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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口述自传_唐德刚【完结】(18)

  利用这两三个小时选修的机会,我便在文学院选了一门客雷敦教授所开的“哲学史”。客君不长于口才,但他对教学的认真,以及他在思想史里对各时代、各家各派的客观研究,给我一个极深的印象。他这一教导,使我对研究哲学——尤其是中国哲学——的兴趣,为之复苏!

  使我改行的另一原因便是辛亥革命,打倒满清,建立民国。中国当时既然是亚洲唯一的一个共和国,美国各地的社区和人民对这一新兴的中国政府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校园内外对这一问题的演讲者都有极大的需要。在当时的中国学生中,擅于口才而颇受欢迎的讲演者是一位工学院四年级的蔡吉庆。蔡君为上海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留美之前并曾在其母校教授英语。他是位极其成熟的人,一位精彩的英语演说家。但是当时邀请者太多,蔡君应接不暇,加以工学院课程太重,他抽不出空,所以有时只好谢绝邀请。可是他还是在中国同学中物色代替人,他居然认为我是个可造之材,可以对中国问题,做公开讲演。

  初到美国(5)

  有一天蔡君来找我。他说他在中国同学会中听过我几次讲演,甚为欣赏;他也知道我略谙中国古典文史。他要我越俎代庖,去替他应付几个不太困难的讲演会,向美国听众讲解中国革命和共和政府。在十分踌躇之后,我也接受了几个约会,并做了极大的准备工作。这几次讲演,对我真是极好的训练。蔡君此约,也替我职业上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使我成为一个英语演说家。同时由于公开讲演的兴趣,我对过去几十年促成中国革命的背景,和革命领袖人物的生平,也认真地研究了一番。

  这个对政治史所发生的兴趣,便是促使我改行的第二个因素!

  还有第三个促使我改行的原因,那就是我对文学的兴趣。我在古典文学方面的兴趣,倒相当过得去。纵是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的散文和诗词习作,都还差强人意。当我在康乃尔农学院(亦即纽约州立农学院)就读一年级的时候,英文是一门必修科,每周上课五小时,课程十分繁重,此外我们还要选修两门外国语——德文和法文。这些必修科使我对英国文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不但要阅读古典著作,还有文学习作和会话。学习德文、法文也使我发掘了德国和法国的文学。我现在虽然已不会说德语或法语,但是那时我对法文和德文都有相当过得去的阅读能力。教我法文的便是我的好友和老师康福教授,他也是我们中国学生圣经班的主持人。

  我那两年的德语训练,也使我对歌德(Goethe)、雪莱(Schiller)、海涅(Heine)和莱辛(Lessing)诸大家的诗歌亦稍有涉猎。因而我对文学的兴趣——尤其是对英国文学的兴趣,使我继续选读必修科以外的文学课程。所以当我自农学院转入文学院,我已具备了足够的学分(有二十个英国文学的学分),来完成一个学系的“学科程序”B20。

  康乃尔文学院当时的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完成至少一个“学科程序”才能毕业。可是当我毕业时,我已完成了三个“程序”:哲学和心理学,英国文学,政治和经济学。三个程序在三个不同的学术范围之内。所以那时我实在不能说,哪一门才是我的主科。但是我对英、法、德三国文学兴趣的成长,也就引起我对中国文学兴趣之复振。这也是促成我从农科改向文科的第三个基本原因。

  我既然在大学结业时修毕在三个不同部门里的三个不同的“程序”,这一事实也说明我在以后岁月里所发展出来的文化生命。有时我自称为历史家,有时又称为思想史家。但我从未自称我是哲学家,或其他各行的什么专家。今天我几乎是六十六岁半的人了,我仍然不知道我主修何科,但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这是一件憾事!

  注〓释

  ①老朋友宋旭轩(NB12D)教授曾对庚款留学史作过一番简明扼要的记述。见宋NB12D著《旅美论丛》(台北,中国文化学院,1965年版),第三章:《美国退还庚子赔款与留美的新境界》,页89—125。

  据宋文,美国于1909年至1917年间退款实额如后:

  1909—1910:每年843094.90美元

  1911—1914:每年541198.78美元

  1915:724993.42美元

  1916—1917:每年790196美元

  1909—1917:合计6156370.34美元

  又据胡氏口述,以“庚款”作中国学生留美费用,系出自中国政府“自动提议”,亦与宋文所引伯顿(CorneliusH.Patton)之言不符。后者说是出诸美国政府的要求,似较可信。

  ②参阅宋著前文。宋文附录有庚款第一、二两届学生全部名单,和第三届部分名单。又据陈启天著,《最近三十年中国教育史》(台北,文星书店,1962年版),页161,三届庚款保送留美学生共一百七十九人。

  ③纽约的“国际学社”(InternationalHouse),说穿了便是一座世界各国留美学生所杂居的观光大酒店。其中嘈嘈杂杂;美式的,乃至世界各式的声色犬马,应有尽有。在第一、二次大战前后到美国来留学的学生,泰半是来自最落后、最贫穷的亚、非、拉国家。从这种最落后的地区来到美国纽约这个花花世界留学的血气未定的青少年男女,住在观光大酒店内“念书”,他们学到些什么?感染了些什么?所体验的美式生活又是些什么?将来带回到他们祖国的又是些什么?稍通教育心理者皆不难想像!胡适之先生是位有思想的哲人,但是一个人的思想很难跳出他青少年时期所热爱的环境和岁月。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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