和我打架。想打我的,是老家的阿小。

  不过,拖鞋军团的人总在我身旁,大家也相安无事。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我和两个阿小也彻底断了往来。

  然后断断续续听到消息:老家的阿小又打人了,老家阿小被学校警告处分了,被留校察看了,后来,老家的阿小退学了。

  然后再后来,听说香港的阿小一个星期后要去香港了。

  阿月姨来我家了,手上带着一只木头拼成的恐龙,和一个任天堂游戏机——这是香港阿小最喜欢的两个玩具,现在,他想全部送给我。

  阿月姨说:“我不知道你们两个小孩子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还是最喜欢你这个朋友,有空去找他玩玩。”

  香港阿小显然对我的到访早有准备,估计都是演练过无数次的动作,所以表现一直得体并保持着骄傲感。

  他一手勾住我的肩,像电影里那种兄弟一样把我拉进他房里,坐在床上,掏出一张纸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字,是地址。

  “地址我只给你,有空给我写信。”他扬了扬眉毛。

  我倒是笨拙,傻傻地补了句:“寄到香港要寄航空信,很贵吧。”

  他笑开了,“咱们好朋友你在乎这点钱,以后你到香港来,我一次性给你报销。”

  然后我把我准备的礼物递过去给他,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物理参考书,厚厚一本,50元,对当时的我来说很贵,是我攒了半年才买到的。

  “阿月姨给我看过你的物理,太烂了,做做里面的习题吧。”

  “这么烂的礼物啊。”他又恢复到傲慢的恶毒了。

  他走的那个下午是星期六,我刚好去市里参加一个比赛。听说他来我家敲门,不断喊我名字,却没找到我。

  依然和来的时候一样,是一辆高级的小汽车来接他的,小镇的大人和小孩围成一圈,目送着这个仿佛属于另外一个时空的人离开,依然只有兴奋地指指点点。

  那晚回家,小镇里的孩子兴奋地说,我太有面子了。但我心里说不出的空落落,一个人悄悄走到阿月姨家,在他住的房间窗口,往里看了看,一切黑糊糊的。

  我转过头,看到不远的地方,一个小孩在哭,我知道,那是剩下的这个阿小。听说,他没去送香港阿小。

  香港阿小就像被接走的外星人,理性的我早判定,他和我是两个时空的人,此前发生的事情,就当一场梦了。不多久,我又当回我的赤脚大仙。而整个小镇也似乎迅速遗忘这么一个本来也不大起眼的小孩,依旧吵吵嚷嚷、热热闹闹。

  只有一个人,提醒着香港阿小的存在——我家前面那个阿小。

  没有香港阿小带他去理发店剪那样的发型,他坚持自己试图用剪刀剪出那样的形状;没有阿小陪他去开发区展现英雄气概,他依然坚持每天晚上去逼迫路过的外来打工仔扮狗叫,然后几次邀约各种人去观摩,都遭到拒绝。

  没去读书,这个阿小的命运只能有一条:当渔民。他是挣扎了几次,甚至和父亲大打出手,离家出走。失踪了一个多月,饿得瘦骨嶙嶙的阿小回来了。他答应当渔民了。他的条件是:必须给他买一辆摩托车。为了儿子走回正途,他父母商量了半天,终于同意了。

  打渔要赶早潮,每天早上五六点,我就听到那摩托车帅气地呼呼地催引擎,发出的声音,炫耀地在小巷里扩散开。他每天就这样载着父亲,先去下海布网。他大哥和二哥,则踩着那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跟在后头。

  下午三四点他们就打渔结束回来了。海土、海风和直直炙烤着他们的太阳,让他越来越黝黑。每次把满装海鲜的箩筐往家里一放,他的油门一催,就呼啸着玩耍去了。没有人知道他去哪,但是后来很多人常告诉我,看到阿小,沿着海岸线边的公路,以超过时速一百的速度疯一样地呼啸而过,嘴里喊着亢奋的声音。

  慢慢地,我注意到他留起了长头发,每次他开摩托车经过我家门口,我总在想,他是在努力成为香港阿小想成为的那个人吗?

  我从没想过,会收到香港阿小的来信。那已经是他离开小镇的第三年,我已经进入高考的最后准备时期。

  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写着,某某中学,然后我的名字收。还好学校负责的收发阿姨,仔细地核了全校五千多个学生,才找到了我。当然,也可能是来自香港的邮戳起的作用。

  他的字还是那么差,扭扭捏捏,但已经换成繁体字了:親愛的黑狗達!

  好久不見。

  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

  衹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

  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个都是白衬衫、白牙齿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着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说乡巴佬。

  我莫名其妙地难过。

  拿着信,我去敲了乌惜家的门。这个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当时流行的一部香港电视剧里,主人公总在弹吉他,许多潮流男女都在学。

  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给他看。

  他愣住了,没接过去。

  “他给你写信?”

  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没给他写信。

  这个阿小抢过信,往旁边的炉子一扔。香港阿小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这么被烧了。

  我才觉得,我太鲁莽太欠考虑了。

  我知道,从此这两个阿小都和我离得更远了:一个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责骂我扔掉我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觉得自己受伤而更加疏远我。

  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

  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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