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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谍战_[英]肯·福莱特【完结】(19)

  他们朝住宅走去。他们来到没人听得见的地方以后,科顿才说:“天啊,这可是热料。”

  “咱们别谈这个了。”狄克斯坦说。他觉得就像一个人回头去看,结果撞上了电线杆,让人又疼又气,却只能怨自己怪不得别人。

  所幸,聚会已经散了。他们离开那里而不必跟那个戴绿帽子的阿什福德教授说些什么,他正在一个角落里同一名研究生深谈呢。他俩到乔治餐厅吃午饭。狄克斯坦没吃什么,只是喝了些啤酒。

  科顿说:“听着,纳特,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没胃口。我的意思是,这事恰恰表明了她是可以上手的,对吗?”

  “对。”狄克斯坦应着,其实言不由衷。

  账单来了,十先令多一些。科顿付了款。狄克斯坦步行送他到火车站。他们庄重地握了手,科顿上了火车。

  狄克斯坦在公园里走了好几个小时,甚至没注意到天气的寒冷,只是在努力理清自己的情感。他失败了。他清楚他不嫉妒哈桑,不对艾拉抱有幻想,也不感到失望,因为他从来就没抱有希望。他垮了,而且他说不出原因。他巴不得能够有个人听他诉诉衷肠。

  不久之后,他就去了巴勒斯坦,虽然并不仅仅因为艾拉。

  在随后的二十一年里,他始终没有过女人,不过那也不仅仅完全是因为艾拉。

  亚斯夫·哈桑莫名其妙地气呼呼地驾车驶离卢森堡机场。他能够清晰地勾画出年轻时的狄克斯坦,这光景恍如昨日:一个面色苍白的犹太人,身穿廉价西装,瘦得像个女孩,站立时总略显驼背,像是等着挨鞭子抽。他用成人渴望的目光盯着艾拉·阿什福德丰满的身体,顽固地争辩说,不管阿拉伯人赞成与否,他的人民都要占有巴勒斯坦。哈桑当时认为他像孩子般可笑。如今,狄克斯坦住在以色列,栽种葡萄并制作红酒,他是找到了家,可哈桑却失去了家。

  哈桑不再富有了。虽说按照地中海东部的标准,他从来没有富裕得令人咂舌,但他总是吃着美食,穿得讲究,而且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就自觉地端起了阿拉伯贵族的架子。他的祖父是个事业有成的医生,帮助长子从医、次子经商。次子就是哈桑的父亲,他在巴勒斯坦、黎巴嫩和外约旦买卖纺织品。在英国统治时期,他的生意兴隆,但是犹太移民吞食了市场。直到1947年,他们家在东地中海地区遍设店铺,并且在拿撒勒附近拥有了自己的庄园。

  但是,1948年的那场战争摧毁了他们。

  当以色列宣布建国、阿拉伯军队发动进攻的时候,哈桑一家犯下了致命的错误:他们打点行装逃往叙利亚,并且从那时起再也没有回去过。设在耶路撒冷的仓库被烧成了平地,店铺遭毁或者被犹太人侵占,而家中的地产也由以色列政府“代管”了。哈桑听说,他家那座庄园如今成了一家农庄。

  从那时起,哈桑的父亲一直住在联合国的一处难民营里。他所做的最后一件大事是写了一封信,把亚斯夫推荐给在黎巴嫩的银行家们。亚斯夫手握大学文凭,讲着一口出色的英语,那家银行给了他一份工作。

  他向以色列政府申请按照1953年的《土地占有法》给他补偿,但遭到拒绝。

  他只到过一次难民营,去看望他的家人,但那里的景象却让他终身难忘。他们住在一栋木板房里,使用公共厕所。他们没有特殊待遇,不过是成千上万无家可归的家庭中的一个,没有前途,没有指望。看到他的父亲,那个曾经机灵果敢、靠坚定的手腕掌管着大宗生意的人物,如今沦为一个排队领取食物、玩十五子游戏熬过余生的老头,亚斯夫恨不得向校车扔枚炸弹。

  女人们差不多像往常一样打水,清理房间,但男人们却身穿二手服装游来逛去,不知所终。他们的躯体松垮了,头脑麻木了。十几岁的孩子闲逛着、争吵着、动刀子打架,因为他们前途无望,只有在炙热的骄阳下听凭生命毫无作为地枯萎。

  难民营中臭气熏天,令人绝望。哈桑再也没有回去过,不过他不断写信给母亲。他算是逃过了这一劫,如果说他抛弃了父亲,那正是父亲帮他做到这一步的,看来他倒是希望如此。

  他做银行职员算是小有所成。他聪明正直,然而他成长的道路并不适合从事仔细计算的工作,包括整日里应付纷至沓来的备忘录和保存一式三份的记录。何况他心中另有所图。

  对于他被剥夺的一切,他从未曾停止过尖刻的怨恨。他终身都怀着愤怒,如同一个隐秘的重负。无论他的理性告诉他什么,他的灵魂总会说着同一句话——他在父亲最需要之时抛弃了他,而那种愧疚之心则加强了他对以色列的仇恨。每年他都期待着阿拉伯军队能够粉碎犹太人的入侵,而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更增加了他的沮丧和愤怒。

  1957年,他开始为埃及情报部门工作。

  他不是什么很重要的特工,但是随着银行业务在欧洲的扩展,他开始在办公室,从银行的散碎闲聊中偶尔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有时候,开罗会通过他获取有关某个军火制造商、某个犹太慈善家,或者某个阿拉伯大富翁的财产的专门信息;如果哈桑在他的银行档案中没有详细记录,他也总能从朋友们或者生意关系户那里得到。他还接到常规的指令,让他关注欧洲的以色列商人,以防他们是间谍;因此他才接近纳特·狄克斯坦,并假作友好。

  哈桑认为,狄克斯坦的故事大概不假。他穿的那身破旧的西装,戴着的原样圆眼镜,以及一般无二的不引人注目的神情,都让他看上去像是个带着难以推销的产品的低薪销售员。然而,头一天晚间,在迪克斯街上出现了那桩稀罕事:人们发现在阴沟里有两个年轻人——据警察所知是两个小偷,被凶狠地打成了残废。哈桑从市警察局一个关系那里获知了详情,这俩毛贼显然是挑错了下手的对象。他们受的伤出自职业手法:伤他们的人可能是士兵、警察、保镖……或者是特工。在这样一次意外事故之后,任何一个于次日一早匆忙外逃的以色列人都值得审查。

  哈桑驾车返回阿尔法旅馆,找到前台职员谈话。“一小时之前,你们的一位客人退房时,我就在这儿。”他说,“你还记得吧?”

  “是的,先生。”

  哈桑给了他二百卢森堡法郎。“请你告诉我他用什么姓名登记的好吗?”

  “没问题,先生。”那职员翻看着登记簿,“爱德华·罗杰斯,来自《国际科学》杂志的记者。”

  “不是纳撒尼尔[13]·狄克斯坦?”

  那位职员耐心地摇着头。

  “请你再仔细看看,有没有一个从以色列来的叫纳撒尼尔·狄克斯坦的人登记过呢?”

  “好的。”那职员用了好几分钟从头到尾查看一沓材料。此刻,哈桑的兴奋之情在爆破上升。如果狄克斯坦用了虚假姓名登记,那么,他就不是红酒销售员——如此看来,他不是以色列特工还会是什么呢?最终那职员合上了登记簿,抬起了头;“肯定没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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