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秦谜:重新发现秦始皇_李开元【完结】(61)

  秦始皇焚烧各国的史书,却没有焚烧秦国的史书。秦国的史书,到司马迁的时候尽管已经残缺,但确切的年代是有的,司马迁是仔细阅读了的。在秦以外的各国史书被烧毁,秦以外的各国历史年代不清的情况下,司马迁想出了一个补救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拆东墙补西墙,从秦国的史书中选取一些年代准确的事情,放到其他国家的历史中作时间的标竿。换句话说,就是用秦国的历史作树干来黏贴其他国家历史的树叶。春申君之死这件事情,在楚国的历史上没有确切的纪年,司马迁判断大体相当于秦王政九年左右,与秦国发生嫪毐之乱、吕不韦也因此被废相的事件在时间上大体相当。太史公如此黏贴的结果,故事就成了楚国的事情、秦国的时间这种不自然的怪样子。

  不过,这个不自然的怪样子,也实实在在地提醒了我们:战国时代,是各国密切往来的时代,各国的历史,都是跨国的历史。作为秦始皇父辈的吕不韦、子异和赵姬等人,与作为楚幽王父辈的春申君、考烈王和李园妹等人,都是同一时代的人,他们不但生活在同一天空之下,他们之间也可能有实在的交际和往来。特别是楚考烈王熊元,他在王太子的时代,曾经在春申君的陪同下在秦国首都咸阳做过十年的人质,他曾经在秦国娶妻生子,与秦王室结下了亲缘关系,他与子异之间,有我们意想不到的亲密关系。

  也许,正是这种时间上的同时同代,事实上的实在关联,成了后来好事者编造同类故事的着眼点和切入点。想象力丰富的好事者,特别是如同小报记者狗仔队员一类的人,由同一时代的这种类似的关系,自然会联想到,春申君与考烈王关系密切,他有如此绯闻,楚幽王竟然是私生子!吕不韦与庄襄王也是关系密切,吕不韦岂非也有类似的绯闻,秦始皇也未必不是私生子?

  历史疑案追查到这里,春申君献有孕之女故事的历史背景已经清楚,同时,这个故事又是如何移花接木转嫁到吕不韦身上的线索也找到了,看来,历史侦探可以结束本案的调查,交出一份最终报告书了。事实上也确是如此,报告书提出,得到了历史法庭的认可,可是,在该报告即将张榜公之于众的时候,最终审阅报告书的审查官们又提出了疑问:春申君献有孕之女的故事,是楚王负刍之徒在政变前后编造的,这是令人信服的结论。这个故事移花接木到吕不韦身上,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这个故事究竟是谁,在什么时候编造出来的呢?如果历史侦探能够有一个说法的话,我们将觉得更有说服力。

  10、古代的[文化大革命]

  历史侦探有时候真烦这些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审查官们,都是些挑毛病的老手,有完没完。不过,烦过后冷静想一想,这些事情正是他们的工作,很多挑出来的毛病还真是问题,不管烦不烦,都不得不耐着性子一一作答,只是希望公开发表以后不要被指摘为过于繁琐。

  历史侦探以为,春申君的故事,出于楚王负刍之徒的编造,战国晚期就开始流传,《战国策》也可以见到,应当是较早的故事原本。吕不韦的故事,不见于早期的文献,应当是较晚的复制品。那么,这个故事可能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编造出来的呢?

  吕不韦献有孕之女的故事,最初见于《史记》,也就是说,这个故事出现的时间下限,是司马迁编撰《史记》的汉武帝时代。不用说了,这个故事出现的时间上限,是在秦始皇出生的秦昭王末年。由此说来,这个故事可能出现的时间段,是从秦昭王末年到汉武帝时代之间。秦始皇生于秦昭王五十六年,也就是公元前二五九年,司马迁大约于汉武帝元封年间,也就是公元前一一0年后开始担任汉王朝的史官──太史令,积极从事于《史记》的编撰。从而,这个故事可能出现的时间就是从公元前二五九年到一一0年的这一百五十年间。

  历史故事的伪造,往往有需要伪造的动机,有适合于伪造的历史背景;春申君献有孕之女的故事,出于楚王[负刍之徒]的伪造,其历史背景就是楚王负刍杀楚哀王夺位的政治事件。按照同样的思路,我们从秦昭王末年开始考察秦国的历史。秦昭王死后,孝文王、庄襄王、秦始皇先后即位,一直到秦亡,秦国历史上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政治变动,秦始皇和他的父亲、祖父即位当政的事情并没有受到类似的挑战,从而,在秦国没有出现类似故事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换句话说,在秦始皇家族一系当政的情况下,大概是没有谁吃饱了饭没事干,想去编造这个掉脑袋的无聊故事的。与这个历史事实相印证,在流传至今的战国诸子和战国故事当中,我们也看不到这种故事的踪影。

  刘邦建立汉王朝,旗帜鲜明地全面继承秦王朝。这种全面继承,包括领土、人民、制度,一直到意识形态。刘邦只比秦始皇小三岁,算是同一时代的人,他终身崇敬秦始皇,视秦始皇为自己的人生楷模和理想。我们知道,刘邦还在家乡沛县作亭长的时候,曾经出差到咸阳,观望过车马出行的秦始皇,当时的刘邦,觉得秦始皇宛若天上的太阳,灿烂辉煌,由衷地发出了[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的人生感慨。刘邦觉得,如同秦始皇的人生,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人生。

  刘邦发了迹以后,自视为秦始皇的继承人,接替秦始皇的位置做了皇帝。他临死之前,曾经专门发布过一个表明自己对于先烈伟人态度的诏书,这个诏书见于《史记.高祖本纪》,摘要如下:[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厘王、齐缗王、赵悼襄王皆绝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