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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朝廷(乾隆三部曲第二部_高王凌【完结】(55)

  乾隆四十八年以后,文字狱显著减少,五十五年查办《奈何吟》一案,就成了乾隆朝文字狱的绝响。从四十四年前后文字狱巅峰到四十八年后文字狱剧减,其直接原因可能是违禁书籍业已搜剔殆尽,政策上已没有利用文字狱来催迫人们呈缴禁书的必要了。以查办禁书的重点地区之一浙江为例,乾隆三十九年以来,前后奏缴禁书二十四次,共计缴书五百三十八种、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部,乾隆四十九年七月最后一次奏缴后,三四年间再未呈缴过一部禁书。在呈缴禁书日渐减少的情况下,皇帝从四十七年开始有意纠正了几起文字狱错案,并借此一再申明:“朕凡事不为已甚,岂于语言文字反过于推求,各省督抚尤当仰体朕意,将此通谕天下知之。”这无异于告诉大家,朝廷已无意再搞文字狱了。但偏偏还有个把督抚不能“仰体朕意”,所以五十年七月又通过查办刘遇奇《慎余堂集》案告诫各省督抚:江西巡抚舒常查办此书,乃属“办理失当,滋扰闾阎,于吏治民生大有关系”。善于窥测意旨的督抚大员们感到风向已确实无误地转变了,查办禁书的劲头随之松懈下来,文字狱也就大大减少了。

  另一方面,乾隆朝末期文字狱逐渐减少以至绝迹,从根本上讲,可能也是清朝统治效能的下降所致。嘉庆初年,留心前朝治乱兴衰的洪亮吉指出,乾隆五十五年是乾隆朝政治的一个转折点,说:“自乾隆五十五年以后,权私蒙蔽,事事不得其平者不知凡几也。”这一年皇上已年逾八旬,虽然常夸耀自己“精神强固”,“办事精勤”,实际上是奸佞和珅弄权,许多人称之为“二皇帝”,皇帝总揽全局、统驭政治的能力已今非昔比。查办《奈何吟》一案不了了之,即颇具讽刺意味,繁花似锦、烈火烹油的乾隆盛世已无可奈何花落去了。(5)

  事情也可能不仅如此。从后世看来,清朝查禁违禁书籍还是很有效率的,以致我们今天几乎看不到批评乾隆朝政治的文字。

  乾隆朝文字狱·六(乾隆四十九至五十五年)

  乾隆四十九年(1874年)

  浙江江山县生员毛德聪赴县首告在郑涛家教书之吴文世造逆书《云氏草》一部,其义盖取“云从龙”之意,内云:“君令臣且逆,父令子且逆,官长之令庶民且逆”;又有“驳柳子厚封建论”一篇云:“自秦怯封建,建郡县,以至于今,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圣贤皆用乎?”迨拘捉人犯来省研鞫,俱称并无其书。谕令江山知县王昭麟及典史姚承华俱革职。

  乾隆五十年(1785年)

  江西庐陵县生员郭榜呈控该县修纂志书,不应将顺治年间进士刘遇奇入志,并将刘所作文集呈首。上谕:“朕将其书详加披阅,其签出之处如‘对明月而为良友,吸清风而为醉侯’,‘清风’、‘明月’乃词人引用成语,此而目为悖妄,则欲将‘清’、‘明’二字避而不用,有是理乎?至其余签出各处,俱系庙讳及朕御名未经避写,无论刘遇奇系顺治年间进士,其人身故已久,安能预知敬避?即现在乡曲愚民,其不知庙讳者甚多,岂能家喻户晓?即偶有未经避写,亦无足深责。此而指为语句狂谬,将其子孙治以悖逆之罪,则将来挟嫌告讦之徒势必吹毛求疵,谬加指摘,使人何所措手足耶?”又谕:外间著有诗文“若并非有心违悖,不过字句微疵,朕从不肯有意吹求”,命将此旨再行明白宣渝。

  湖南桑植县人郭大至妄撰公状序文,代宣《圣谕广训》,于学政按试时,将稿本呈恳转奏。随咨会巡抚究办,以其“语多狂悖”,照大逆律凌迟处死。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

  安徽滁州生员骆愉客寓江苏扬州,向盐政呈递书策,条陈盐务积弊,内有“戊戌(四十三年)春间,由兵部驿递传赐总商江广达宫妃”,“扬州城内众口喧传”。上命传旨两江彻查。两江督抚、盐政等以经查毫无影响覆奏,军机大臣亦审得骆因索诈而造言生事。上谕:“该犯妄造逆词,核其情罪,即律以大逆缘坐亦不为过。姑念究系愚妄所致,只须罪及其身,不必将伊家属缘坐。”后骆愉被凌迟处死。其家属仍行缘坐,给功臣之家为奴,嘉庆四年遵旨开释。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

  湖南耒阳县生员贺世盛因科名未遂,常怀忿懑,本年六月以“代人作词”被拿,随于其寓所中搜出尚未完稿之《笃国策》抄本。策稿中称“捐路终为财动,有妨正途”等,意欲于书成之后赴京进献,图赏官职。得旨:“该犯究因失志场屋,贫苦无卿,摭拾传闻,私自抄写,借以抒其抑郁,与显肆悖逆者尚属有间”,贺世盛从宽改为斩决,其名下应行缘坐各犯俱著加恩宽免,概予省释。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

  闰五月皇帝巡幸木兰,在密云途次,有四川太平县人马攀凤叩阍,呈献其父马晏清所作《策论》。其中语多颂扬,唯有控告太平等州县官创造连枷木笼、非刑枉毙人命等条。四川总督奏称川省确有连枷木笼等非法刑县。此案由于马晏清长期未获,最后不了了之。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

  江苏沭阳县民张怀路呈告监生仲见龙之祖仲绳所著书词多狂悖。上谕:“朕将所著《奈何吟》一书详加披阅,虽不至吕留良、徐述夔之狂吠,显肆悖逆,但其诗词内如‘举世尽成狐假虎’及‘石渠天禄,酿成祸种’等句,甚属谬妄”,命从严惩办。次年两江总督审明仲绳系明末清初人,其牢骚怨望之处,系为崇祯、弘光而发。上谕:“仲绳诗词谬妄,系指明季而言,更不值代胜国追究,将其裔孙治罪也。”并治诬告、唆讼者之罪。(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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