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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三百年:文功武治宋太宗_金纲【完结】(80)

  正好又赶上不久前抄家时,在大师府邸搜出几页文字,都是大不敬之语。赵普得知,也让他上疏告发。

  种种黑材料凑在一起,有了聚变效应。

  但太宗不想让大师死。

  但赵普坚持让大师死。

  赵普劝太宗说:“侯莫陈利用这人,罪过太大,如果惩罚太轻,不能满足天下人的愿望。再说,留着这个人又有什么用?”

  太宗祭出最后一招,道:“难道朕作为万乘之主,还不能庇护一个人吗?”

  赵普不为所动,抗言道:“这个国家巨蠹犯有死罪十几条!陛下不杀此人,是乱天下之法。法,值得珍惜!此一竖子,有什么可值得珍惜的!”

  这话顶得太宗没了道理,史称“上不得已,命赐死于商州”,太宗没有办法,只好命人将侯莫陈利用在商州“赐死”。

  “命赐死于商州”是《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说法;《续资治通鉴》中的说法是“命戮于商州”;《宋史》侯莫陈利用的本传记录说“太宗怒,令中使脔杀之”,但《宋史》中的太宗本纪却说“郑州团练使侯莫陈利用坐不法,配商州禁锢,寻赐死”。诸说不同,但“死”是要“死”的。

  得到执行死刑的命令,中使驰马奔往商州。

  太宗这个时刻又一次后悔了。他还是不想杀掉大师,于是派出第二位使者去商州,试图追回前命,赦免大师一死。不料后面这个使者走在路上陷入泥泞之中,好不容易从烂泥潭中脱身,想办法换了马再去追赶,已经迟了。等他追上前面使者,大师已经被行刑完毕,使用的是“磔刑”,也即被“脔杀”。

  “赐死”“戮”“脔杀”,是不同的死法。

  “赐死”是君主诏令身份地位较高、功劳较大的臣下自杀而死,这种制度由来已久。“赐死”,可不至于让受死者在街头众目睽睽下受辱,也不至于让受死者身首分离,可保留全尸,也不必受酷刑折磨,算是一种“优礼”。具体死法,一般是赐毒酒,饮而死;赐剑,刎而死;赐绫、赐绳,绞而死(一般对女子赐绫赐帛,对男子赐绳)。

  “戮”,虽然就是“杀”,但“戮”还有警戒侮辱的意思。又分“生戮”和“死戮”两种。前者是先示众,后杀死;后者是先杀死,后示众,也即陈尸街头。总之,“戮”必要示众。这就与“赐死”有了不同。

  “脔杀”则是“磔刑”,也即凌迟之法,活剐处死,是死刑中最重的一种刑罚。凌迟可能开始很早,五代十国乱世中较多出现,但即使在这个乱世也有人反对磔刑。譬如后晋石重贵时,大臣窦俨就认为死刑只能保存斩、绞两种,而“脔杀”应该禁止,石重贵同意了。太祖赵匡胤时代,制定《宋刑统》源于《大周刑统》,《大周刑统》则源于梁唐晋汉以来的各类“刑统”,而后者更源于《唐律》,《唐律》最重的刑罚就是“斩”。这些刑罚都没有将“脔杀”列入其中。《宋史·慕容延钊传》记录:“贼将汪端与众数千扰朗州,延钊擒之,磔于市。”这个汪端,是被慕容延钊在朗州(今湖南常德)“脔杀”的,而非太祖本意。

  侯莫陈利用,有罪,但是否被太宗下诏“脔杀”,诸说不一,据我对太宗赵炅的理解,以及这一事件的逻辑推演,我倾向于认为,太宗没有“脔杀”侯莫陈利用。

  诸史有“赐死”“戮”“脔杀”三种记录,我选择“赐死”说。

  太宗喜欢大师,第一次发配大师到商州后,还下诏“召回”;第二次“赐死”后,还下诏“贷死”,免于死罪。太宗不至于仇恨大师到必欲“脔杀”的地步,他不想听赵普的。

  但诸史都记录了大师最后还是被“脔杀”的结果,这有可能是执行官讨好赵普,或自作主张的结果。

  窦仪的墓志铭

  赵普,在太祖太宗时代,是个只要了解他,就会让人惧怕的人物。有个故实可以概见赵普如何令人生畏。

  太祖时,对赵普的“专政”,专断执政,已经心怀不满,就很想有人能说说赵普的坏话,好就此免了他的相权。有一次太祖召来甚有清望的名臣窦仪,暗示他赵普很多“不法”之事,并流露了自己的不满。但窦仪却一个劲夸赞赵普是开国元勋,以天下为己任,忠心耿耿,为人真诚正直,等等。太祖听后很不高兴。窦仪回到家里,对几位弟弟说:“我得罪了皇上,肯定不能做宰相了,但也不至于被流放发配,我们窦家,一门可保没有灾难了!”

  窦仪,就是《三字经》里“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的“五子”之一。曾于宋初主持制定《宋刑统》,为大宋立法,做出卓越贡献;又主持礼仪礼法的制定,为大宋礼制,做出卓越贡献。这是宋初文明的最初推手,被人誉为“天瑞”“国宝”。他死后,墓志铭由太宗朝的名士扈蒙撰稿,写得神采飞扬,其文曰:“天之瑞曰庆云,曰甘露,余以为非天瑞也;国之宝曰河图,曰汾鼎,余以为非国宝也。若有人负拔俗之才,蕴超世之量,祥麟威凤比其德,舜韶汤护齐其声,孝以肥于家,文以华于国,优游清贯,终始令名,斯可谓之天瑞矣,斯可谓之国宝矣。”大意说:一般人都认为五色的祥云、甘美的露水是天瑞,但我认为这不是天瑞。一般人认为黄河里龙马身上的图案、汾阴县后土营旁的铜鼎是国宝,我也不认为这是国宝。如果有人负有超越凡庸的天才,蕴有远过世人的气量,其德能,可以媲美吉祥的麒麟、庄严的凤凰;其美声,可以媲美虞舜时的《韶乐》、商汤时的《护乐》;此人又因为孝道而滋润其家族,因为文采而崇美其邦国;自己又能从容清介,明哲保身,始终保持令名;这才可以称得上是“天瑞”,这才可以称得上是“国宝”。墓志铭一般都有“谀墓”倾向,但这一篇文字“谀”则“谀”,但妙实在是妙。拈出“天瑞”“国宝”来评价窦仪,倒是名至实归,窦仪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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