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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石头:蔡义江论红楼梦/名家解读红楼梦_蔡义江【完结】(21)

  再说,僧人说要让风流冤家夹带石头去入世,那风流冤家指的是谁呢?从后面情节看,就是神瑛侍者。虽说是夹带,二仙也没有让神瑛侍者偷偷地将石头走私入境,他们是很遵纪守法的,知道天下“情案”都属警幻仙子管,所以要携带着石头“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交割清楚”,也就是说是经过正式审批托办手续的。我在想,当石头被交到神瑛侍者手中之前,它是不是该像《离魂记》中出窍的倩女魂回到自己的卧榻那样,灵魂与躯体合而为一了?

  总之,因为改石头为神瑛侍者,便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再也不通了。

  遗憾的是有的研究者也比较粗心,不但不认为后人这样改是妄改,反而责怪早期脂评抄本中写石头是石头,神瑛侍者是神瑛侍者,不妥,使人搞不清贾宝玉究竟是石头投胎呢,还是神瑛侍者投胎。其实,搞不清楚的是因为多数人先看的是经过篡改的一百二十回程高刻本;在早期抄本上倒是清清楚楚的:贾宝玉是神瑛侍者投胎的,只不过他落地时口里衔着一块美玉而已。

  石头的投胎,不是通常的概念,即非世间之人(神、鬼)或动物,入产妇之胎变为新生儿。而石头什么也没有变,它成为“通灵宝玉”是在青埂峰下遇见二仙后就被幻化而成的,连石上字迹也是仙僧镌刻的,所以它来到世上时,还是甄士隐在梦中见过一面时的老样子,它只是搭乘了一趟顺路车而已。所以不能说石头投胎成贾宝玉,曹雪芹并没有落入《西游记》的窠臼。

  还有研究者进一步得出结论,认为脂评抄本中既写石头,又写神瑛侍者,是一个破绽,证明小说这部分文字是由两种稿子拼凑而成的:“石兄”旧稿写石头投胎为宝玉;雪芹新稿则写神瑛侍者投胎为宝玉。雪芹在缀合新旧二稿时,没有来得及把相互矛盾的地方统一起来,以致留下了明显的接合痕迹。

  如果《红楼梦》真的一开卷就如此矛盾,它还能成为最优秀的古典小说?如果曹雪芹只会拼凑别人的成稿,甚至连在两种稿子所写的不同开头中只保留一种,或统一成一种都不会,他还算得上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显然,这样的说法是不太了解作者在构思上所花的一番苦心了。

  又有主张不必将石头与神瑛侍者分开来的人说,“瑛”,是像美玉的石头,“神”字,岂非言其能通灵?这解说自然有道理,小说中起个名号不是随意的,往往都与人物的某个特点联系着,“神瑛”之隐合“通灵宝玉”,犹“绛珠”之隐合“血泪”。这还可举神瑛侍者的居处叫“赤瑕宫”;“瑕”,是玉有病,其意可会。后来被人提笔一挥,改为“赤霞宫”,就看不出来了。最直截了当的还是“木石前盟”“金玉良姻”之说,明确地以石、玉指代贾宝玉。

  但这些都只是说明两者之间密切相关,并不能成为不可分的理由。打个比方,有人说,“护花使者”的“花”是指女子,这当然有道理。但不能因此说护花使者就是女子。同样,神瑛侍者尽管与石头关系非比寻常,但他毕竟还是赤瑕宫中的一名侍者(佛家多有称菩萨为“侍者”的,谓其亲炙于佛主左右,任其使唤)。总之,我说的分开,是指各自成一个个体,而不是指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我还认为只有将两者区分开了,才能弄清两者的关系,也就是理解作者之所以要这样写的意图。

  二、石头幻形入世担当“随行记者”

  石头变成美玉被“夹带”到世上来后,虽则被挂在贾宝玉的脖子上,却并不同于薛宝钗的金锁或史湘云的金麒麟。它是“通灵”的,能看,能听,能思想的。它在十分留心地观察着周围发生的一切,包括据有它的主人贾宝玉。石头的初衷也许只是来享受享受人间的富贵乐事,但作者曹雪芹给它安排的任务,却是要它当一名“随行记者”,以便将来把它观察到体验到的一切都写下来,撰成《石头记》。

  在早期脂本中,有不少表明石头在整个故事发展中总是执行着自己任务的文字,多半都是石头以自谦态度自称“蠢物”所作的说明。因为后人不甚了解作者的意图,有一些文字就被当作是误植入正文的脂评文字而剔除了;有一些则干脆被认为是作者自己多余的说明,也将它删去了。现在举几个例子:

  ①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脂评:“妙谦,是石头口角。”)逐细言来。(甲戌本第六回)

  ②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脂评:“忽又作如此评断,似自相矛盾,却是最妙之文。若不如此隐去,则又有何妙文可写哉!……借石之未见真切,淡淡隐去,越觉得云烟渺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甲戌本第十五回)

  ③说不尽这太平气象,富贵风流。此时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且说正经的为是。(脂评:“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

  ④岂无一名手题撰,竟用小儿一戏之辞苟且搪塞。……诸公不知,待蠢物(脂评:“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同上)

  当然,还不止这几处,但也不算太多。这些话使我们看到石头确实像通常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一样,时时向读者表明,它是事件的经历者,一切都系“亲见亲闻”、“追踪蹑迹”所得,它“不过实录其事”,并非“假拟妄称”,任意编造。这些表白是不可少的。否则,读者就可能更弄不清作者为什么要虚构一块石头通过僧道之助,让入世的神瑛侍者夹带着它来到这“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了;也可能更想不到这块由石头变成的美玉,在贾宝玉脖子上,就像现代人利用高科技,为获得情报而特制的,能够用伪装形式安置在人或动物身上的一架微型的自动摄像机。当然,为这样的目的而作的表白也不必多,它毕竟只是一些“闲话”,只要能让人们记得石头是了解这些事情的就行了。

  我把石头比作“随行记者”或“自动摄像机”,主要是就其目的任务而言的。若说到石头的本领,那可要大得多了。记者要受活动范围的限制,摄像机总要让拍摄对象对着镜头,但石头不必,只要是它见过的人(其实就是贾宝玉见过的人,因为石头始终挂在脖子上),他们的一切事情,石头都能知道,哪怕是心里想的、梦中见的或者暗地里背着人做的。因为它是“通灵”的,在获得信息方面有特异功能。这就像《聊斋》里的狐狸精,你才一动念头,它就知道了。因此,连贾宝玉并不在场或不可能知道的隐私,都能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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