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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杀_洪兵【完结】(7)

  对于韩、赵、魏而言,鲁、邹、卫、宋这样的小角色,自己不费吹灰之力便能一天灭它们好几次。但在日常的交往中,强者却要卑躬屈膝、低人一等,这是哪家的道理?所以说,身份的标签是三家最大的软肋。

  在遥远的周朝,身份和地位往往不是通过金钱置换来的。想成为诸侯,必须要有周天子下达的“委任状”。承认了你的级别,你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这是群雄并起时必须建立的游戏规则,否则谁都能自称诸侯,在级别上又“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天下还不乱套了?因此,为了公平起见,所有诸侯都由形同虚设,但又普遍认可的周天子册封。只有怀揣“委任状”,你才能心安理得地坐上奥迪,名正言顺地发号施令、理直气壮地四处征伐!

  总之,废布一张的诏令,不仅仅是“委任状”,还是标榜级别待遇的“身份证”,更是征伐列国的“营业执照”!

  周威烈王册封新诸侯,看似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却在史学界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吼得最凶的当属北宋史学家司马光。

  《资治通鉴》将周天子册封韩、赵、魏为诸侯作为开篇,足以看出司马光对这一事件的重视程度。针对这一事件,司马光作了一篇千字左右的评论,这在整部《资治通鉴》中都是极为罕见的。

  用一句话来归纳这篇评论的中心思想,那就是——严重违反游戏规则!

  司马光从礼、分、名三个层次,全面阐述了自己的论点。

  他认为,天子能以一人之力治天下人,不是因为他打架厉害,这又不是黑社会,而是拜礼仪规范所赐。因为有了“礼”这样一个“纪纲”,才使得整个社会贵贱有别,“贵以临贱,贱以承贵”,普天之下各行其道,共建和谐。既然如此,作为一国的天子,当然应该率先垂范,在“礼”的框架下行事,否则无异于自毁长城。

  “礼”作为社会的一种规范,属于比较抽象的概念,具体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呢?司马光概括为“分”。所谓“分”,就是无论君臣,都要搞清楚自己的屁股应该放在哪把椅子上,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国君要有国君的样子,臣属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有非分之想。比如说孔子编撰《春秋》,虽然当时周室衰微,诸侯强盛,但孔子依然“抑诸侯,尊周室”,因为“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为了树立典型,司马光举了两个例子。一是商朝的微子启,作为庶子,他按规定不能做太子,结果嫡子纣王继位,导致商朝覆灭;二是吴国的季札,严格遵守让位给兄弟诸樊一门的承诺,拒绝诸樊“兄终弟及”的安排,后来夫差继位,导致吴国为越国勾践所灭。司马光说,微子启、季札都有继承王位的机会,但他们都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宁可亡国也不敢轻越雷池一步。虽然客观上导致了家族的灭顶之灾,但他们对礼仪的敬畏却是值得肯定的。

  “礼”是规范,“分”是表现形式,在现实社会中又如何去实现呢?司马光又提出了一个概念——“名”,也就是“屁股决定脑袋”,做任何事情都要先弄清楚自己所处的角色和地位,在实际的操作中遵守符合于自己身份的规范。

  对于周朝而言,经过周幽王、周厉王的“励精图治”,周朝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在这样的情况下,所谓的“礼”已经名实俱亡。周朝得以苟延残喘,不过是名分依稀尚存。

  司马光举了一个春秋时期的例子。晋文公曾经有功于周王室,希望自己死后也能享受天子的葬礼规格,但周襄王打死也不同意,这就是遵守“名”、“分”的典范。正因为守住了“名”、“分”这最后一道防线,周朝才能在秦、晋、齐、楚等大国之间的夹缝中求得生存。除了周朝以外,各诸侯国的情况也是如此。正是有了名分的“威慑”,鲁国的季氏、齐国的陈恒、楚国的白胜、晋国的智伯,虽然权倾朝野,甚至随心所欲地把国君换来换去,玩于股掌,但始终不敢取而代之,因为他们“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

  按照这个逻辑,周威烈王在公元前403年颁发的委任诏令,实际上就是颠覆了周朝赖以生存的基础。晋国正卿之间杀来杀去,“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周天子不仅视而不见,反而为虎作伥,公开承认韩、赵、魏三家诸侯的合法性,这哪是一个天子该做的事?

  既然周天子给“乱臣贼子”开了绿灯,实际上就是鼓励弱肉强食、“天下以智力相雄长”,把一个井然有序的周王朝,演变成崇尚武力的黑社会,“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类磨灭几尽”,国家很快就会完蛋!

  司马光的论证很严密,但还是有很大的漏洞,难免有些儒家的“想当然”。江湖险恶,不会因为你厚道就让你做武林盟主。周朝得以残存,却非谨守名分,而是投资者认为风险过高,不敢吃进。智伯那样的人,不敢取君主而代之,确实是畏惧“天下共诛之”,但原因并非“奸名犯分”,而是担心给诸侯们送上抢食的借口。

  不过,司马光有一点是说得很正确的,那就是周天子的诏令必然导致天下大乱,因为只要你有本事把君主推翻,周天子就有先例可循,册封你为诸侯。于是,有实力的人便开始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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