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管子》
“天道之数,人心之变”
现存《管子》一书是西汉人刘向编写的,但史学界对《管子》一书中哪些是稷下先
生宋钘,尹文的遗著,哪些是管仲学派的言论还有争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其绝
大部分的思想资料是属于管仲学派的,它所体现的政治、经济和哲学思想是我国古代杰
出的思想成就。
关于《管子》版本,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最古版本,是宋代的杨忱本,再后的有明
本。郭沫若搜集古本和近人的校注本,系统地写下了《管子集校》,计86篇(有的篇已
亡佚),可供研究。
管仲,名夷吾,字仲。春秋时颍上(今安徽境内)人,是春秋时著名的政治家。管
仲相齐时,“作内政而寄军令”,通货积财,富国强兵,改革行政,编练军队,使齐国
强盛起来,他帮助齐桓公以“尊王攘夷”为号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
第一位霸主。
管仲学派的哲学思想有两个基本范畴——天道与人情。
《管子》在谈到王天下时指出,如果具备地大国富,人众兵强这些称王称霸的条件
时,若不掌握自然发展和人心变化的规律,国家也就接近于危亡的边缘。因此只有根据
“天道之数,人心之变”(《重令》)办事,才能防止事物向反面转化。遵循天道并得
人心,战争一旦爆发,“战可以必胜,而守可以必固”,“此正天下之道也。”(《重
令》)天道与人情是《管子》哲学思想的两个基本范畴,也是管仲学派政治思想的基本
哲学原则,他们由此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哲学思想。
《管子》的哲学思想,还体现在“予之为取”的策略思想。
《牧民》篇说:“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这种“予之为取”的思想贯穿于
管仲学派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思想中,它包含着对立面相互依存和转化的辩证法思想。
《形势》篇中还谈到必须按天道办事的道理,它指出,只有掌握了天道、事情就会自然
而然地成功。管仲学派还十分重视研究处理矛盾的方法,《管子》一书中提到了掌握时
机是第一要素,在实践中必须避免主观主义,努力使已把握的条件向有利的方面转化,
等等。
《管子》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突出在它的“作内政而寄军令”的社会编制思想上,
这一思想是管仲辅助齐桓公创立霸业时首先提出来的。其基本精神就是寓兵于农,把百
姓的乡里组织和军队的编制结合起来。到战国时,管仲学派继承和发展了管仲的这一思
想,并结合当时齐国的具体情况,构思出一种具有特色的封建性的社会结构,它一方面
利用乡里组织中的宗法制成分作为加强团结的纽带,另方面又通过军队的编制实行由上
而下的集权。这样,它既不同于儒家照搬成周宗法制的那种模式,又与法家的那种全是
军队编制的社会结构区别开来。在《管子》一书的《立政》、《乘马》、《小匡》等篇
中,都谈论过这种社会编制。
《管子》的政治思想还体现在它主张以“礼法并用的统治术”。管仲学派设想出一
种不同于儒法两家的统治方术,而把中央集权与宗法制有机结合起来的封建体制,这就
是“礼法并用的统治术”。在《互辅》篇中,谈论了礼对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重大意义。
在《牧民》篇中把礼义廉耻看成是“国之四维”指出:“守国之度在饰四维”,“四维
张则君令行”。《管子》把维护国家统治的“四维”看成是四条绳索,其中一根绳索断
了,国家就要倾斜。与此同时,管仲学派也极力强调法的作用。在《法禁》、《重令》、
《任法》等篇中,都强调法的重要性。它指出,立法的是君上,执法的是臣下,遵守法
令的是老百姓。为了达到天下大治,必须“君臣上下贵贱皆发焉”(《任法》)。意思
是,君臣上下不分贵贱都要遵从法令。
管仲学派认为,礼与法二者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法是指国君掌握刑赏大权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统治术,礼则是指依赖于人们的宗
法道德自觉地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统治术。
我们应当看到,《管子》一书中的这种政治理想只是一种幻想而已,它是不能达到
的。但是管仲学派作为刚兴起的封建制的设计者,确是颇费一番苦心,而提出了一种不
同于儒法两家的封建制的图式。这种图式在战国时期虽然是做不到,但这种礼法并用的
主张却被汉以后的封建统治者所采纳了。
《管子》的政治及经济思想,还体现在它的争取民心和注重耕战的主张上。齐国的
兴起,原是靠收买民心起家的。这样,齐国的封建统治者和靠宗室贵族势力起家的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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