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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大儒_舒大刚/杨世文【完结】(199)

  在这种政治气氛中,理学又重新抬头.魏了翁和真德秀就是在理学处于低潮时期从事学术和政治活动的.他们二人"志同气合",共同为"嗣往圣,开来哲"——为接承"道统",振兴和发扬理学而共同奋斗.

  嘉定九年(1216年),当时正在四川做官的魏了翁开始上疏宋宁宗,请求表彰理学开山周敦颐,请为之赐封谥号.其奏疏说:

  盖自周衰孔孟氏没,更秦汉魏晋隋唐,学者无所宗主,支离泮涣,莫这其归.……敦颐独奋乎百世之下,乃始探造化之至赜,建图著书,阐发幽秘,而示人以日用常行之要.使诵其遗文者,始得晓然于诛泅之正传.……又有河南程颢、程颐亲得其传,其学益以大振.虽三人皆不及大用于时,而其嗣往圣,开来哲,发天理,正人心,其于一代之治乱、万世之明暗所关,盖甚不浅.(《文集》卷15,《奏乞为周濂溪赐谥》)

  对理学家的褒赠,在当时已有先例,如嘉定二年(1209年),宋宁宗曾下诏,赐朱熹为"文公",嘉定八年,又谥张栻为"宣公",嘉定九年,再谥吕祖谦为"成公".然而,请为周敦颐和二程赐谥号,则是一桩不寻常的事件.按照历史惯例,死后有资格受封谥号者,都是在生前地位特高、受到皇帝敬重的人,周敦颐和二程,生前并未显耀于朝廷,社会地位不高.再则,史弥远之表彰朱熹等人,实出于政治需要.因此,朝廷对魏了翁请给周、程赐封谥号和定理学为正宗的建议,一时难于作出决定,因而迟迟不能表示可否,更未得到施行.

  嘉定十年(1217年),魏了翁再次上疏申言前奏,请为周敦颐和二程赐封谥号.

  在此次上书中,他把这件事看做是关系"学术之标准,风俗之枢机"的大事,要求把他们的思想学说定为指导思想,"以风励四方,示学士趋向之级,则其于崇化善俗之道,无以急于此者."(同上,《奏乞早定周程三先生谥议》经过魏了翁的一再奏请和强调,加之一些朝臣如真德秀等人的有力支持,到了嘉定十三年(122.年),宋宁宗终于决定下了诏书,谥周敦颐为元公,程颢为纯公,程颐为正公,并向全国褒扬了周、程开创理学的功绩.以此为契机,崇尚理学之风很快就在国内各地兴起.

  各州郡纷纷为周程等理学家建立祠堂.魏了翁也应各州郡之请,为各处的周、程祠堂作记,表彰宏扬,大张理学旗帜,如他在《长宁军六先生祠堂记》中说:"不有周程诸学为图为书,振聋发瞽,如是而为极、为仪、为性命,为仁义礼智、为阴阳鬼神,即躬行日用之常,示穷理致知之要,则人将泯泯愦愦,无所于闻."(《全集》卷48)这些话,将周敦颐和二程同他们开创的理学推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位,在魏了翁看来,有了周、程三人的出现,世人才得以从"泯泯愦愦"中清醒过来,否则文明将会趋于纸灭,人们只能懵懵懂懂地处于野蛮状态之中.这种看法未免夸张过分.

  周、程等理学家及其所开创的理学受到朝廷的公开褒扬,这是中国儒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自此以后,以理学形态出现的新儒学,不仅成为南宋后期在意识形态中居于支配地位的官方哲学,并且一直为后世的统治阶级所尊崇,成了长时期居于支配地位的思想理论基础.由此可见,在使理学从"伪学"变为官方正统学说的过程中,魏了翁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魏了翁当时竭力倡导理学,虽然是为了帮助南宋王朝维护其封建的中央集权制度,但也是为了解决当时的社会危机.那时的南宋小朝廷苟安东南一隅,统治集团中的权贵们,甘心忍辱事敌谋和,不思进取复仇,恢复失地.他们之中的多数人,只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于巩固既得利益,以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他们为了满足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求,不断加深了对人民的压迫和剥削.魏了翁曾对当时的社会状态有所揭露,他指出:"富者连阡陌,贫者厌糟糠"(《文集》卷43,《谭州惠民仓记》),"俗流世坏,士大夫以官为市,与民为仇."(《文集》卷37,《江陵别安抚》)"以渔猎为学问,以辍辑为文章,以操功为实才,以贪刻为奉公"(《文集》卷16;《论敷求硕儒开阐正学》).他揭发上述士人将"六经之书仅为记览辞辩之资,而鲜有以施诸政."(《文集》卷43,《谭州惠民合记》)正是由于上述腐败之风,激化了社会阶级矛盾,加深了统治危机,使南宋王朝处于岌岌可危之中.

  作为地主阶级中有识之士魏了翁,清醒地看到了这种危机,他企图以理学为国号,使之作为指导思想,用以整治人心,扭转政风和士风’达到挽救危机之目的.这就是他和真德秀等人要极力为理学争取地位的目的.

  三、政治思想开明 积极倡言改良

  在南宋时期的理学家之中,魏了翁的政治思想是倾向于进步的.作为一个封建社会中的进步思想家,其主要标志是看他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能否关心人民疾苦,是否能大胆地揭露剥削制度下的不合理现象,并提出有利于社会进步的社会改革方案.在这几个方面,魏了贫都有一定程度的表现.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他算是一位头脑比较清醒的.

  魏了翁在政治思想上的进步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民以察我道"的重民思想.

  在儒家经典之中,很早就提出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敬德保民"主张,特别是孟子"保民而王"的"仁政"思想,可算是儒家学说中的进步思想成分.魏了翁出身于平民家庭,他对这些优良的思想成分自然容易有所继承,"观民以察我道"的重民思想就表明了这一点.他说:"抑不知民与天一也,安有欺民之事而可以应天?亦安有为欺天之事而可以助民?"(《文集·特班奏事》)这个说法虽然带有浓厚的天命论色彩,然而结合当时流行的思想意识来看,这个"天"无疑是指天理.在魏了翁看来,天意与民意是一致的,欺民就是欺天,欺天就是欺民,这种行为是天理所不能容的.他警告统治者不可作欺民之事.因此,他强调:"为政不害于民".他说:"为政不害于民,得使尽力耕耘,自事生产,故百姓和而年岁丰也."(《春秋左传要义》卷7)这种把民和天看得同等重要的观点,在当时的封建士大夫中,确实是难能可贵的.虽然其出发点是为了巩固封建政权,但他毕竟认识到,首先必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才能达到使国家巩固,只有不害于民,才可能使劳动人民得以积极从事生产活动,从而做到民和岁丰.为此,他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上位,思利于民,欲民之安饱,是其忠也"(《春秋左传要义》卷7).这就为"忠"的内容赋予了新的含义,他不认为仅仅把对君主的愚忠看做是"忠"的全部内容,而把关心民众疾苦,改善他们的生活,使之得到安定和温饱也看做是"忠"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这也是与忠君有着直接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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