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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与人生的盛宴—莎士比亚戏剧_黄乔生【完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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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上下篇连结在一起看,是在写哈尔王子的成长过程。莎士比亚注重把 他放在特定环境中,在与周围各种人的对比中来刻画他的性格特点。在历史 剧创作中,一般他很少对历史事实做大的修改,也很少加进自己编排的东西。 但在这出戏中,他做了一些适合自己设想的安排。如历史上这场战争开始时, 国王亨利四世只有三十六岁,莎士比亚把他写成一位老人;霍茨波当时三十 八岁,哈尔王子只有十几岁,但莎士比亚为了戏剧效果,将他们写成年龄相 当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作者在剧作中常常将他们两人相提并论,加以对 比。全剧开始,老国王上场,忧虑重重,痛骂自己的不肖之子,而对霍茨波 这位勇敢的骑士赞赏有加 (这时还没有叛变):“提起这件事,就使我又是 伤心,又是妒嫉,妒嫉我的诺森伯兰伯爵居然会有这么一个好儿子,他的声 名流传人口,就象众木丛中一株最挺秀卓异的佳树,他是命运的骄儿和爱宠。 当我听见人家对他的赞美的时候,我就看见放荡和耻辱在我那小儿哈尔额上 留下的烙印。”但正如前面说过的,王子是个有心计又有远见卓识的人。他 有时确有些任性使气,但他勇于改正缺点。有力的证明是他在酒店里与小偷 为伍,曾被法庭拘押,在公堂上他对王家大法官大打出手,遭到监禁。但在 他即位后,非但没有报复大法官,而且称赞他秉公执法,尽忠国事。他的与 市民平等相处及认为接受大法官的惩罚是 “以身奉法”等,都有些人文主义 思想的色彩。他继位后立即疏远了酒肆中的一班老伙计,但也不是一阔脸就 变,砍头渐多的那种绝情,而是加以妥善安排,告诫他们要走正道、务正业。 后来在 《亨利五世》中,莎士比亚又写他在阿金库尔战役前,微服私访,给 战士们以极大鼓舞,表现了他的大智大勇。莎土比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 合和手法来写他的优点。如在本剧中王子与霍茨波在战场上相遇,王子使用 的语言生动贴切,庄严崇高,相反,霍茨波讲话,正象他的名字所显示的 (Hotspur热马刺),急躁,狂妄。二者的优劣是很明显的。 然而 《亨利四世》中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战争,而是其中的喜剧场面。 最受观众欢迎的角色不是王子,而是一个荒唐的大肚汉约翰·福斯塔夫爵士。 他是一个骑士,但早已破落,几乎丝毫也没有骑士们应有的荣誉感。他 的外貌就很滑稽,一个大得出奇的肚子,大得他看不见自己的膝盖。好酒贪 杯,脑满肠肥,一路走过,贫瘠的土地立刻就会泛出油膏。他虽白发苍苍, 但是个好色之徒。他的境况很糟,照他自己的话说就是 “钱袋的消瘦已经无 药可医了。”然而他不愿放下骑士的臭架子,总想过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 因此他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混迹于下层社会,干些阴暗的勾当。他不是一个 平常的市井流氓,他能说会道、妙语连珠,厚颜无耻,肆无忌惮。在快嘴桂 嫂开设的野猪头酒店里,遇上亲王后,他更是无法无天,把他的那套路数发 挥到极致。 王子经常拿他开玩笑,他呢,鬼机灵,倚老卖老,象个小丑和弄臣,说 些逗乐的话,因此深得王子的欢心。上篇第二幕他和王子打闹,最后玩起了 游戏,福斯塔夫扮演老国王教训王子,演得一本正经,声调沉郁,泪流满面, 谈到王子在外面交的那些朋友,他不忘赞赏自己几句。他说他注意到在那些 人中有一个德行高尚的人,这个人仪表堂堂,体格魁梧,是个胖胖的汉子; 他有一副愉快的容貌,一双有趣的眼睛和一种非常高贵的神采,噢,想起来 啦,他的名字叫福斯塔夫,这个人是绝对不会干什么荒淫放荡的事的。当王 子扮演父王的时候,就把他好好地数落一顿道:那是魔鬼扮成的胖老头,一 只人形的大酒桶,一个充满着怪癖的箱子,一个塞满了兽性的柜子,水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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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脓包,庞大的酒囊,堆叠着腑脏的衣袋,肚子里填满着腊肠的烤牛,道貌岸 然的恶徒,一个须发苍苍的罪人,空口说白话的无赖,邪恶而可憎的诱惑青 年的老撒旦。福斯塔夫是难不倒的,他总是振振有词,为自己辩护。不怕别 人嘲笑是他最坚强的防御武器。在剧中几个喜剧场面里,他都是主角,巴道 夫、波因斯等人只有听他神吹。单看他讽刺巴道夫的红鼻子用的一连串比喻, 就可知他的领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剧中最有趣的是他受亲王等人的愚弄,丑态百出而又强词夺理的场面, 第二幕第四场他去盖茨山上抢劫,哈尔王子和波因斯知道了,伪装成劫匪在 福斯塔夫抢得东西后突然杀将出来,福斯塔夫鬼哭狼嚎、抱头鼠窜。但当回 到野猪头酒店,惊魂甫定,赶紧把自己的剑砍出几个缺口,当众 (王子也在 场)夸起口来。他义正词严地嚷道,愿世上没胆的懦夫们都遭瘟疫,世上难 道真的没有勇士了吗?还说什么好人都上了绞架了,剩在英国的总共还不到 三位,其中的一个已经发了胖,一天老似一天。当王子问他为什么这么光火 时,他大骂王子等人都是懦夫,说自己早上带了几个人去抢了一千镑,可是 有一百来个人把他们包围,夺走了胜利果实。还说他跟十二个人展开白刃战, 有四个穿麻衣的恶汉扑向他一人,但一会儿在他嘴里就变成七个,再说下去 升为十一个了。越说越离奇,什么天黑得简直瞧不见自己的手,三个穿草色 衣服的杂种在背后向他举刀猛刺。等王子戳穿他的谎言时,他不但不觉得羞 愧,反而用诡辩术为自己开脱,说这是本能使然。本能是可以摧毁一个人的 勇气的,他怎么能向金枝玉叶的王子行刺呢?因为本能的作用,他才变成一 个懦夫,他将要把这回的事终身引为自豪…… 福斯塔夫活活是个酒囊饭袋,走几步路就汗流浃背。贪享受又吃不得一 点儿苦,尤其贪生怕死。所以在战场上他出尽洋相。虽是骑士但对荣誉毫不 介意,这与叛军将领霍茨波形成鲜明对比。后者把荣誉视为生命,为它不惜 一切。所以哈尔王子在杀死他后还称赞他有高贵的心灵,对他表示了敬意。 而福斯塔夫在战场上东躲西藏,转动他那自私自利的念头: 嗯,可是假如当我上前的时候,荣誉把我报销了呢?那便怎么 样?荣誉能替我重装一条腿吗?不。重装一条手臂吗?不。解除一 个伤口的痛楚吗?不。那么荣誉一点不懂得外科的医术吗?不懂。 什么是荣誉?两个字。那两个字荣誉又是什么?一阵空气。好聪明 的算计!谁得到了荣誉?星期三死去的人。他感觉到荣誉没有?没 有。他听见荣誉没有?没有?那么荣誉是不能感觉的吗?嗯,对于 死人是不能感觉的。可是它不会和活着的人生存在一起吗?不。为 什么?讥笑和毁谤不会容许它的存在。这样说来,我不要什么荣 誉;荣誉不过是一块招牌。我的自问自答,也就到此为止。 在战场上,他遇上叛将道格拉斯,吓得失魂落魄,刚一交手就倒地装死, 他的理由是 “智虑是勇敢的最大要素,凭着他我才保全了性命。”当他爬起 来看见叛军首领霍茨波的尸体 (是王子杀死他的)时又吓得浑身发抖,生怕 霍茨波是假装死亡突然起身要他的命。于是又找了剑在尸体的大腿上添加一 个伤口。等确认了霍茨彼是死的,他又心生一计,要扛了敌帅的尸体,去见 老国王,邀功领赏,等遇上王子的揭发时,他愤愤地叫道:世人都是这样善 于说谎!说他怎样与对手恶战了足足一个钟头,他到死都要坚持说,霍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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