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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棚杂忆_季羡林【完结】(2)

  《牛棚杂忆》作者:季羡林【完结】

  序自 序(1)

  《牛棚杂忆》写于一九九二年,为什么时隔六年,到了现在一九九八年才拿出来出版。这有点违反了写书的常规。读者会怀疑,其中必有个说法。

  读者的怀疑是对的,其中确有一个说法,而这个说法并不神秘,它仅仅出于个人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一点私心而已。我本来已经被“革命”小将—其实并不一定都小—在身上踏上了一千只脚,永世不得翻身了。可否极泰来,人间正道,浩劫一过,我不但翻身起来,而且飞黄腾达,“官”运亨通,颇让一些痛打过我,折磨过我的小将们胆战心惊。如果我真想报复的话,我会有一千种手段,得心应手,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够进行报复的。

  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我对任何人都没有打击,报复,穿小鞋,耍大棒。难道我是一个了不起的宽容大度的正人君子吗?否,否,决不是的。我有爱,有恨,会妒忌,想报复,我的宽容心肠不比任何人高。可是,一动报复之念,我立即想到,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那种气氛中,每个人,不管他是哪一个山头,哪一个派别,都像喝了迷魂汤一样,异化为非人。现在人们有时候骂人为“畜生”,我觉得这是对畜生的污蔑。畜生吃人,因为它饿。它不会说谎,不会耍刁,决不会先讲上一大篇必须吃人的道理,旁征博引,洋洋洒洒,然后才张嘴吃人。而人则不然。我这里所谓“非人”,决不是指畜生,只称他为“非人”而已。我自己在被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的时候还虔信“文化大革命”的正确性,我焉敢苛求于别人呢?打人者和被打者,同是被害者,只是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已。就由于这些想法,我才没有进行报复。

  但是,这只是冠冕堂皇的一面,这还不是一切,还有我私心的一面。

  了解“十年浩劫”的人们都知道,当年打派仗的时候,所有的学校、机关、工厂、企业,甚至某一些部队,都分成了对立的两派,每一派都是“唯我独左”、“唯我独尊”。现在看起来两派都搞打、砸、抢,甚至杀人,放火,都是一丘之貉,谁也不比谁强。现在再来讨论或者辩论谁是谁非,实在毫无意义。可是在当时,有一种叫做“派性”的东西,摸不着,看不见,既无根据,又无理由,却是阴狠、毒辣,一点理性也没有。谁要是中了它,就像是中了邪一样,一个原来是亲爱和睦好端端的家庭,如果不幸而分属两派,则夫妇离婚者有之,父子反目者有之,至少也是“兄弟阋于墙”,天天在家里吵架。我读书七八十年,在古今中外的书中还从未发现过这种心理状况,实在很值得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认真探究。

  我自己也并非例外。我的派性也并非不严重。但是,我自己认为,我的派性来之不易,是拼着性命换来的。运动一开始,作为一系之主,我是没有资格同“革命群众”一起参加闹革命的。“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这呼声响彻神州大地,与我却无任何正面的关系,最初我是处在“革命”和“造反”的对象的地位上的。但是,解放前,我最厌恶政治,同国民党没有任何沾连。大罪名加不到我头上来。被打成“走资派”和“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是应有之义,不可避免的。这两阵狂风一过,我又恢复了原形,成了自由民,可以混迹于革命群众之中了。

  如果我安分守己,老老实实的话,我本可以成为一个逍遥自在的逍遥派,痛痛快快地混上几年的。然而,幸乎?不幸乎?天老爷赋予了我一个犟劲,我敢于仗义执言。如果我身上还有点什么值得称扬的东西的话,那就是这一点犟劲。不管我身上有多少毛病,有这点犟劲,就颇值得自慰了,我这一生也就算是没有白生了。我在逍遥中,冷眼旁观,越看越觉得北大那一位炙手可热的“老佛爷”倒行逆施,执掌全校财政大权,对力量微弱的对立派疯狂镇压,甚至断水断电,纵容手下喽啰用长矛刺杀校外来的中学生。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并不真懂什么这路线,那路线,然而牛劲一发,拍案而起,毅然决然参加了“老佛爷”对立面的那一派“革命组织”。“老佛爷”的心狠手毒是有名的。我几乎把自己一条老命赔上。详情书中都有叙述,我在这里就不再啰嗦了。

  不加入一派则已,一旦加入,则派性就如大毒蛇,把我缠得紧紧的,说话行事都失去了理性。十年浩劫一过,天日重明;但是,人们心中的派性仍然留下了或浓或淡的痕迹,稍不留意,就会显露出来。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一多半是十年浩劫中的对立面,批斗过我,诬蔑过我,审讯过我,踢打过我。他们中的许多人好像有点愧悔之意。我认为,这些人都是好同志,同我一样,一时糊涂油蒙了心,干出了一些不太合乎理性的勾当。世界上没有不犯错误的人,这是大家都承认的一个真理。如果让这些本来是好人的人知道了,我抽屉里面藏着一部《牛棚杂忆》,他们一定会认为我是秋后算账派,私立黑账,准备日后打击报复。我的书中虽然没有写出名字—我是有意这样做的—,但是,当事人一看就知道是谁,对号入座,易如反掌。怀着这样惴惴不安的心理,我们怎么能同桌共事呢?为了避免这种尴尬局面,所以我才虽把书写出却秘而不宣。

  那么,你为什么不干脆不写这样一部书呢?这话问得对,问得正中要害。

  序自 序(2)

  实际上,我最初确实没有写这样一部书的打算。否则,十年浩劫正式结束于一九七六年,我的书十六年以后到了一九九二年才写,中间隔了这样许多年,所为何来?这十六年是我反思、观察、困惑、期待的期间。我痛恨自己在政治上形同一条蠢驴,对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一场残暴、混乱、使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蒙羞忍耻、把我们国家的经济推向绝境、空前、绝后—这是我的希望—,至今还没人能给一个全面合理的解释的悲剧,有不少人早就认识了它的实质,我却是在“四人帮”垮台以后脑筋才开了窍。我实在感到羞耻。

  我的脑筋一旦开了窍,我就感到当事人处理这一场灾难的方式有问题。粗一点比细一点好,此话未必毫无道理。但是,我认为,我们粗过了头。我在上面已经说到,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受蒙蔽的。就算是受蒙蔽吧,也应该在这个千载难遇的机会中受到足够的教训,提高自己的水平,免得以后再重蹈覆辙。这样的机会恐怕以后再难碰到了。何况在那些打砸抢分子中,确有一些禽兽不如的坏人。这些坏人比好人有本领,“文化大革命”中有一个常用的词儿:变色,这一批坏人就正是变色龙。他们一看风头不对,立即改变颜色。有的伪装成正人君子,有的变为某将军、某领导的东床快婿,在这一张大伞下躲避了起来。有的鼓其如簧之舌,施展出纵横捭阖的伎俩,暂时韬晦,窥探时机,有朝一日风雷动,他们又成了人上人。此等人野心大,点子多,深通厚黑之学,擅长拍马之术。他们实际上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潜在的癌细胞,迟早必将扩张的。我们当时放过了这些人,实在是埋藏了后患。我甚至怀疑,今天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总起来看,是安定团结的,大有希望的。但是社会上道德水平有问题,许多地方的政府中风气不正,有不少人素质不高,若仔细追踪其根源,恐怕同十年浩劫的余毒有关,同上面提到的这些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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