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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五千年历史真貌_心缘【完结】(233)

  1950年初,在中共的指挥下,中共的干部们分成小组或稍大些的工作队到全国各地的村庄。这些人中有参加过北方土地斗争的所谓有经验的干部,但大部分是学生、其他城市知识份子、出身于地主或富农家庭的年轻的农村知识份子以及中共的地下工作者。

  这些人下到农村后,用“耕者有其田”的口号,鼓动无田的农民,特别是农村中的无赖和流氓农民斗争有田的农民,鼓励、放纵人性中自私自利、为所欲为、不讲道德的一面。同时,中共在土地改革总路线中明确提出“消灭地主阶级”,在农村广泛划分阶级、定设成份、给全国不下二千万人带上“地、富、反、坏”的帽子,使他们成为在中国社会倍受歧视、打击、没有公民权利的“贱民”。

  每一地区凡是有田地的农民在地方稍有声望的士绅,皆被定为“霸”,在必杀之列, “霸”又分三类:一种横行乡里欺压良善的是“恶霸”;一种专作好事的善人,定名为“善霸”;一种是安份守己作人,独善其身,好事坏事皆不作,中共称之为 “不霸”,“三霸”同一罪行,皆当场处死。

  与此同时,随着土地改革深入到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共产党的党组织也迅速扩大,发展到乡有党委、村有支部。党支部上呈下达党的旨意,他们往往是冲在阶级斗争的第一线,挑动农民斗争地主,致使数十万地主丧生。更有地区对地主实行满门抄斩,以达到灭绝其阶级,连妇女儿童也不能幸免。

  根据资料,当时,仅仅由土改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就能够枪毙成批的地主;只要几个积极份子的几声口号,就能够将地主全家的财产剥夺殆尽。比如,在进行土改运动时,工作组发动斗争会,事先选定被斗的目标,罗织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便成了罪状,然后干部向台下问: “这个人该办什么罪?”下面安排好的人大喊:“该杀”。于是便即刻枪杀或当场打死。

  举例说明。据《带刺的红玫瑰》一书透露,据统计, 1953年春季,广东土改粤西地区有1165人自杀。其中,2月3日到3月6日,只一个月出头,自杀者竟高达八百零五人。全省各区、乡土改队乱杀、滥杀地主,其中没有一个居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能平民偾”的份子。广东全省在土改运动中,因“村村见血”的方针而滥杀无辜究竟有多少?估计在数十万之间。

  中共中央及其各级各地党委,虽然在土改运动中曾装模作样的发出过种种文件,诸如“劝说农民以不采非刑拷打为有利”等,制止“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的将中农、小土地出租者错划为地主”并予以镇压的现象,然而,根据中共中央“将土改中的打击面规定在新解区农民总户数的百分之八、农民总人口百分之十”的指示精神,中国大陆农村至少有三千万农民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即遭遇了形形色色的批判、斗争和非刑折磨,至少有二百万以上的地主遭到了镇压并被剥夺了所有的财产。

  中共自己在当时下发的文件中也提到了当时斗争的残酷:“侵犯中农利益,忽视联合中农,破坏富农经济,对地主普遍扫地出门,乱打乱杀;在工作方式上的强迫命令,大轰大嗡。”

  到1952年秋,中共在拥有90%以上农村人口的地区成功完成了土地改革,实现了其在农村建立专制体系的目标。而在这种疾风暴雨式的土改中,传统的农村的地主阶层,也就是士绅阶层被彻底摧毁了,它带给农村的灾难是巨大和深远的。

  众所周知,传统的农村的地主阶层,也就是士绅阶层,大多受过一定的教育,他们在中国以往的每个朝代中对社会的稳定,对百姓的教化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住在一地的地主和农民普遍存在着宗族上的联系,因此当农民之间发生纠纷时,他们往往成为实际上的仲裁者;当遇到灾荒时,他们往往取代政府,成为赈济者;他们的言谈举止也常常成为农民效仿的榜样。他们对于租种其田地的农民,也并不象中共所描述的那样极尽剥削,而是按劳付酬。这种地主养活农民,农民养活地主的互相依存的关系,被共产党改变成阶级对立、阶级剥削的关系,变和谐为敌对、为仇恨、为斗争,变合理为不合理,变有序为混乱,变共和为专制,主张剥夺,谋财害命,杀地主富农本人,杀地主富农家人,杀地主富农家族。不少诚实本分的农民不肯强夺他人的财产,白天拿了,晚上又送回地主家去,被工作队知道了骂作阶级觉悟不高。而流传甚广的白毛女本来是仙姑,不是被压迫的故事,被部队文工干事改编成话剧、歌剧、芭蕾舞来煽动阶级仇恨。

  经过中共通过煽动农民进行的土地改革,农村的这一士绅阶层被彻底摧垮了,取而代之成为农村领导人的大多是那些无赖农民。此后,传统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在中国的农村逐渐消失。农民失去了他们精神上的“导师”和仿效物件。中国农村的动荡成了中共一直难以解决的问题。

  在这期间,中共还在全国农村掀起了第一轮“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的宣传。土地改革中不劳而获、强取豪夺、为所欲为的政策使农民得到实惠,自然会增加他们对这一改革的领导者中共的感激,因此有不少贫苦农民对共产党感恩戴德,因而接受了共产党是为人民的说法。

  对于土地改革的意义,一些国外学者认为,中共土改使中共政权达到了对农村控制的目标,但并没有解决经济问题;土地改革对生产力的消极影响与积极影响大体相抵消。 而且,土地改革后面临着贫富两极分化的威胁。

  对于分得土地的农民来讲,“耕者有其田”的好景并不长久。不到两年,共产党就开始了一系列强加在农民身上的运动: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在批判 “小脚女人”的紧锣密鼓中年年加码,要农民“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在全国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把全国主要农业产品排斥在市场交流之外。更增加了户籍制度,不许农民进城工作居住。有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去国家粮店买粮,子女也不能进城上学。农民的子女只能再做农民。从此,中国三亿六千万农村户口持有者成为中国社会的二等公民。

  可以说,土地改革是中国农民命运的一个分水岭。土改前,农民可能没有土地,但他一定是自由的,他可以为甲地主做长工,或为乙地主做佃农,也可以走西口闯关东,也可以不种田到城里打工做小生意,甚至可能因勤俭奋斗自己当上地主。在走投无路时也可以去当兵吃粮或落草为寇。土改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但两三年后土地失去,而且随之失去的是自由,不能离开被限定的土地(合作社、公社生产队),不能随自己意生产耕作,有个时期一点自留地,多喂两只母鸡,当官的就会来割资本主义尾巴。《中国青年报》记者卢耀刚在他的《大国寡民》一书中说,“合作化不久,就是高级社,就是人民公社,再加上户藉制度,农民被牢牢地管住了。” 简单说土改前,农民是自由民,土改后农民实际已逐渐成为一种新式农奴,而中共成了最大而且唯一的新农奴主,大概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农奴主。后来这个大农奴主一手酿造出惨绝人寰的大饥饿,几千万农民在这场人祸中默默饿死,竟然无灾民成群逃荒流窜城市,亦无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原因很简单,不是今天的中国农民更逆来顺受,而是当今国家权力之网铺天盖地,密而不漏,为历史所未有。这场大劫难早已因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土地被无偿剥夺而成为全体中国农民无所逃遁的宿命。农民从土改中没有得到什么,除了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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