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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戏的前世今生_傅谨【完结】(6)

  嫖客可以痴迷歌妓,然而痴迷歌妓的嫖客,是要为此付出很高昂的代价的,比如说《玉堂春》里的王金龙。苏三唱起他当年的好处,道说是“三年花了十万雪花银”,就算十万是夸张,手头需要流水般大把大把扔下白花花的银子那是肯定的;而在妓女,毕竟过日子才是第一位,在接待嫖客时要努力搜括他腰包里的钱财也是肯定的,纵然她们会对嫖客有那么几丝关乎永恒的婚嫁之类念头,那也完全是为了图个后半生的享乐。这就是元杂剧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知道这样的道理是不是很深奥。如果看了《谢天香》还不能悟出这道理,那就得再读读《救风尘》了。

  《救风尘》的故事,始于一对嫖客和妓女很像要向爱情与婚姻转化的性买卖,性的临时交易变成长期租赁,要从零售和批发转成一次性买断,用男主人公周舍的话说,那是“她一心待嫁我,我一心待妻她”的两相情愿的大好事。好事并不总是多磨,在《救风尘》里,多磨只是戏的前史,故事起始之前本是老鸨很老套地在作梗,但是大戏很快进入主题,那就是老鸨的心也软了,决定放这对痴男女一马,甚至都忘记了要敲上一笔,要求他一次性买断以后的“工龄”。周舍和宋引章这桩疑似爱情的婚姻终于看到了曙光,然而却半路里杀出个书生,真正的戏剧性由此展开。

  元杂剧在涉及到妓女的爱情时,很自然地将商人与舍人——达官贵人的公子——归为一类,这是失败者一族,他们总是在与书生情敌的争夺中败下阵来。周舍遇到的是名叫安秀宝的书生。这位安秀宝也不是善茬,按照他的自述,“小生姓安名秀宝,洛阳人氏。自幼颇心儒业,学成满腹文章。只是一生不能忘情花酒。”他一见宋引章嫁了周舍,一赌气就要来争。原来他也曾经嫖过宋引章,而且当初宋美人也曾经有意要嫁给他,然而最终却好事未成。戏里没有说为什么没成,但是从戏情上推断,大约总是老鸨不肯让她出嫁吧,现在听说,哦,原来宋美人是可以嫁人的啊,那么,凭什么非要嫁周舍人而不嫁我啊?他的理由是宋美人当年答应过他。不过,妓女从良时选婿,难道还非要论个先来后到吗?好像没听说这行还有这规矩。所以安秀宝的道理是不讲究的,因为道理不讲究,不能光明正大地与周舍去争,才转头来央求与宋美人曾经有过八拜之交的同门姐妹——另一位妓女赵盼儿,她就是《救风尘》的第一女主角。

  赵盼儿分明是个好事的主儿,就算她没有因为见着往日依赖着自己的姐妹宋引章嫁了个有权有势的公子哥儿就忿忿然,但心里的不爽起码是有的。刚巧,好好的有个秀才来央求她,装模作样地推托了几句再加几分火上添油后,立马出动要去拆散这桩婚姻。不想宋引章并不听劝,宋美人的回答很实在,要我嫁安秀才?“我嫁了安秀才呵,一对儿好打莲花落。”那意思是说,我可不愿意跟着安秀才过穷日子,文人,文人又怎么样,守着个文人做老公能当饭吃?宋引章的话并不是没道理,就算是安秀才会读点书有点儿学问,毕竟还没有个正经的营生,也看不出有多少出息。用元杂剧《举案齐眉》里的小丫环梅香的话说,“世间多少穷秀才,穷了这一世,不能发迹。”更何况还有宋引章没有说出戏里也故意朦胧了的话——那还是个“一生不能忘情花酒”的文人呢。

  这样的心态,很不像大多数戏剧作品里的妓女,因为大多数戏剧作品,妓女好像天生就是用来给文人做托儿的,开头提到的《谢天香》就是典范。此外,她们还经常帮助文人脱困,比如说著名的《玉堂春》,那位有才气也有积蓄的妓女苏三不仅帮助落魄(虽然是由于嫖她而落魄)文人渡过难关,而且还资助他进京赶考终于高中状元,因此她最终是应该做夫人的了;所以,偶尔有妓女嫁给商人或者舍人那她就惨了,《杜十娘》里的女主人公是还没嫁成就绝望投江而死,宋引章倒是嫁成了,一进门就被打了五十杀威棒,然后过的是什么日子啊,不知道是和她以前在娼门里比还是和一般的良家妇女比,总之觉得是生不如死,终于无法忍受,厚着脸皮只好再去求同门姐妹赵盼儿搭救,于是就有了这部精彩的作品。

  是的,我经常疑惑不解地读古代戏剧作品,不明白为什么它们那么兴致勃勃地写文人墨客与风尘女子的浪漫情调,而且还经常要拿商人及舍人垫在底下做陪衬。有时你不明白,同样是嫖娼,为什么商人和舍人的嫖娼就很低俗很丑陋,而文人墨客的嫖娼就很风流很雅致。不过,说理没用,艺术本来就不是用来说理的,艺术就是用来为一个时代以及艺术家们自己泄愤的,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理解,那么戏剧作品写文人与妓女的浪漫,应是另有所图。

  我想无论是在何时何地,文人墨客的嫖娼与商人舍人一样,无非都是追求婚姻之外的肉体的片刻欢娱,难道其间还真的有多少哲学意蕴不成,非要说文人嫖娼就会衍生出什么有文化深度与情感内涵的戏剧性,那就简直是糊涂到家。但有时我觉得那么多的古代戏剧家,他们把那些本来很普通的、其实并无分别的以文人为主人公的卖淫嫖娼写成文人与妓女可贵的爱情,恐怕并不完全是真糊涂,多是在装糊涂。

  有时候这真糊涂与装糊涂是可以分辨的。以妓女为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并不是中国戏剧的专利,欧洲经典文学写公子哥儿与妓女之间的深情厚谊,同样是把妓女写得无比高尚的,至少是要强调妓女有高尚的心灵。小仲马的《茶花女》——无论是小说还是戏剧,主人公阿芒爱妓女玛格丽特爱得死去活来最后还碰一鼻子灰,他有很多机会可以知道他无法拯救这位风尘女子却还不断地自作多情。反过来,作家笔下这妓女的心灵纯洁得超过圣母很多倍,天哪,那不是一般的高尚,读读她的遗书——“除了你的侮辱是你始终爱我的证据外,我似乎觉得你越是折磨我,等到你知道真相的那一天,我在你眼中也就会显得越加崇高。”如果小仲马不是用这样的笔法追求反讽的效果,那我觉得就有点像是真糊涂。至于托尔斯泰的《复活》,恐怕就是装糊涂的代表,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努力想要拯救堕落的风尘女子玛丝洛娃,然而他越是努力却越是清晰地看到,玛丝洛娃从来就不是他在心里所想象的那样的人,所以,聂赫留朵夫只不过是在拯救自己,他根本就救不了玛丝洛娃。因而,当作者也装模作样地写点玛丝洛娃的纯洁高尚的心灵之类文字时,不是在装糊涂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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