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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桑子_叶广芩【完结】(56)

  以后,发财索性辞了高中不念,顶替了金瑞每天送煤。

  金瑞还在王府井的一个宾馆干过清洁工,擦玻璃扫地倒是比送蜂窝煤轻松,但架不住不能闲着,干净不干净的你老得抹拭,尤其是那镜面一般的玻璃砖地,进来一个人你就得过去拖一遍,稍一偷懒,地上就是一串脚印。而金瑞偏偏就看不见那些脚印,他动不动就想往大厅的软沙发上歪,这当然是这座管理严格的四星级宾馆所绝不能允许的。管理人员找金瑞谈话,人家还没说什么,金瑞先不干了,他说见天儿穿了这身不黄不绿的工作服在前厅拉着拖把走来走去,他还嫌丢人……后来,这个工作就由王玉兰接替了,王玉兰干得很出色,月月能拿到奖金。

  金瑞还倒卖过蔬菜,干过清洗抽油烟机,当过“老三届”饭馆的门卫,推销过“蓝带”啤酒,充任过游泳池的救护,摊过煎饼,画过风筝,搞过“仙妮蕾德”传销,办过广告公司,炒过股票……好像哪个也没让他发了。我推测,这恐怕和金瑞的禀性有关,还是陕北老乡说得对,他是“惜力”,是太在乎自己。因其懒,就软绵绵的一摊,永远地端不上台面,永远地提不起精神。人说抽烟上瘾,打牌上瘾,喝茶上瘾,嗜酒上瘾,想必睡觉也上瘾。我写信给住在老宅里的七哥舜铨说这事,请他多多关心五哥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舜铨是个很敦厚老实的人,对金家哥儿几个的事情从来不往里搀和,只知道画画。舜铨给我来信说,金瑞的慵懒之根在他的父亲……

  五

  金瑞的父亲金舜锫在金家众多子女中是最活跃、最有才华的一个,从小就爱干些让人意料不到的事;聪明但浮躁,多情却不专;学不好好上却写得一手苍劲好字,书不好好读却说得一口流利外语;每天不是泡茶馆就是泡戏园子,跟一帮女艺人、女戏子打得火热,二十刚出头,吃喝嫖赌就已经玩得相当精湛老到了。父亲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老五,最没办法的也是这个老五。父亲说他是金家的现世报,是专门为拆这个家而来的,见着老五从来不给他好脸色。

  老五二十五岁以后又添新好,由满脸粉彩、宽服展袖地在台上唱戏,改为蓬头垢面、破衣烂衫地在街上要饭。公子哥儿要饭,这也是当时一帮靠吃祖业的显贵子弟终日无所事事的无聊之举,搁现在来说或许就是一种“世纪末情绪”,但那个时候好像离世纪末还有段距离,说是“民国末”倒比较贴切。

  为我们家老五的怪异举止,我曾经和一位研究社会学的专家探讨过,我说,以我的理解,老五的行径可能是一种对富足、平淡的挑战,是逃脱寂寞的标新立异,希望充实,希望引起别人注意,便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这情景很像今天有些小青年故意把好端端的牛仔裤挖个大窟窿,把一头乌黑秀发染得不蓝不绿。

  专家的结论只有两个字:颓废。

  专家说,此举也并不是民国时老五们的首创,早在清末,宗室贵胄的子弟们就经常这样了。那时他们的活动大都在北京陶然亭的窑台一带,定一时日,众子弟一改往日之油头粉面,而各个衣衫褴褛,披头散发,彼此相约相聚于窑台,痛饮无度,或歌或哭。届时窑台一片喧闹,一片洋相,一片污臭,一片狼藉。有文人夏桐逊在《乙丑江亭修楔诗》中说:

  北眄黑窑台,

  贵人乞丐装,

  中枢峙岩荛。

  高居啜新醪。

  后有诗人自注云,“有宗室贵爵,数人相与,敝衣垢面,日聚饮黑窑台上,谓之乞丐装。临散乃盥沐冠带,鲜衣怒马而去,时人怪愕,以为亡国之征。”既然史上已有记载,看来老五的瞎闹也没闹出个什么新花样。我们家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见怪不怪,听之任之,也情有可原。

  老五装扮成乞丐,结帮拉伙,爱在萃华楼、聚丰园这样的大饭庄门口或是在胭脂胡同妓院附近转悠,遇着有钱嫖客就凑上去闲缠,名为要钱,实为取乐,起哄架秧子,逼着人不得不掏钱逃离。也有不肯出钱的,老五就说,你难道比我还穷吗?被缠的人看着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叫花子”十分纳闷,好端端的人怎么干了这个营生……老五们为几个小钱儿可以缠磨半天,满嘴叔叔大爷,摧眉折腰,阿谀奉承,伏低做小,要不着把人戏耍一番,要着了就喜形于色,把几个小钱儿颠来倒去,装进掏出,互相比试,哪怕最终一把全撒进护城河。那要饭的过程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游戏的过程,从那自轻自贱中寻觅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乐趣,体味一种失落的兴奋。

  有一回,老五在萃华楼饭庄门口要到了我的大哥舜铻头上。舜铻是国民党政要,是当时炙手可热的人物。舜铻刚前呼后拥地从汽车里下来,就被老五缠上了。老大一见是老五,吃了一惊,老五却不管那些。张着手要钱,他不论什么大哥不大哥,张口就是“大爷”。老大一皱眉,警卫过来了,伸手就把老五推了一个跟头。老大什么没说,目不斜视地进去了。老五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笑呵呵地说,赴你的《鸿门宴》去吧,《鸿门宴》完了是《红鸾喜》,到时候还得我这花子头儿救你。《红鸾喜》在京剧里又叫《豆汁记》,是根据“二刻三言”里的《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改编的,老五自比花子头要救老大,是把自己看做了老大的老丈人,所以在精神上,老五并没觉着自己吃亏。事后老大从南京往家打来电话,让父亲好好管管老五,说老五闹得太不像话。父亲却叫当军统的大儿子好自为之,别闹得太不像话。——跟不喜欢老五一样,父亲也不喜欢他这个大儿子。

  老五在外头胡闹,家里当然不无所闻,但是我母亲却惟独对他偏袒得要命,简直把他视为心尖儿一般。从某种角度来说,正是母亲的溺爱,才毁了我这个聪明绝顶的哥哥,这点,母亲心里是非常清楚的,她老说老五的亲妈死得早,她不疼他谁疼他,可她以后对我们几个的近乎残酷的严厉,大概又是矫枉过正的另一个片面。

  一日,警察署来了通知,让金家到南城三清观乞丐收容所去领人,原因是金家老五被当做无业流民给收了进去。被收进收容所的老五,在里头浑打浑闹,策动大殿里的几十名乞丐集体造反,跟督察对打。老五把配给的小窝头甩到警察的脸上,点着名要吃北海仿膳的马蹄烧饼夹肉末儿。瞢察说谁呀,这么大谱儿!细一打听是金家老五,赶紧报告了上级。上级说,你关了这位爷就等于关了一只猫头鹰,是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呢,赶紧通知他们家,把他领回去!就这么着,人家让我们去领人。父亲嫌丢人,坚决不去收容所。母亲让老二去,老二不去;让老三去,老三也不去;老四当然更不去。老七老实,老七去。

  老七舜铨叫了辆洋车,把脏烂不堪的老五从南城乞丐收容所接了回来,押进胡同尚未进家,便已围了不少看稀罕的街坊。李太白有诗云:“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那天住在戏楼胡同的金家四邻,人人都很充分地饱览了金五爷的风采:一顶卷了边,揉搓得不成样子的青呢礼帽下头是张五抹六道的黑脸,鼻涕耷拉着,嗓子哑着,那一嘴乱蓬蓬的胡子最招人眼,被染成了红的,跟戏台上的窦尔敦好有一比。一件辨不出本色儿的破衫,一双提不上的烂鞋,左手托着破白碗,右手挥着打狗棍,嘴里还有板有眼地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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