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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眼看金庸_孔庆东/蒋泥【完结】(53)

  在《神雕侠侣》的后记里,金庸声称“企图通过杨过这个角色,描写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金庸的这种自我标榜,也成为对“金学家”们的命题作文。不少人热衷于分析和研究金庸小说主人公的“叛逆精神”。严家炎先生在《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中,也将这一点作为金庸小说“现代精神”之一种:“金庸小说虽也写古代,思想倾向却与旧式武侠小说大不相同,根本告别了‘威福、子女、玉帛’的封建性价值观念,渗透着个性解放与人格独立的精神。金庸写了许多至情至性的人物,他们率性而为,行侠仗义……他们我行我素……反抗几千年来形成的不合理的礼法习俗,具有浓重的个性主义色彩。杨过便是其中突出的一位。”紧接着,严家炎对杨过的“叛逆精神”有这样的描述:

  在世俗人物眼里,师徒名分不可逾越,杨过和小龙女却无视周围社会的压力,偏要抛开这名分不管,由师徒变成夫妻。面对武林群雄的纷纷指责,杨过斩钉截铁地回答:“你们斩我一千刀,我还是要她做妻子。”即使知道小龙女被人奸污后,杨过仍不以为意,坚决要和小龙女结合,可见封建贞节观念在他心目中根本没有地位。杨过是礼教习俗的自觉的叛逆者。

  归纳起来,杨过的“叛逆精神”也就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不顾“礼法习俗”而要与本是“师傅”的小龙女结为夫妇;其二,在小龙女被人奸污而“失身”后,仍不改初衷。

  仍然是方爱武的《“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一文,从“文化工业”的角度,对杨过的所谓“叛逆性”做了令人信服的消解。方爱武从三个方面对杨过与小龙女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第一,所谓“礼法习俗”,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规范,它植根于人类的社会性生活,也只对过一种社会性生活的人才构成制约。比如,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终日赤身裸体地四处漫游,那是不成的。但倘若他独处深山,那他不穿衣服就毫无妨碍,因为不可赤身裸体这样一种社会性的“礼法习俗”,随着“社会”本身的不存在而消失了。杨过与小龙女,生活于与世隔绝的古墓中,正如方爱武所说,“不是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他们缺乏“礼法习俗”的观念,毫不奇怪,因为“礼法习俗”对他们原本就不存在。金庸写这样两个并非在“礼法习俗”中成长起来的人,在“礼法习俗”根本不存在的地方对“礼法习俗”进行反抗,真是恰到好处地吻合了广大华人读者的“期待视野”。当杨过与小龙女置身古墓时,没有人会来干涉他们的“恋爱自由”,别说是师徒相恋,就是再离奇再古怪的“恋情”,也不会受到任何阻碍。然而,一旦他们离开古墓,与社会发生接触,就与“礼法习俗”迎面相遇,就有了矛盾,就有了冲突,故事就可以以吸引人的方式向前推进。而对于读者来说,杨过和小龙女与代表“礼法习俗”指责他们的“武林群雄”,都是可以接受的,都各有其理由而不令人反感、厌恶。杨过与小龙女本就“穴居野处”,他们不遵“礼法习俗”是情有可原的;“武林群雄”本就生活在“礼法习俗”中,他们对闯入社会而不遵“礼法习俗”者的指责,也是无可厚非的。这样,双方虽然有冲突,但与读者的心理却没有冲突。对于本就以招徕读者为目的的金庸小说来说,这一点非常重要。用方爱武的话来说,“如此,商品也就不会因为故事与消费者间的冲突而可能造成滞销”。

  方爱武用来消解杨过与小龙女的所谓“叛逆性”的第二点,是指出“这种礼法习俗作为文本的背景早已不存在了。……事实上金庸不过是借一个现时代人都已接受的习俗来结构故事,因为不如此故事便不会曲折离奇”。在《神雕侠侣》后记里,金庸自己也说:“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当然根本不存在。”金庸以现代人都已接受而那时的人视为大逆不道的行为来结构故事,使故事曲折离奇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则是在大众读者面前巧妙地做一番“打死老虎”的表演。对于“文化工业”来说,对于畅销文学来说,“打死老虎”是一种取悦读者的有效手段,巧妙地、合理地使用这种手段,总能有很好的效果。在现代人心目中,师徒不能通婚这样一种曾经极为森严的“礼法习俗”,已经是一只死老虎,但它毕竟曾经是一只凶猛的活虎。俗云,“虎死不倒威”,“虎倒雄风在”,对于一只脚虽已迈出封建礼法时代,但另一只脚尚停留在旧时代的广大中国读者,这样一只死老虎虽不再构成现实的危害,但打这样一只死老虎却仍具有很强的刺激性,仍能让人嘴巴大张地盯住观看。真正的反叛,是对在现实生活中占主宰地位的“礼法习俗”的反叛,但这样一来,就必然与大众读者的心理观念发生冲突,对于以取悦最广大的读者为目的的金庸小说来说,这无异于自杀。在大众面前打活老虎,只能把他们吓跑,他们的心智只适合于也只热衷于欣赏打死老虎。所以,要在作为“文化工业”的金庸小说里,找到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叛逆精神”,那无异于缘木求鱼了。

  方爱武用来消解杨过“叛逆精神”的第三种方式,是援引作品中的几处细节来证明“杨过的行为并无多大怪诞之处”。小龙女“误失贞节”而杨过仍不悔婚约,这是因为本有“山盟海誓”在先,且小龙女也对自己的“过失”悔恨不已。不过,在我看来,金庸设置这样一种矛盾,也仍然是在大众面前表演“打死老虎”的游戏。所谓“贞节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也变得很淡薄,对这样一种观念的反叛,在理论上现代人完全能够接受。但这种观念毕竟曾经十分有力量,所以对它的把玩,仍能激起大众读者的兴趣。试想,倘若杨过因小龙女的“失身”而抛弃她,在大众读者眼中,他一定是一个心胸狭隘、背信弃义的“小人”,他们对金庸的小说,也就不再会有那么大的兴趣。既然如果采取某种行为就会遭人唾骂,那不采取这种行为就谈不上有丝毫反叛色彩。以敢于突破师徒名分和敢于破除“贞节观念”这两种方式来表现杨过对“礼法习俗”的反叛,都不过是金庸在巧妙地施展着对大众心理的搔痒术。方爱武引用了小说结尾处杨过的这样一番内心独白:“二十余年以前,郭伯伯也这般携着我的手,送我上终南山重阳宫去投师学艺,他对我一片至诚,从没半分差异。可是我狂妄胡闹,叛师反教,闯下了多大祸事!倘若我终于误入歧途,哪有今天和他携手入城的一天?”想到这里,杨过甚至不禁汗流浃背,心惊胆战起来。方爱武以为,小说最后让杨过来一番这样的忏悔,“已彻底消解了杨过的‘叛逆性’”。这样说当然没错。但我以为,金庸在这里是袭用了中国俗文学中长期流传的“浪子回头”的叙事模式。“浪子回头金不换”,是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话。作为一种文学现象,一定程度地胡闹过几年再幡然悔悟、改邪归正者,比那种一贯的好人或一贯的坏人,对大众读者更有吸引力。金庸严守分寸地写杨过的“胡闹”,是为了撩拨读者的兴趣,激起读者的好奇心,最终写杨过的忏悔,也是为了让读者对这回头浪子更加怜爱。至于是否“消解了叛逆性”,金庸是并不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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