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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摸摸头_大冰【完结】(45)

  随便一首老歌就引得她泪水决堤……

  她心中一定郁积了莫大的悲伤,很多的征兆指向同一个答案:那天晚上她已然打算放弃自己。

  她心里应该全湿透了,只剩最后一丁点儿火苗。

  她泪眼婆娑地开着玩笑,守着最后那一丁点儿火苗无力地反抗着自己,她站在悬崖边对我说:带我出去走走吧,去一个比拉萨再远一点儿的地方。

  旁人听来不过一句玩笑,或许是她最后的一根稻草,换作是你,你会拒绝吗?然后是两个陌生人的一段漫长旅途。

  漫长的旅途结束时,她站在珠峰大本营的玛尼堆上对我说:你把在拉萨时唱哭我的那首歌再唱一次吧,这次我不会再哭了。

  ……

  是哦,珠峰的那一刻,当她话一出口,我便知道她不想死了。

  我参与的不是一次旅行而是一场修行,女主角最终重新找回了内心强大的力量,自己拯救了自己。

  在这个故事中,我不过是个配角,戏份既已杀青,又何必狗尾续貂?

  接下来的故事,她不需要旁人的陪伴了,单身上路就好,就像这个陌生人说的那样:这个不用手机的女孩需要独自去夯实一些东西。

  世界太大,难得遇到几个懂你的人,当浮一大白。

  我坐在酒吧台阶上和那个陌生人喝掉了整一箱的拉萨啤酒,然后做了九年的朋友。

  那个陌生人叫椰子姑娘。

  八年后,我动笔把《不用手机的女孩》的故事记录下来,放在书稿中。我原原本本地描述了分别的过程,并援引了椰子姑娘当年说过的话:……那个女孩子,需要独自去夯实一些东西。

  我把初稿发给椰子姑娘看,她是那篇文章的第一个读者。

  出人意料的是,她在回复我的邮件中帮我删改了故事的结尾,去掉了我和不用手机的女孩最后的分别,以及她曾说过的那句话。

  我不解,电她。

  彼时,椰子姑娘坐在地球另一端的清晨里反问我:大B,你三十几了?

  我说:33岁啊。

  椰子姑娘说:如果今天的你重回当年,你依旧会选择分别吗?还是会选择继续陪着那个姑娘走下去?

  我说:这个故事和爱情无关……

  椰子姑娘说:不用解释给我听,去解释给自己听吧。

  我说:我擦,当年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她说:当年的我和当年的你,都远比今天年轻。

  我说:闭嘴,杀死你。

  我挂断电话,忆起珠峰脚下的岔路口,不用手机的女孩站在我面前,微笑着对我说:……就在这里分开吧。

  我说:哦,那拜拜喽。

  我独自走啊走啊走,面前一条尘土飞扬的路。

  没有回头,没有走出百米后的转身相望,没有背景音乐蒙太奇长镜头。

  没人告诉过我,很多人一辈子只能遇见一次,擦肩而过就是杳然一生。

  2013年秋天,书稿面市,椰子姑娘删掉的结尾我没再加回去。

  《不用手机的女孩》的故事,止于珠峰上的那一刻。

  我说: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第一个抱着手鼓在这唱歌的流浪歌手,也不确定咱们算不算第一对一路卖唱来珠峰的神奇组合,我甚至不确定在这个高高的玛尼堆上应该献给你一首什么样的歌。

  她说:你给我唱《流浪歌手的情人》吧,哎呀好开心呀,好难为情啊,赶紧唱吧赶紧唱吧……

  她不是这样说的。

  她站在猎猎风马旗下,微笑着对我说:再给我唱一次《冬季怎么过》吧。她孩子一样背着手,对我说:这次我不会再哭了。

  ……

  你一直到现在都还不用手机吗?

  我一直不知晓你的真实姓名。

  中尼公路早就修好了,听说现在拉萨到珠峰只需要一天。这条路我后来不止一次地坐车经过,每过一个垭口,都迎风抛洒一把龙达……想起与你的同行,总觉得如同一场大梦。

  我背着的那只手鼓早就已经丢了。

  八年了,那个头花你现在还留着吗?

  你知道的哦,我不爱你,真的咱俩真谈不上爱,连喜欢也算不上吧。

  我想,你我之间的关系比陌生人多一点儿,比好朋友少一点儿,比擦肩而过复杂点儿,比萍水相逢简单点儿……

  一种历久弥新的暧昧而已。

  像秋天里两片落下的树叶,

  在空中交错片刻,

  然后一片落入水中随波逐流,一片飘在风里浪荡天涯。

  我再没遇见过你这样的女孩儿。

  我把新书邮寄了一本给椰子姑娘,在扉页上签了名,并很矫情地赠言: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顺其自然,与大椰子同学共勉。

  她把我的书翻到《不用手机的女孩》那一篇,拍照发了朋友圈,就一句话:八年前的故事,今天画上句号了。

  好吧,椰子,我的故事画上句号了,你的故事呢?

  (四)

  椰子姑娘有一段13年的漂流故事,这个故事至今尚未画上句号。

  1997年香港回归,1998年椰子姑娘背井离乡漂到深圳,她从事销售,一干就是三年。

  2001年的时候,她遇见了他。

  他是西北人,内向,腼腆,身材瘦削,顶着一个圆寸。圆寸是检验帅哥的不二法门,走在街上常有路过的女生摘下墨镜。

  他那时搞建筑设计,崇尚极简,衣着非棉即麻、非黑即白,图一个舒适方便,剪圆寸也是为了图个方便。

  吃东西也只图方便,他爱吃比萨,天天光顾华强北的一家比萨店。

  2001年的一天,他坐在比萨店角落里,看着一个穿黄色裙子的姑娘,姑娘点单时,零钱撒了一地,正蹲在地上一枚一枚地捡。

  他被耀得睁不开眼了。

  阳光透过大玻璃窗铺洒在姑娘的身上,明黄明黄的裙摆,白皙的胳膊和白皙的腿……整个人像是会发光,鼻尖和下巴简直就是透明的,像玻璃一样。

  满地硬币,满地闪闪的光……这哪里是在捡钱,分明是在捡星星。

  怎么会这么好看?

  他忘记了吃东西,目瞪口呆地直视着。

  姑娘捡硬币的速度渐渐放缓,她抿着嘴,眉头越皱越深,忽然一挺腰站起身,大踏步迈了过来。

  她手拤在腰上,另一只手点着他的鼻子,恶声恶气地问:你看什么看!

  他下意识地回答:……你好看。

  姑娘愣了一下,勃然大怒道:好看也不能多看,再看,戳你眼睛,你信不信!她比出两根手指,往前探了一下,指甲尖尖,白得像春笋芽尖。

  这个小仙女的脾气这么冲,他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慌忙站起来道歉,手撑进盘子里,笨手笨脚地蘸了一掌的番茄酱。

  第二天,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情景上演。

  姑娘的小脑貌似不是很发达,硬币叮叮当当又掉了一地。

  她今天穿的是水红色的裙子,整个人像一根刚洗干净的小水萝卜一样。他舍不得拔开眼睛,心里反复滚屏着一句字幕:怎么这么好看?怎么这么好看?……姑娘捡完硬币,好像不经意间扫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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