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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石头:蔡义江论红楼梦/名家解读红楼梦_蔡义江【完结】(38)

  第十章 嘲李景柱

  1992年,河北通县张家湾农民李景柱献其自凿“曹公讳墓壬午”字样阶石一方,玄其说,京城内外轰动,新闻媒介纷纷披露。知李之为人者及上过当者,则起而揭其惯以诳语骗人之伎俩,因作小诗以嘲之。

  绿学羡红楼,潮来献石头。

  吹嘘多假话,穿凿少深谋。

  友约仲春日,儿殇癸未秋。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

  人谓李曾见胡适、俞平伯文章,故知雪芹名,死于“壬午除夕”(实际上是误解)。李则辩曰:我非红学家,只种田,是“绿学家”。其所述掘到石头情况,似纯属编造,如言某年某月大队平整土地,其实当时大队正整风学习,不出工;某某与他一道掘到石头、用车运回,其实所指之人还是念书的学生,不参加劳动;掘到的雪芹尸骨是裸葬的,其实是有棺木的(敦诚挽诗言其有棺木前的“铭旌”可证);给人的印象是雪芹因故岁末赶到张家湾来而暴卒的,其实是“数月前,伊子殇,因感伤成疾”,在西山“一病无医”的(见敦诚的挽诗及原注),如此等等。至于在此之前李所提供的曹石碑、曹家墓地、“被改为食堂”的曹家旧宅等等假情况,曾使一些热心人劳命丧财、大上其当。1992年9月前后的《北京日报》周末版上连续有刊出,后来贵州省的《红楼》杂志上也续有刊出。当初,我听说石头上凿有“壬午”二字,便断定其是伪造无疑。因为“壬午”的下一年癸未的仲春,友人敦敏尚以诗代简寄雪芹,约其来家饮酒赏春,同年的秋冬间,其爱子殇于痘症,雪芹才“感伤成疾”,在北京西山一病不起,死于再次年甲申春天的。这一切都有无可置疑的文字记载。故知其为穿凿附会“壬午”说而添此二字,反弄巧成拙,露出了有意作伪的马脚。

  第十一章 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

  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并非他人续作,而仍是曹雪芹原著,或者说其中有相当多的章回、文字都是雪芹写的,这样的人虽不算多,但是有,周绍良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但认为后四十回中多多少少还留有些雪芹的残稿或者至少有像回目、提纲之类文字的人,恐怕就要多得多了。记得我在大学教书时的同事,对戏曲颇有研究的徐朔方先生就曾这样说过。

  后一种想法,最早说出来的还是裕瑞,他说自己在程、高刻书前,见过一部抄本,“八十回书后,惟有目录,未有书文”,且目录与刻本目录“迥然不同”。我已说过,这些话是为加强其论后四十回书非雪芹原作的说服力而编造的。非雪芹原作说是有见地的,但有目无文说就编得离谱了,不足凭信。

  我还在以前的拙作中多次说过,在后四十回续书中,不论其文字优劣是非,都没有曹雪芹自己写的一个字,无论是回目或提纲都没有,现在仍坚信如此。因为这是可以举出许多理由来的。

  一、后人看不到雪芹八十回后的书稿

  曹雪芹本已写完此书,八十回后之所以成了残稿,也是因为在开始誊清阶段有五、六稿被借阅者弄丢了,无法继续抄出才致残的。而那部分未抄出的残稿一直保存在畸笏叟手中,他再也不肯拿出来示人,所以后来也未见有谁再读到过或者提起过畸笏所保存的八十回后的文字。

  我根据畸笏所加的批语,查考其以往的经历、遭遇与雪芹的关系,认定他便是雪芹的生父曹。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难道我们能知道曹后来的事历?不能。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内务府奏折称奉旨准予包衣佐领人等“凡应追取之侵贪挪移款项,倘本人确实家产已尽,着查明宽免”,开列了一批人的名单,其中有曹的名字,说:

  雍正六年六月内,江宁织造、员外郎曹等骚扰驿站案内,原任员外郎曹名下分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交过银一百四十一两,尚未完银三百二两二钱。

  这就是说,从雍正六年到十三年,这七年多时间内,倾家荡产的曹连四百多两银子都赔不出,不得不被“枷号”追催(雍正谕旨:须得赔补完后方得脱枷),结果仍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银两须朝廷宽免,曹家一贫如洗的境况不难想见。这是雍正皇帝崩逝、乾隆皇帝嗣位才两个月内的事,也是曹的名字在清档案中最后一次出现。自乾隆元年始,便不再有这个革职为贱民者的音信了。

  所以,如果那位自称“朽物”、“老朽”、“废人”的雪芹书稿保管者兼批书人畸笏叟就是曹的话,那也同样查不出他后来的踪迹。

  从此书其他圈内人那里,有没有可能将八十回后的残稿流传出去呢?

  不可能。因为他们死得比畸笏还早,在雪芹逝世三年后的丁亥年(1767),畸笏就说:

  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虽然,这条完整的批,仅见于靖藏本,有人对曾有过靖藏本并不承认,那也不要紧,因为庚辰本中有此批,只是缺了中间“不数年”那句提及三个名字的话罢了,“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这十个字还是有的,一字也不缺。畸笏说只剩自己一个,当然是特指知道作此书内情或参加了批阅整理的圈内人。当时已无这样的人了,再往后就更不必说了。

  所以,在畸笏后来离世去追随雪芹的时候,如果此残稿不是与他一起毁灭,而留在了世上,旁人见了也会当作一堆废纸随便处理掉的,还有谁会知道它的价值,将它珍藏起来呢?须知那时的曹家早不是有许多文人墨客往来的往昔了。事实上,外界也没有一丝一毫这方面的消息。由此可知,残稿恰巧被正准备续写后四十回书的人拿到,这种可能性等于零。

  二、续书与脂评提示无一相合

  畸笏叟、脂砚斋等批书人是读过或基本上了解《红楼梦》全稿内容的,因而在他们的批语中,常常提及八十回后的故事情节、人物命运,或个别回目、字句。这些脂评与前八十回所预示的全书结局及主要人物的遭遇(如第五回中的册子判词及《红楼梦十二曲》),行文中所埋下的伏线,或通过诗词、谜语、酒令所作的谶语式暗示,都是一致的。但如果与后四十回续书所写的种种相对照,竟无一处是能完全符合的。

  贾府:原稿中写的是“将来事败”(第十七、十八、二十二回),“抄没、狱神庙诸事”(二十七),“诸子孙流散”(二十二),丫环们或死或散“日后更有各自之处也”(四十六)亦“所谓‘树倒猢狲散’是也”(五、二十二),即正文所谓“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五)。续书则写其“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一百二十)。

  贾宝玉:被拘留于“狱神庙”,得到“茜雪、红玉”的相“慰”(二十、二十六)。他“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十九),正合其正文所说的“贫穷难耐凄凉”(三)或“展眼乞丐人皆谤”。“一别西风又一年”,待他再入大观园时,原来自己住过的“怡红快绿”院落,“展眼便红稀绿瘦矣”(二十六),黛玉住处,先前有“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景物,此时也面目全非,惟见一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二十六)的惨相。人去室空,甄士隐所说“蛛丝儿结满雕梁”句,正好用于“潇湘馆、紫(绛)芸轩等处”(一)。宝玉比迎春出嫁后,面对寂寞的紫菱洲更伤感地“对境悼颦儿”(七十九),伤悼已在“《证前缘》回”(七十九)中“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二十二)的林黛玉。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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