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谁的青春不迷茫_刘同【完结】(48)

  有人说他年少轻狂,我会笑着说年少不轻狂还等老了再去狂吗?如果我是三毛我会送你一匹马,如果我是摄影师我希望可以帮你拍摄最美丽的风景,人生永远是自己规划的,很多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一天天成长,然后开花结果。

  从出生那一刻我们就好像是一粒沙,随风飘散,相聚又离开,只是为了看看这尘世间的一些真美好,希望你越走越远。

  一年的你

  我和自己的不期而遇

  30岁时认识的好友陈默

  宝洁大中华区公关总监

  我一直相信有一些非物质的力量是或依附或脱离于我们的肉体而存在的,譬如灵魂或是其他种种。只不过我们今天的认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释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类发现DNA前,这个学名为脱氧核糖核酸的物质一直默默地主宰着人类乃至整个地球生命的遗传与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与同同的相识便是一场没法解释的过程。我们开始用很俗套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相识,比如“缘分”。但到后来我们都发现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委屈了缘分这个词;而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却委屈了这件事。巧或不巧,我们的相识属于后者。

  2010年的一天,具体说,以我超好的记忆力来回忆,应该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临窗的书桌边浏览着当时刚刚兴起的微博─那时候,不过才关注了三十个朋友而已。窗外淅淅沥沥下着雨,不远处便是灯红酒绿的都市和车水马龙的三环路。忽然微博弹出小窗口,有人加了关注并且直接发来私信问好。

  这便是同同。严格意义说我们是“网友”,并且是在网上遇到半年后才有过第一次碰面的网友(尽管我们身处同一个城市)。而今回想当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刚在出租车上看到某本杂志对我的采访,然后晚上上微博的时候突然发现主页上“你可能感兴趣的人”列表里赫然是我的名字与头像,于是鬼使神差地点下了“关注”。而很少主动加陌生人的我,则是因为几年前曾经刚好看过一个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觉得他们说话的感觉十分相像,而谁知道,同同在几年前,曾用过另外一个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个博客的主人。

  我们认识很久都没敢见面的原因是觉得两个人太相像─这不是一句空话套话客气话,下面我从科学的角度来解读一下“相像”的表现。

  从定性研究的角度说:

  1 我们在MSN上经常先后不超过两秒钟发给对方一句意思几乎完全一样、仅是措辞略有不同的话。

  2 我们会表述对同样一个字(例如“哦”字)的厌恶情绪,即便这种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过是吹毛求疵。而我们厌恶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 经常性地,他打电话给我,发现占线中,而我当时其实正在打他的电话,也是占线。

  4 我们说话前会想一下是否还需要说,或者是否应该大面积略去解释性的词语,因为知道对方会懂,不需要解释。

  从定量研究的角度说:我们分别做了更新版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 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题的加长版。这是一个探究人类生活、思想、价值观及人生经验的问卷。交换答案时发现,仅有一题,因为我没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余下的所有题,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只是措辞而已。我们俩的问卷答案附在后面,供比较。

  而后来,我们终于见面相认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小故事,就更是这种“相像”的极致体现。直到有一天,我们坐在餐厅里吃饭,等东西的时候交换了iPhone玩对方的游戏。我打开同同的手机,发现要输密码,我当时饿得走神儿了,想都没想便直接输入了自己的密码,而后的那一刻,在我意识到应该有错误发生但却意料之外地成功进入了他的手机后,我便石化了。

  于是同同在我的惊诧下在我的手机上输入了他的密码,于是他也被石化了……

  后来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我们从开始的大惊大喜到后来的相视一笑再到现在的见怪不怪。其实,现在,遇到什么想法特别不一样的事,我们反而要唏嘘讶异一番了。

  所以和同同做朋友是件特别轻松的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需要有一个人动脑子便足够了,另外一个人只需要点头便好,因为那种懂得与默契可以禁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验。有人说人世间最难的事,不是我爱你,不是我赞美你,而是我了解你。而比“了解你”更难的事,便是“了解自己”。和同同的相识让我开始懂得了解别人的乐趣,也让我更加读懂自己。

  所以每次读到同同写的小说我便总是泪水潸然,那个完全不同的时空里曾经或真实或虚幻地发生的故事,总能让我深入骨髓地感同身受。最变本加厉的,是只读到秋微姐的序时,我便已经泪如雨下,读过的朋友一定会懂,没读过的朋友还等什么?

  曾经有人─甚至是很近密的朋友问我,怎么会和同同这样一个看起来急躁、冒进、冲动、爱出风头、耍小聪明、和一些人关系很僵的人成为这么好的朋友,甚至还用“相像”来形容自己与他的关系。我一直没回答过,这里统一做个说明─以后也请不要再问我类似的问题了,懂的人一次就会懂,不懂的人就不懂下去吧。

  因为我感受得到他自始至终的彻头彻尾的真诚,这种真诚是我愿意用任何代价去交换的,更何况这种真诚根本交换不来,是无价之宝。而在这种真诚之上的更宝贵的东西,则是“了解”与“懂得”。得此知己,夫复何求。

  所以在我眼中,急躁、冒进、冲动、爱出风头、耍小聪明、和一些人关系很僵,不过是“爽快”、“积极”、“敢作敢当”、“有荣誉感”、“高智商”以及“疾恶如仇”。

  同同在北京十年了,秋微姐在之前一本书的序里曾经说,于很多背井离乡来到北京的人来说,这里是职场而不是家。我却希望能因为有我们这些朋友的相互陪伴,无论走到地球的哪个角落,只要我们在一起,那里便是家。这便是我,这一刻,最单纯的愿望。

  默默和同同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 Questionnaire),猜猜哪个答案是我,哪个是他?

  ①你认为最完美的快乐是怎样的?

  A1:每天结束时都没有值得后悔的事情,哪怕闭眼就是末日,也觉得毫无遗憾。

  A2:不怕死,也不怕活着。

  ②你最希望拥有哪种才华?

  A1:像电影里的那些人,拿到电脑就可以敲击出不一样的界面,然后噼里啪啦可以进入另外一个陌生的世界,阻止一些很恶劣的程序,操控现实。而现实的我吧,除了会把电源拔掉就没什么办法阻止了。

  A2:可以操纵一种很大的机器,比如飞机或是太空飞船。在我看来,这不是一种技术,而是才华。

  ③你最恐惧的是什么?

  A1:小时候想到死亡就觉得恐惧,现在最恐惧的事似乎没有。不太怕事情发生,我都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刘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