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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_刘同【完结】(34)

  后来,就这么着,一直听着你的音乐,脑海里也就慢慢浮现出我所不了解的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听那么安静的音乐,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听那么伤感的乐曲。

  你问我了解你吗?如果是以前,我会说了解。

  你的性格,脾气,习惯的思维方式,失落时去的地方,我过生日你会送的礼物,我不用思考也知道答案。

  可是当我听了你的音乐之后,你再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愣一下,之后回答:或许不。

  这个我从未了解过的你的真实的世界,这才是完整独一无二的你。我所了解的那个你,只是面对我才有那样的思维,那样的反应,那样的节奏和表情。我所了解的只是应付着我的那个你,而不是真正的你。

  瞬间,我突然明白。很多人无论过了多少年,遇见旧知己,还会不屑地说:反正你是一个怎样的人,你当年……之类的话。

  其实这些话现在看来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一旦离开你,当下的我就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我了。因为当时我在乎你,我才显得那么卑微,那么敏感,那么热切期盼。可一旦失去那种在乎,你是谁都与我无关,当初我的种种其实都是泡影,也是虚幻,更是烟火。不必一直记在心里,假设成为我人生的结局,那样终究对你不好。我比你想象中的总是会更精彩。

  昨晚和大家一起看了《离爱》大结局的粗剪版,哭了三遭。最后番茄从过去寄向未来的信写着:相爱太短,而遗忘太长。生命太短,而思念太长。牵手太短,而行走太长。相拥太短,而冷却太长。亲吻太短,而回味太长。相遇太短,而守候太长。

  生命若总是存在那样的悖论,我们就把每一秒当成一辈子来过。

  现在看来,很多人包括自己就是那样,好起来时,温顺得不行,翻脸时,完全成为另外一个人。以前的人是逐渐变化,好歹有个变。现在的人是直接死机,连个招呼也不打。其实我也知道,越是翻脸不认人的人,越是重感情的人,因为控制不了重逢的想念,所以不如抑制涌起的杂念。越是能过渡平和,谈笑如昨的人,你在他们的心中也不过是个过客。你们就恨我吧,谢谢你们还记得我。

  2012年10月11日

  仇人让我活得更带劲

  有时候会想,为什么我的某个朋友会和另外的某个朋友是仇人呢?或者也会想为什么我的那个朋友会和我的仇人做朋友呢?

  我也很明白,在即将30岁的我心胸里居然还有仇人这个概念,简直就是幼稚到家了。别说谁会问我这个问题,那些但凡以为自己是个伟人的人都会这么说。

  他们维持着这个世界的和平,他们活得一尘不染像仙女下凡,他们是人类标杆,是人生灯塔,是进步的春药。

  装x的人是不会明白仇人这个概念的。其实我又是多喜欢仇人这个概念。因为有了仇人,我才会有前进的动力。觉得一定要比仇人生活得更好,才有意义。对我而言,仇人才是标杆,仇人才是灯塔,仇人才是春药,仇人就是我的心肝我的命。没有仇人,每天的生活索然无味,天下太平,总得生出点什么事儿来才行。

  仇人其实也未必是仇人。“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里的这个“人”,多半是仇人。以对方为镜,自己得到了,对方必定失去了很多。如果对方得到了,自己失去了,两个人的关系必定不怎么好。总之,两个人肯定不是朋友了。

  其实等再过几年,那些仇人又都成为了朋友,再谈起以前的那些看不惯,必然也会哑然失笑。

  最近给张爸发了短信,他从来不回。自从他和老婆回到了福建生孩子就没了音讯。

  记得他刚来管节目部的时候,我和晓曦哥商量不能和他合作,因为他挤走了时任老大的祖老师。于是每次开会都不发言,下达指令也不执行,想起来啊,幼稚死了。即使是这样的做派,也没阻止后来他和大家情同父子家人的关系。

  总之,每个阶段我都是需要一两个仇人的,活起来才带劲。

  年轻的时候,总把人生过得像电视剧,每集都想有一两个高潮,最后都以自己获胜而结尾。起码,现在看起来,前段时间的我是过得热血饱满,全当人生有镜头在拍摄似的。现在的我似乎又在印证另一个事实─人生不用非得找到竞争对手,只要你做好了自己,突破了自己,打败了你以为的那个自己,你就不可能还有对手。一个打败了自己的人,怎么可能会输给别人。

  突然想到了周伯通的左右互搏,然后心里发出一声:哦。

  2012年10月11日

  究竟哪个举动会破坏一切

  两颗来自不同空间的石子,在特定的时候,撞击在了一起,起了火花,随即燃烧殆尽。

  我在听无印良品。

  我想起第一次去长沙的高速路上,外面飘着阴雨。随身听里放的就是他们《三人行》的卡带。A面B面A面B面再A面B面,来回多少次我也记不清了。只是沉浸在那种氛围里,解读着自己的情绪。

  后来抬起头,仿佛是从水里扬起了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湿漉漉的狼狈还是记在心头,很难忘记。

  纵使经过了一些日子,我还是记得那些失去了一些色彩的回忆。

  那时我不懂王尔德说的: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去掉一个逗号,到了下午的时候我又把它放了回去。

  现在我懂了。

  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和你隔岸观望,只为了今天与共唱一首歌曲,喝上一杯星巴克而已。

  我从不觉得自己好笑,反而觉得特好。一个多么有生活情趣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还并不因此而懊恼。

  去你住的城市,经过你就读的校园,结识你的好友,希望从中得到一些你脑子里的类似,读懂你思想的轨迹。即使,最后一切找不到落点,也可以从容对自己一笑,原来我也可以这样子。

  无印良品那时开的演唱会,李宗盛周华健大哥们都坐在台上,那是一个很美好的场面。以至于现在看到品冠参与一些可有可无的通告,光良做着几首一二三线城市都懂得的曲子,我又拿出无印良品,想证明从前。

  所有的感情都是谨小而慎微。任何一个举动都会改变一切。

  可喜的是,我们都知道这一点,所以我们都变得很谨慎。

  可悲的是,我们谁都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举动会破坏一切。

  至今,我所有的视频设备里,仍留着十几首无印良品的歌。那句话是对的,我们留住一些什么,只是想证明从前。几首重复的歌,几条没删的短信,几页泛黄的信纸,活在过去的岁月里,早已经没有了生命,却能证明从前。

  2012年10月11日

  一切皆浮云

  在视频里看见王菲唱“彼岸花”时舞台上的视频,猛地就不知所以然了。

  我这样的人,恐怕无论过了多少年,心智还是这般不健全。有人在微博上问:为什么你总是喜欢拍秋微姐马屁?

  我回复:关你屁事。

  另外的人问:为什么要问他这个问题。

  那人说:他那么喜欢拍马屁,肯定也喜欢拍他自己老板的马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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