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_熊逸【完结】(153)

  高子说的这位卫国女子是卫懿公的女儿,她被收录进《诗经》里这首诗就是《鄘风·载驰》。《列女传》讲过这件事情的详细经过:当初,齐国和许国一起来卫国求婚,卫懿公想把女儿嫁给许国,女儿却说:“齐国是大国,离我们也近;许国是小国,离我们又远。如果把我嫁到许国,将来要是我们卫国有了难处,有谁能来帮助我们?”

  但卫懿公没有接受这个意见,还是把女儿嫁到了许国,这就是许穆夫人。后来狄人攻破卫国,许穆夫人忧心如焚,想要回国救亡,却受到了许国大夫们的阻拦,忧愤之中写下了这首《载驰》。1386

  高子问孟子的就是这件事。许穆夫人当初要自己决定自己的婚姻,这是有违礼数的,她的诗怎么可以被收入《诗经》?——高子的话同时还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一篇作品,如果作者本人道德有亏,作品再好也是不值得流传的。这与其说是道德苛评,不如说是人之常情,人们总是爱屋及乌,也总是难免恨屋及乌。

  面对高子的问题,孟子的回答是:许穆夫人的初衷是值得称赞的。如果没有这份初衷,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婚事当然是不合礼的。就像伊尹作为臣子放逐了作为君主的太甲,假如没有伊尹那份良好初衷,这样的行为就是篡逆了。处事的方法有两种:恒久不变的原则叫做“经”,变通而合宜的措施叫做“权”。许穆夫人的所作所为只是通达权变罢了。1387

  有经有权,既讲原则也讲变通,这也就是孟子那个著名命题“嫂溺援之以手”的道理。用现代语言说,就是既要讲原则性,也要讲灵活性,但灵活性必须以更大的原则性为依归,即“取舍去就之间不离于道,乃所谓权也”,1388或者说以权补经,而非以权破经,正所谓“法不能无弊,有权则法无弊”。1389经权之辨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祭仲废君,《公羊传》赞其知权。1390如何判断这个“权”是否合适,办法就是“原心”。在许穆夫人这个例子里,经过一番原心,可以认定许穆夫人的所作所为属于权变,所以就可以免去非礼的罪过。还可以进一步设想一下:如果由董狐把这件事记载到史册里去,许穆夫人那些“非礼”言行的本身很可能就会被完全抹去的。

  而另一方面,祭仲也好,许穆夫人也罢,是否真的知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春秋》要借助这些故事以阐明知权之义。乃至鲁隐公是否真有让国之心,齐襄公是否真有复仇之意,宋襄公是否真能行仁义之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春秋》借此来阐发让国、复仇与仁义的义理,这就是公羊家的“《春秋》借事明义之旨”。《春秋》因此而成为一部寓言之书,史实的真伪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其中所要阐明的义理,如皮锡瑞所谓:“论《春秋》借事明义之旨,止是借当时之事作一样子,其事之合与不合、备与不备,本所不计”。1391其理论依据就是孔子所说的“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1392如此,则考据精当、逻辑自洽反而属于章句小道,如冯班称道汉儒:“汉儒释经不必尽合,然断大事,决大疑,可以立,可以权,是有用之学。”1393

  如果在“原心定罪”、“借事明义”与“有用之学”的经学背景下再来考察郑伯之克段,能否把事情说得圆倒在其次,关键是要阐释出“正确”的政治哲学。再看杜预,他认为叔段明明是出奔而《春秋》书之为“克”,是孔子特意更改旧史,用这个杀气腾腾的“克”字表现郑伯的杀弟之心。应该可以这样理解:所谓“郑伯克段于鄢”其实就是“郑伯杀段于鄢”,就像明明是赵穿弑君,董狐却记作赵盾弑君一样,并不是描述事实,而是诛心以示大义。

  经学要讲的是政治正确,为了这个高尚的目的可以罔顾事实。所以,“郑伯克段于鄢”的经学涵义就是:郑庄公这个不称职的哥哥杀了叔段这个不称职的弟弟。即便《左传》明文记录了叔段并未被杀,而是出奔共地,但在政治正确的意义上,叔段确确实实被郑庄公给杀掉了。于是,叔段便在“事实上”被郑庄公给杀掉了。

  刘炫在这点上解释得非常到位,他是把“克”字理解为攻杀的意思,说道:《春秋》用“克”字并非写实,而事实上叔段是出奔,并非被杀。正因为《春秋》的这个记载不符合事实,所以《左传》出来解释,说“克”字描写的其实是郑庄公的心理事实。孔颖达在刘炫的基础上继续发挥,说:孔子书“克”不书“奔”,准确写出了郑庄公的险恶心理,表达了对郑庄公的贬抑之情。1394

  《春秋》所衍生的这种思想实在影响深远,我们不必把目光放得太远就可以看到无数的例子。比如几十年前书报杂志刊登的一些新中国建国以来的历史照片,在政治上被打倒的人同时也会在照片上消失——这些底片挖补工作就是新时代的春秋笔法,当一个人在“义理正确”的层面上被打入另册之后,在“事实正确”的层面上便也跟着不复存在了。

  《左传》对郑庄公的批评一个是“讥失教也”,一个是“谓之郑志”,学者们普遍认可《春秋》对郑庄公持批评态度,对批评的轻重程度却很有分歧。汉代经学大家服虔认为郑伯从一开始就处心积虑想要杀掉弟弟,所以故意养成其恶,等火候一到自己就放手来做。而孔颖达则以为:《春秋》只是责备郑庄公对弟弟“失教”,并没说他一开始就有杀弟之心,因为从逻辑上讲,如果郑庄公一开始就意在杀弟,这叫做“故相屠灭”,哪还说得上什么“失教”?而且国君处置臣下,扼杀谋逆于摇篮之中是理所当然的,就算臣下恶行未彰,国君也大可堂而皇之地生杀予夺,何必非要等待恶行彻底暴露的那一刻?所以服虔说郑庄公从一开始就有杀弟之心,这就属于诬蔑了。1395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