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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中国的100本书_张秀平/王晓明【完结】(31)

  国封建社会后期思想产生了深远、巨大的影响。

  16 《传习录》

  “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

  行合一之教”

  《传习录》是中国明代哲学家、宋明道学中心学一派的代表人物王守仁(字阳明)

  的语录和论学书信。“传习”一辞源出自《论语》中的,传不习乎”一语。

  《传习录》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哲学思想,是研究王阳明思想及心学发展的重要资

  料。上卷经王阳明本人审阅,中卷里的书信出自王阳明亲笔,是他晚年的著述,下卷虽

  未经本人审阅,但较为具体地解说了他晚年的思想,并记载了王阳明提出的“四句教”。

  王阳明继承了程颢和陆九渊的心学传统,并在陆九渊的基础上进一步批判了朱熹的

  理学。《传习录》中的思想明显地表现了这些立场和观点。

  “心即理”本来是陆九渊的命题,《传习录》对此作了发挥。王阳明批评朱熹的修

  养方法是去心外求理、求外事外物之合天理与至善。王阳明认为“至善是心之本体”,

  “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他这样说是强调社会上

  的伦理规范之基础在于人心之至善。从这个原则出发,他对《大学》的解释与朱熹迥异。

  朱子认为《大学》之“格物致知”是要求学子通过认识外物最终明了人心之“全体大

  用”。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意之本

  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认识了外物才有的。这个知

  是“良知”。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

  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

  致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在他看来,朱子的格物

  穷理说恰恰是析心与理为二的。由此可见,王阳明的“心即理”的命题主要是为其修养

  论服务的。致良知说是对陆九渊心即理思想的发展。王阳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我们一

  般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含义。然而,如果偏重从本体论研究它,就会忽视它在王阳明修养

  论中的基础意义。

  知行问题是《传习录》中讨论的重要问题,也反映了王阳明对朱熹以来宋明道学关

  于这个问题讨论的进一步研究。

  朱子主张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虽然继续了朱子重行的

  传统,但是批判了朱子割裂知行。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乃是由心即理立基,批评朱子也

  是指出他根本上是析心与理为二。他说:“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

  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知行合一”的含意是说知行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知是

  心之本体的良知;良知充塞流行、发而为客观具体的行动或事物,就是行。由这个认识

  出发,如果知而不行那只是不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行本是紧密相联的,

  因此有知行合一之说。在当时社会上、在理学发展中的确有知而不行的情况存在。王阳

  明的知行合一对时弊有纠偏的意义。但是他强调知行合一说不是仅仅针对时弊提出的,

  它首先是要说明“知行之本体”。知行合一说强调道德意识本来就存在于人心中,这是

  道德的自觉性。它也强调道德的实践性,认为道德方面的知不是关于对象的知识,而是

  道德的实现。知行合一也有一般认识论方面的意义,但它首先讲的是道德修养,对于后

  者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没有深入研究。

  王阳明的“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都是要强调道德的自觉和主宰性。

  他说:“知是理之灵处,就其主宰处说便谓之心,就其禀赋处说便谓之性。”人心能够

  知晓行为的善恶,也能自觉地去为善,这就是本心的“明觉”,这是对程颢思想的发展。

  《传习录》中对人心的“虚灵明觉”有很多讨论。若要全面正确地把握王阳明“心外无

  理”及其他学说,深入地研究他的这些讨论是十分必要的。正因为人心的本质是理,并

  且人能自觉到这种道德意识,所以人不需通过外物去认识本心之理,外物之理只是人心

  的表现。格致的工夫不是去认识外物,而是去掉本心的私欲之蔽。人心的明觉在程颢和

  朱熹处都有论述。读者在读《传习录》时应明了王阳明和他们的联系与区别。

  应该承认王阳明以上的这些思想的确为人性善作了本体论的说明,有其历史意义。

  但也一定要看到,他的学说对人性恶的原因研究不够。虽然他的学说在明代下层人民中

  亦有影响,但仍不能说它有较大的普泛性。王阳明也注意到过“利根”和“钝根”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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