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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_熊逸【完结】(176)

  建文帝对叔父遵行了“缓追逸贼,亲亲之道”的春秋大义,朱棣却反过来“克”了自己的侄儿。——这就给经学家们出了一个老大的难题:《春秋》历来是群经之中最为贴近时政的,一开篇还就是郑伯克段,这和靖难之变如此相似,一不小心就会触到当局的忌讳。

  明代虽然经学消沉,但相关作品也不是全然没有。我们可以看到贺仲轼的《春秋归义》为克段一事提出了一个很有新意的解释:叔段之罪重于庄公,但为什么《春秋》独独归罪于庄公?因为叔段虽然骄宠,也不过是一介贵弟,哪能有土地、甲兵?使他拥有土地、甲兵的是郑庄公,这分明就是庄公自己养成了一个可克之段,然后再以武力克之。所以《春秋》才写作“郑伯克段”。骨肉之祸,圣人所不忍言,只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有些非常的举动,就像周公剪除管叔和蔡叔那样。虽然叔段作得不对,但庄公也不能把自己的罪责推脱过去,《春秋》所记,是圣人权人伦之变,对庄公一言以诛之,给天下后世君主与藩王的兄弟之变作一垂法。姜氏请求把京邑封给叔段的时候,庄公并不拒绝;叔段扩张势力、不服庄公管束的时候,庄公也不闻不问,直等到叔段将要攻郑了,庄公才一举伐之,这是把叔段的罪孽公之于世。所以,叔段虽奔共而无话可说,姜氏被放逐也无话可说,国人对郑庄公的这些举措也无话可说。等祸根都除掉了,庄公又假借颍考叔之言迎回了母亲,人们但见这母子二人其乐融融,但庄公哪能因此就逃过首恶之诛?有人说庄公封叔段于京邑的时候未必就有杀弟之心,但君子的一言一行都应该看清后果。

  贺仲轼接着举了唐太宗的例子来作说明。我们知道唐太宗当初就是杀了亲兄弟而即位的,他这么作对不对?贺的说法是:大唐江山主要是由李世民打下来的,所以,高祖李渊登上帝位而李世民自己接班,这是定势。高祖要立他为太子,他坚决推辞,这又是何居心?李世民坚决推辞,高祖自然要立李建成,而李世民又真能以藩王的身份臣服于李建成吗?李世民自己错失时机而不取太子之位,李建成又愚昧不明,不以太子之位相让,这样一来,禁门就算想不流血又怎么可能?所以说,郑庄公不该把京邑封给叔段却封了,将来只能是杀弟的结局;唐太宗不该推辞太子之位却辞了,将来也必然是杀兄的结局。1558

  贺强调“定势”之不可违,又举玄武门之变的例子,我们可以很容易联想到燕王与建文帝——燕王之所谓篡,难道也是定势之不可违吗?

  玄武门之变是否真有这么大的说服力?贺仲轼提到的诸如唐高祖李渊曾想立李世民为太子而被后者辞让的事情虽然见于两《唐书》的记载,却颇受现代史家的质疑,甚至有人认为李渊“遵从了游牧社会的习俗,有意让儿子们通过竞争夺取皇位,他自己则尽量努力阻止这一过程出轨”。1559但我们不妨放下考据,只以古人的眼光假定以上史事完全属实,那么由此就可以推出那个“定势”不可违的结论吗?

  贺仲轼的这个说法或是从《资治通鉴》就玄武门之变的一段“臣光曰”发展而来,1560当初司马光推许唐太宗之功,贬低李建成之庸劣,但也得强调“立嫡以长,礼之正也”,而据《二程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修到唐史的时候,曾就这个问题和程颐有过讨论,程颐辨析《春秋》微言大义,把魏徵都批评了进去。1561

  的确,理学家的道德标准总是更高一些,同样这件事当初真德秀在《大学衍义》里也曾引过,却以理学正宗的身份推出了一个“天理”的结论:贞观十年,唐太宗的几个弟弟要动身去往各自的藩国,唐太宗为之送行,很伤感地说道:“兄弟之情,总愿意常相共处,但以天下为重,不得不作分别。儿子没了还能再生,兄弟没了却不能再得。”说着说着,便呜咽流涕,不能自已。真德秀评论道:唐太宗这番话是有感于李建成和李元吉之事吧?兄弟之情是天伦至情,虽然有时候会被利害关系所遮蔽,但这毕竟是天理之真,不可能永远都被遮蔽掉的。如果唐太宗能因兄弟之情的这般流露而知晓天理之不可昧,那么天理也必然会体现在他的为人处事之上。可惜唐太宗没能做到。孟子提出过所谓“四端”的说法,“四端”要充而广之。唐太宗与诸王作别,言语之间大见恻隐之心,只是不知把这恻隐之心充而广之,可惜可憾!1562

  论及恻隐之心,便把问题诉诸人性,所谓“人性之动,始于恻隐而终于是非”,吕大圭曾由此而推出《春秋》实为天子之事,春秋大义便存乎恻隐之间。1563至于真德秀这个“四端”的说法,是孟子的一个经典概念,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提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都是人天生所具有的,如果没有这些那就不是人了。这所谓“四端”也就是每个人天生具备的仁、义、礼、智的苗头,苗头需要扩而充之,就像火焰会越烧越旺盛,就像泉水会越流越湍急。这个“扩而充之”非常关键,如果一个人能把这四端“扩而充之”,那就“足以保四海”,如果做不到“扩而充之”,那就“不足以事父母”。1564

  “提孩知爱长知钦,古圣相传只此心”,1565在孟子看来,这“四端”是每个人天生具备的,不同之处只在于有的人可以“扩而充之”,有的人却不可以。那么,既然“四端”是每个人天生具备的,这就属于“天理”——这就是真德秀加于其上的理学概念,是很恰如其分的,是与孟子之学一脉相承的,发展到后来,又有明代心学巨匠湛若水从这“扩而充之”里推导出“随处体认天理”的著名主张,1566王守仁则指之以为“良知”。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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