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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留学日记_胡适【完结】(146)

  二七、补记“尔汝”

  (一月廿四日)

  《论语》: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子曰:“……吾与女,弗如也!”--《公冶长》

  包注“吾与汝俱不如。”邢疏同。朱注“与,许也。”旧注以“与”为连字,而朱以为动字,朱注盖本《先进篇》“吾与点也”之语。顷见阮元《校勘记》曰:

  《释文》出“吾与尔”云:“尔本或作女,音汝。”案《三国志·夏侯渊传》曰:“仲尼有言,吾与尔不如也。”正作“尔”字,盖与陆氏所据本合。

  此则甚可玩味。作“尔”者是也。吾前作《尔汝篇》,以为凡今言“你的”“你们的”,古皆用“尔”不用“汝”,《马氏文通》所谓“偏次”者是也(看《札记》十三卷第一五则)。今若依朱注,则“吾与汝弗如也”同于“吾许汝之弗如也”,汝在偏次,故当用尔。“尔弗如”犹今言“你的不及他”也。此又可证此律之严也。

  二八、一九一六年来往信札总计

  吾自一九一六年正月一日到十二月卅一日,一年之间,凡收到一千二百十封信,凡写出一千零四十封信。

  二九、中国十年后要有什么思想

  一月廿七日至斐城(philadelpha)演说。斐城在纽约与华盛顿之间,已行半途,不容不一访经农。故南下至华盛顿小住,与经农相见甚欢。一夜经农曰:

  我们预备要中国人十年后有什么思想?

  第88章 民国五年十一月六日至六年(1917)三月廿日(4)

  此一问题最为重要,非一人所能解决也,然吾辈人人心中当刻刻存此思想耳。

  三〇、在斐城演说

  斐城之演说乃haverfordcollegealumniassociation(哈佛学院女校友协会)之“年宴”所招。此校新校长为前在康乃耳之康福先生(williamw.comfort)。此次年宴席后演说者本为美国前总统塔虎脱氏,及康乃耳大学校长休曼氏。休曼校长辞不能来,康福先生荐适代之。适以其为异常优宠,却之不恭,故往赴之。此次所说为“美国能如何协助中国之发达”,稿另有刊本。塔总统所说为“维持和平同盟会”。

  三一、湖南相传之打油诗

  上天老懵懂,打破石灰桶。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陈嵩青说湖南相传“打油诗”作此式。此诗各地相传多有不同之处。曩见小说《七侠五义》中亦有此诗,末二句同此,而首二句不同,今不复记忆矣。

  三二、记朋友会教派

  (二月五日)

  斐城演说后,寓于海因君(josephh.haines)之家。此君今业商,而其家中藏历史文学美术之书满十余架。其新婚之夫人尤博雅,富于美术观念。

  海因君为haverfordcollege毕业生。此校本为朋友会(societyoffriends)教派中人所办,故其中学生大半皆朋友会派信徒也。

  朋友会者,耶稣教之一派,世所称匮克派(quakers)是也。此派创于英人乔治(名)福克司(georgefox)。福克司痛耶教之沦为罗马教与英国国教,溺于繁文缛礼,而失其立教之精神,故倡个人内省自悔自修之说以警众。福氏本一织匠之子,素无声望,而其精诚动人,所至风靡。官府初以为妄言惑众,拘之判以笞罪。福氏持耶稣之不抗主义,俯首受鞭。鞭已,更请再鞭。(耶稣曰:“你们莫与恶抗。若有人打你脸的左边,更把右边让他打。”--《马太书》五章三十九节)鞭者卒感悔,竟成福氏之信徒。其后从者日众,遂成新派。福氏初说法时在一六四七年,至今二百七十年矣。今其徒虽不甚众(不出二十万人?),而其足迹遍于天下。吾国四川省亦多此派传教人也。

  此派初兴之时,其精神最盛。其信天修行,绝世无匹。其人每说法传道,精诚内充,若有神附。以其畏事上帝,故有“匮克”之称。“匮克”者,震恐战栗之谓。

  此派教旨之特色:

  (一)人人可直接对越上帝,不须祭司神父之间接。

  (二)不用洗礼。

  (三)不用祭司神父。(另有一支派,今亦用牧师。)

  (四)每集会时,众皆闭目静坐,无有乐歌,无有演讲。无论何人,心有话说,即起立发言,或宣教义,或致祷词。说完,仍坐下默思。

  (五)男女平等,皆可发言,皆可当众祈祷。(耶教初兴时,使徒如保罗〔st.paul〕,对妇女极不平等〔看《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三十四五节〕。此派在十七世纪中叶独倡此风,可称女权史上一新纪元也。)

  (六)深信耶稣“不与恶抗”之说。(此即老子之不争主义。娄师德所谓唾面自乾者近似之)以此故,乃反对一切战争。凡信此教者皆不得当兵。(此条实际上多困难。当此邦南北战争之时已多困难。及今日英国强迫兵制之实行,此教中人因不愿从军受拘囚之罪者,盖不知凡几。)

  海因夫人语我以此派中人之婚礼,甚有足供研究者,故记之于下:

  男女许婚后,须正式通告所属朋友会之长老。长老即行调查许婚男女之性行名誉。若无过犯,乃可许其结婚。

  结婚皆在本派集会之所。(此派不称之为“教会”〔church〕,但称会所而已)结婚之日,男女皆须当众宣言情愿为夫妇。宣言毕,长老起立,问众中有反对者不。若无异词,长老乃发给婚书。

  海因夫人以婚书示我。其书以羊皮纸为之。首有长老宣言某人与某女子已正式宣告,愿为夫妇,当即由某等给与证书。下列长老诸人署名,次列结婚夫妇署名,其下则凡与会者皆一一署名。海因夫人婚书上署名者盖不下三百人。

  海因夫人言朋友会中人因婚礼如此慎重,故婚后夫妇离异之事竟绝无而仅有也。

  吾与此君夫妇此次为初交。海因君为年宴主事者,故与我有书信往来。吾既允演说,海因君函问我欲居bellvue-strafford旅馆耶,抑愿馆其家耶。此旅馆为斐城第一大旅馆,犹纽约之waldorf-astoria也。吾宁舍此而寓其家,正知其为朋友会中人,故欲一看其家庭内容耳。今果不虚此愿也。

  三三、小诗

  (二月五日)

  空蒙不见江,但见江边树。狂风卷乱雪,滚滚腾空去。

  三四、寄经农、文伯

  自美京归时,作一诗寄经农、文伯(文伯,吉林王征字)。

  日斜橡叶非常艳,雪后松林格外青。

  可惜京城诸好友,不能同我此时情。

  三五、迎叔永

  叔永将自波士顿迁校来纽约,吾自美京作此迎之。

  真个三番同母校,况同“第二故乡”思。

  会当清夜临江阁,同话飞泉作雨时。

  三六、王壬秋论作诗之法

  (二月十一日)

  ……诗者,持也。持其志无暴其气,掩其情无露其词。直书己意始于唐人,宋贤继之,遂成倾泻。歌行犹可粗率,吾言岂容屠沽?无如往而复之情,岂动天地鬼神之听?……乐必依声,诗必法古,自然之理也。欲己有作,必先有蓄。名篇佳制,手披口吟,非沉浸于中,必不能炳着于外。……但有一戒,必不可学元遗山及湘绮楼。遗山初无功力而欲成大家,取古人之词意而杂糅之,不古不唐,不宋不元,学之必乱。(适按,此言真不通,遗山在元之前,有何“不元”之理乎?)余则尽法古人之美,一一而仿之,熔铸而出之。功成未至而谬拟之,必弱必杂,则不成章矣,故诗有家数,犹书有家样。不可不知也。(《大中华》二卷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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